2010年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编号:临2011-002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0 年1 月1 日至2010 年12 月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约增长230%,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3、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
1、200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751,521.40元
2、基本每股收益:0.18元(按2009年年末总股本173,606,400 股计算)
(注:2010 年11月,公司实施了2010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2010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73,606,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5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 实施后总股本为260,409,600股。)
三、业绩预增主要原因
2010年,公司通过对各门店布局和结构的优化调整,提升了综合竞争力,主营业务有所增长,利润相应增加。另外,公司于2010年5月以公开竞价的方式转让了所持有的北海五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1%的股权,竞价成交价为¥8,740万元(见2010年6月2日《上海证券报》公告)。
四、其它相关说明
前述预测的利润增幅仅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计,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数据将以公司2010 年年度报告为准,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编号:临2011-003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我司与南宁市中讯公司、王义鑫、王雪梅委托代开信用证纠纷再审案(临2010-014号公告)。近日,我司收到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0)桂民再终字第6号】,判决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南宁市中迅公司向我司偿付信用证项下的代垫款1,738,484.5元及该代垫款的利息(利息从2003年3月17日起至本案原审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分段计付),并支付从履行期限届满后逾期至今未履行的双倍利息;王义鑫、王雪梅对此案的债务在83.7%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我司将按法律程序申请法院恢复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暂时无法估计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