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及控股子公司深圳
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引进新股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1-003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及控股子公司深圳
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引进新股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科士达”)控股子公司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深圳新能源”)将引进两个新股东,进入方式为原有股东实施股权转让。公司将放弃此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 转让前股权结构概述
1、股权结构概述
深圳新能源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均为1000万元,由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非凡电源系统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非凡”)、自然人关迈分别出资700万元、250万元、50万元,对应的持股比例为70%、25%、5%。法定代表人为刘程宇。
2、股东情况介绍
(1)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
法定代表人:刘程宇
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均为11,500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3月17日
经营范围:UPS不间断电源、逆变电源、EPS应急电源、太阳能逆变器、太阳能控制器、热交换器、变频器PLC可编程控制器、电子产品、防雷产品、五金产品、通信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计算机外网设备、空气调节设备、动力配电设备、一体化计算机机房设备的生产、经营及相关技术咨询;软件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营进出口业务。
(2)上海非凡电源系统有限公司
名称:上海非凡电源系统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镇川沙路4185号
法定代表人:陆诗涛
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均为500万元
成立日期:1997年6月19日
经营范围:微机与网络体统配套电源设备的加工、制造,电源专用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维护电源、电子元器件、交直流电源器的销售。
(3)自然人关迈,中国国籍,以现金50万元人民币出资持有深圳新能源5%股份。
二、股权转让必要性
1、股权转让必要性
河南德天程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德天程”)在太阳能逆变器销售领域拥有良好的销售渠道和销售能力。为了提升公司太阳能逆变器的销售业绩,特引进法人股东德天程以扩大公司的销售网络。同时,公司为了鼓励和留住核心技术人员,同意由2名科士达技术人员及7名深圳新能源技术人员成立深圳同达新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同达新能”),作为法人股东加入深圳新能源。(此9名技术人员未在科士达及深圳新能源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2、新入股东情况介绍
(1)河南德天程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河南德天程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管城区南关街268号1号楼6层6030号
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均为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静
成立日期:2010年2月12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设计,计算机、办公设备、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的销售。
股权结构:周静持有80%的股权,周世顺持有20%的股权。
(2)深圳同达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深圳同达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四和社区武馆路82号228室
注册资本150万元,实收资本9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慧金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6日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股权结构:黄慧金(法定代表人、董事、科士达技术人员)持有16.67%的股权,姜正茂(深圳新能源技术人员)持有16.67%的股权,许小虎(深圳新能源技术人员)持有13.33%的股权(董事),谢小勇(董事、深圳新能源技术人员)持有13.33%的股权,张志强(深圳新能源技术人员)持有10%的股权,吴吉良(科士达技术人员)持有10%的股权,李文(监事、深圳新能源技术人员)持有8%的股权,陈柏生(深圳新能源技术人员)持有6.67%的股权,周小华(深圳新能源技术人员)持有5.33%的股权。
三、公司决定放弃股权的优先受让权,股权转让概述
上海非凡以其持有深圳新能源10.75%的股权以107.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德天程。
关迈以其持有深圳新能源3.5%的股权以3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德天程。
关迈以其持有的深圳新能源1.5%股权以1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同达新能。
四、转让完成后的股权结构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科士达持有深圳新能源70%的股权,上海非凡持有14.25%的股权、德天程持有14.25%的股权、同达新能持有1.5%的股权。
公司与上海非凡、德天程、同达新能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备查文件
1、《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1-004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太阳能
逆变器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及管理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615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9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2.50元,共募集资金94,2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871,814.0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3,628,185.91元。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于2010年11月30日出具深鹏所验字[2010]418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净额比本次上市计划募集资金超出 656,828,185.91元。公司已经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项目简介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审慎研究,拟使用6,3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太阳能逆变器建设项目。本项目通过控股子公司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能源”)进行实施。
(一)深圳新能源基本情况
1、工商登记情况
名称: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号:440306104655237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福民工业区科士达厂房八栋第六层
法定代表人:刘程宇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逆变器/控制器、风能逆变器/控制器、燃料电池逆变器、交直流配电柜、光伏支架、光伏电池和组件、光伏发电系统、节能减排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有效期限至2012年4月28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太阳能光伏系统工程的设计及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成立日期:2010年5月6日
股东情况:科士达,以700万元出资额持有70%的股权;上海非凡,以250万元出资额持有25%的股权;自然人关迈,以50万元出资额持有5%的股权。
2、企业基本经营情况:(万元)
日期 | 总资产 | 净资产 | 销售收入 | 净利润 |
2010年12月31日 | 1432.85 | 676.95 | 119.51 | -323.05 |
3、拟进行的股权转让情况
