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1-004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召开前无补充提案的情况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1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98,622,8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98%。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总经理彭泽海主持了会议,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方式进行表决,经对提案进行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1 选举李绍林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298,622,888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02 选举彭泽海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298,622,888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03 选举马志方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298,622,888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04 选举魏彩虹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298,622,888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05 选举黎建飞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票298,622,888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06 选举杨运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票298,622,888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07 选举崔也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票298,622,888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通过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1 选举袁振东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票298,622,888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02 选举刘佳杰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票298,622,888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经公司201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选举邵宏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袁振东、刘佳杰、邵宏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三、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298,622,888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圣怀、谢发友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1-005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1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李绍林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决定选举李绍林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决定聘任彭泽海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会议决定聘任马志方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会议决定聘任魏彩虹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决定聘任冯国宾、马志方、顾光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独立董事黎建飞、杨运杰、崔也光就公司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李绍林、杨运杰、马志方三位董事组成,李绍林任主任委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黎建飞、马志方、崔也光三位董事组成,黎建飞任主任委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杨运杰、黎建飞、彭泽海三位董事组成,杨运杰任主任委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崔也光、杨运杰、魏彩虹三位董事组成,崔也光任主任委员。
上述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1、李绍林,男,1955年4月出生,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企业管理专业,高级经济师,现任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曾任北京市燕东酒厂厂长;北京醇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副经理、纪检书记;北京市泰丰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党委副书记、常务副经理;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经理。先后获得“北京市优秀科技领导干部”、“新中国成立60周年北京市安全生产保障先进个人”等称号。
2、彭泽海,男,1964年8月生,满族,中共党员,曾任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预算科科长、副总经理。2009年7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3、马志方,男,1971年7月出生,经济师,曾任内蒙古东方万旗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宁城老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魏彩虹,女,1969年8月生,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会计师,曾任北京裕中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北京海达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计财部经理;北京海莲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8年5月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5、冯国宾,1957年9月生,历任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公司科长、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自2005年2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6、顾光明,男,1956年2月出生,高级工程师。历任铁道部电化局建筑处劳动人事科科长、铁道部电化局建筑处工会主席、铁道部电化局建筑处副处长、铁道部电化局建筑处处长、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2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1-006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1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袁振东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选举袁振东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袁振东先生简历请见公司于2011年1月11日公告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1-003)。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1-007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92%以上,具体数据敬请关注公司2010 年年度报告。
3、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8,877,612.36元
每股收益:0.82元
三、业绩预减主要原因
公司参与竞拍天竺22号地块竞拍保证金2亿元被北京市国土局不予退还,导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比同期大幅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具体数据以公司经审计的2010 年年度报告披露数据为准,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