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关于股东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2011-0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398 股票简称:工商银行 编号:临2011- 2号
证券代码:113002 证券简称:工行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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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股东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汇金公司)自2009年10月至2010年10月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行30,073,579股A股股份,增持比例约占本行2010年A股和H股配股完成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0090%(约占本行2010年A股和H股配股完成后已发行总股本的0.0086%)。有关内容详见本行于2010年10月11日发布的《关于汇金公司增持本行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公告》(临2010- 46号)。
近日,本行接到汇金公司通知,其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豁免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14号)。根据该批复,证监会核准豁免汇金公司因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行30,073,579股A股股份,导致其截至2010年10月合计持有本行118,316,816,139股A股股份,约占本行2010年A股和H股配股完成前已发行总股本的35.42%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