上海非凡电源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非凡”)拟将其持有深圳新能源10.75%的股权以107.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河南德天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天程”)。
自然人关迈以其持有深圳新能源3.5%的股权以3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德天程。
自然人关迈以其持有的深圳新能源1.5%股权以1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同达新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达新能”)。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科士达持有深圳新能源70%的股权,上海非凡持有14.25%的股权、德天程持有14.25%的股权、同达新能持有1.5%的股权。
4、股东情况介绍
(1)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
法定代表人:刘程宇
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均为11,500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3月17日
经营范围:UPS不间断电源、逆变电源、EPS应急电源、太阳能逆变器、太阳能控制器、热交换器、变频器PLC可编程控制器、电子产品、防雷产品、五金产品、通信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计算机外网设备、空气调节设备、动力配电设备、一体化计算机机房设备的生产、经营及相关技术咨询;软件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营进出口业务。
(2)上海非凡电源系统有限公司
名称:上海非凡电源系统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镇川沙路4185号
法定代表人:陆诗涛
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均为500万元
成立日期:1997年6月19日
经营范围:微机与网络体统配套电源设备的加工、制造,电源专用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维护电源、电子元器件、交直流电源器的销售。
(3)河南德天程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河南德天程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管城区南关街268号1号楼6层6030号
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均为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静
成立日期:2010年2月12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设计,计算机、办公设备、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的销售。
(4)深圳同达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深圳同达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四和社区武馆路82号228室
注册资本150万元,实收资本9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慧金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6日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5、增资方案
在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拟用超募资金中的6,300万元对深圳新能源进行增资,将该款项用于深圳新能源太阳能逆变器项目的建设。具体明细如下:
公司与上海非凡、德天程、同达新能按持股比例共同对深圳新能源进行增资,科士达以超募资金增资6,300万元,上海非凡以现金方式增资1,282.5万元,德天程以现金方式增资1,282.5万元,同达新能以现金方式增资135万元。增资结束后,深圳新能源注册资本变更为1亿元。增资前后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 | 股东增资前(万元) | 增资后(万元) | 所占比例 |
科士达 | 700 | 7,000 | 70% |
上海非凡 | 142.5 | 1,425 | 14.25% |
德天程 | 142.5 | 1,425 | 14.25% |
同达新能 | 15 | 150 | 1.5% |
增资款项分两期注入:一期注入资金4,000万元,于2011年2月28日前到账;二期注入资金5000万元,于2011年9月30日前到账。
6、其他
公司与上海非凡、德天程及同达新能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太阳能逆变器项目概括
1、项目名称:太阳能逆变器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5号小区
4、项目资金来源:使用公司部分超募资金6,300万元及深圳新能源其他股东增资2,700万元
5、项目建设内容:
(1)购置太阳能逆变器产品主要生产工艺与检测设备61台(套)。
(2)根据太阳能逆变器产品生产工艺需要,组建PCBA加工车间和总装车间。
(3)租赁并装修改造3000平方米厂房及配套设施;租赁厂房外空地4000平方米,用于产品摆放;租赁员工宿舍。
(4)完善车间内外的供配电、给排水、动力、通风空调、环保、消防、通信信息等配套工程。
(5)对项目中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等三废进行合理治理。
(6)开展中功率逆变器(10kW~30kW)系列产品的研发。
6、项目经济效益:
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其中新增建设投资4000万元(全部在第一年建设期内投入),铺底流动资金5000万元(按生产需要投入);项目达产后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19860万元,利润总额3109.4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46.6%,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所得税前)11747万元,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38.9%,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前)3.5年,盈亏平衡点55.0%。
7、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拟建规模为年产太阳能逆变器系列产品16320台。其中:小功率逆变器(1.5kW~6kW)15600台,大功率逆变器(100kW以上)720台。
8、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从2011年1月开始到2011年12月结束。2011年正式投产并达产50%,2012年达产到75%,2013年实现100%达产。
(三)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
近几年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全球光电能产业年均增长率高达30%。我国政府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十分重视,规划在城市的建筑物和公共设施配套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装置,扩大城市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量,并为太阳能光伏发电提供必要的市场规模。公司作为中国领先的不间断电源(UPS)提供商,在UPS的研发、生产、销售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人才和技术资源。UPS采用的核心技术是逆变技术,而太阳能逆变技术、风能发电机组变流技术是UPS逆变技术的同源技术。为了确保公司在太阳能逆变器产品方面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拟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中功率太阳能逆变器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对现有的生产场所进行环境适应性改造,并加大太阳能逆变器生产装备的投入,以满足太阳能逆变器产业化规模生产的需要,实现科士达新能源在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能力、制造能力上的国内领先技术水平,逐步成为国内太阳能逆变器重要的生产供应商,提升公司在太阳能逆变器领域的市场竞争力。
(四)项目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
同业竞争压力明显。既面临国外同类产品在客户心目中质量稳定且可靠的观念压力,也面临国内既有少数企业于2001年就已将产品成功推向市场,至今已取得较好的业绩。同时,当前太阳能逆变器属于新兴产业,是国家鼓励发展,市场前景很好的产品,今后会吸引更多的企业进入该领域并参与竞争。
(2)技术风险
如果公司在自主创新方面不能持续的加大技术投入,或技术创新机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甚至不能够有效的把握行业技术走向,就无法适时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无法进行技术和产品升级换代,创新能力也将缺乏持续性和稳定性,进而降低公司的竞争力,影响公司的未来发展。本项目产品作为一种特殊的电力电子产品,由于设计制造过程中机械或人为误差,往往在产能扩大时,会产生同一种产品使用性能上的个体差异。
(3)管理风险
本项目具有较大的技术优势,为了防止核心技术的流失,只有核心技术人员才能掌握核心技术。另一方面,本项目产品对售后服务有较高的要求,因此,在管理上,必须取得防止核心技术流失和提供优质服务之间的平衡。本项目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
