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房价地区房贷优惠政策有可能取消
2011-0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周鹏峰 ○编辑 阮奇
⊙记者 周鹏峰 ○编辑 阮奇
楼市调控再度升级,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国务院昨日明确提出,要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这较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发布的第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的要求,又提高了10个百分点。
银行业人士向记者表示,某些房价高企地区的房贷优惠政策有可能取消。
其实,60%的首付只是二套房贷的下限。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银行还未来得及细化政策的实施。不过,就利率而言,“如果没有对利率提出进一步的明确要求,银行应该还会按照基准1.1倍走。”上述银行业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商业银行对二套房贷利率也多是基准利率的1.1倍。
值得注意到是,此次“新国8条”并未对首套房贷首付及利率提出新要求。不过,尽管未有监管层明确授意,目前银行已因信贷额度紧张开始收紧首套房贷,部分银行已取消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政策,而据媒体报道,深发展在深圳地区更已将首套房贷款利率提高至基准利率的1.1倍。
鉴于“新国8条”对二套房贷要求的提高,以及当前首套房贷市场的紧张局面,上述银行人士称,首套房贷也可能会从紧。“目前我们首套房贷利率还是8.5折的优惠政策,但针对某些高房价地区,如果监管层明确要求取消利率优惠政策,那影响更大,且存在这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