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文彬 ○编辑 阮奇
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低碳发展,广东省日前印发《广东省应对气候变化方案》。《方案》表示,广东将加快形成以低碳产业为核心,以低碳技术为支撑,以低碳能源、低碳交通、低碳建筑和低碳生活为基础的低碳发展新格局。总体目标上,到2015年,力争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35%左右;到2020年,力争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5%以上。
按计划,今年是广东启动低碳省试点工作的起步阶段,2012-2013年为攻坚阶段,2014-2015年为深化阶段。
根据《方案》,广东将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对电力、钢铁、水泥等行业积极实施“上大压小”等政策以及完善财政补贴和差别电价政策。同时,广东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化,继续推广节能省地型建筑、绿色建筑和低能耗建筑,加快推进珠三角地区城际轨道交通网建设和内河联运,大力推广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新能源汽车。
在新能源领域,广东提出要规模化发展核电和大力发展风电。在核电方面,广东将加快推进岭澳核电二期工程、阳江核电、台山核电一期工程建设,确保2010-2011年建成投产岭澳核电二期工程,2017年前建成阳江核电、台山核电一期工程,并积极推进陆丰核电、韶关核电、台山核电二期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争取在“十二五”开工建设。在风电方面,广东近期的重点是发展沿海陆上风电,“十二五”期间基本完成省内陆上风能资源丰富地区的风电开发,加快推进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等。此外,广东还表示将适度发展生物质能,以及培育发展地热、海洋能、氢能其他新兴能源。
此外,《方案》还表示,将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纳入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探索建立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体制机制,争取国家支持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