2、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建设属于UPS同源技术的延伸,在维持原有技术和市场优势的情况下,有利于扩大公司主营业务链条,规避单一产品的风险,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的发展开辟新的业务增长点和利润来源,为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三、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太阳能逆变器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300万元建设太阳能逆变器项目,有助于提高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效率,利于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使用超募资金6,300万元投资建设太阳能逆变器项目。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太阳能逆变器项目,有利于扩大公司主营业务链条,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的发展开辟新的业务增长点和利润来源,为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太阳能逆变器项目。
(四)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1、本次“太阳能逆变器项目项目”系投资于公司主营业务,且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太阳能逆变器项目”,符合公司拓展市场的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抓住市场机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3、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行为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科士达上述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对超募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4、同时,国信证券将持续关注科士达其余超募资金的使用的情况,督促科士达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作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等,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科士达全体股东利益,并对超募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同意科士达上述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四、项目建设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在经过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1-005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615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9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2.50元,共募集资金94,2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871,814.0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3,628,185.91元。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于2010年11月30日出具深鹏所验字[2010]418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净额比本次上市计划募集资金超出 656,828,185.91元。公司已经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要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在线式UPS扩产项目 | 16,720.00 |
2 |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3,300.00 |
3 | 技术服务及国内营销网络项目 | 2,660.00 |
4 |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 - |
目前,以上项目已经开工建设,项目进展顺利。
公司招股说明书对超募资金的使用已经做出说明:“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额与项目投资总额之间存在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或通过银行贷款予以解决;如有募集资金剩余,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近几年,公司通过直销快速提高高端UPS系列市场的销售份额,逐渐树立“技术含量高、品牌号召力强、产品高端化”的企业形象,高端UPS产品市场空间广阔,品牌影响力逐渐提高。目前重点客户一般是金融机构、电信机构、政府机构、税务机关等,主要是采用集中采购模式,对供货商的规模实力、资金要求、技术支持和服务质量的要求逐渐提高,采购遵循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信用良好,但回款周期较长,且一般年度末才回款。公司的自有资金无法满足现有生产经营的需要,为确保公司实现经营目标,将会进一步扩大直销市场营销推广力度,重点拓展金融、电信、政府、税务等行业应用深度和广度。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开支,公司拟将部分超募资金8,800万元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从而给股东更大的投资回报。
三、独立董事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8,8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提供了所需流动资金。上述方案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竞争力,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要求。从内容和程序上,上述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上述方案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发表意见如下:科士达将本次募集资金超募部分中的8,8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科士达上述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明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保荐机构同意科士达上述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其他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第五条),同时承诺在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超募部分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七、备查文件
1、《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1-006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月27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3名监事及相关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程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及控股子公司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引进新股东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引进两个新股东,进入方式为原有股东实施股权转让。公司将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1年1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放弃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03)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太阳能逆变器项目的议案》
公司使用6,3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太阳能逆变器项目。本项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实施。本项目总投资为9,000万元,其中6,300万元由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剩余2,700万元由深圳新能源其他股东进行增资。
本项目拟建规模为年产太阳能逆变器系列产品16320台。实现经济效益:项目达产后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19860万元,利润总额3109.4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46.6%,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所得税前)11747万元,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38.9%,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前)3.5年,盈亏平衡点55.0%。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经过审核,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经过股东大会进行审议通过后执行。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1年1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太阳能逆变器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04)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实现经营目标,进一步扩大直销市场营销推广力度,重点拓展金融、电信、政府、税务等行业应用深度和广度,使用超募资金8,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经过审核,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经过股东大会进行审议通过后执行。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1年1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05)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1年1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运营能力,扩大管理队伍,提升管理效率,经公司总经理刘程宇先生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李春英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蔡艳红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附后)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1年1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1年1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1年1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1年1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1年1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1年1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1年1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
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1年1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
十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1年1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
十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1年2月14日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1年1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08)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元月二十七日
附: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李春英,男,中国国籍,本科学历
李春英先生毕业于天津大学,工程师。先后任职河北保定四八二厂工艺科工艺员、国家建材局秦皇岛玻璃研究院一所工程师、深圳律普敦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和运达电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2004年进入公司,担任厂子、总工程师等职务。现同时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士达电池有限公司总经理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科士达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李春英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0万股。
蔡艳红,女,36岁,中国国籍,本科学历。
蔡艳红女士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任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项目主管,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等职务。2007年加入本公司,经公司2007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聘请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蔡艳红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6.125万股。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1-007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华勇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太阳能逆变器项目的议案》
公司使用6,3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太阳能逆变器项目。本项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实施。本项目总投资为9,000万元,其中6,300万元由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剩余2,700万元由深圳新能源其他股东进行增资。
本项目拟建规模为年产太阳能逆变器系列产品16320台。实现经济效益:项目达产后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19860万元,利润总额3109.4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46.6%,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所得税前)11747万元,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38.9%,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前)3.5年,盈亏平衡点55.0%。
本议案需经过股东大会进行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实现经营目标,进一步扩大直销市场营销推广力度,重点拓展金融、电信、政府、税务等行业应用深度和广度,使用超募资金8,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需经过股东大会进行审议通过后执行。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一年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1-008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1年2月1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1年2月14日(星期一)上午10:00起
3、会议地点:深圳市高新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
5、会议期限:半天
6、股权登记日:2011年2月9日(星期三)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太阳能逆变器项目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的详细情况,请见2011年1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2月9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保荐机构代表;
5、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高新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57);
2、登记时间:2011年2月11日(星期五)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11年2月11日(星期五)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李祖榆、范卓
联系电话:0755-86168479
传真:0755-86169275
通讯地址:深圳市高新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
邮编:518057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