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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东海
目前正值中国农历虎年岁末,是各公司或用人单位的员工跳槽之密发时节。同时,也是各用人单位制订新一年度用人和工资规划的重要时点。那些实行了工资集体谈判的用人单位,也往往选择在这段时间安排员工工作和工资集体谈判。
因此,有必要特别强调用人单位劳动利益关系走向的均衡问题。
一周前,媒体报道了某国际零售巨擘在上海的劳动用工情况,20家门店6000多名一线职工的收入长期徘徊在全市最低工资线上。从1998年至今,该公司上海职工的名义月收入增长不到50元,这期间上海最低工资标准翻了3.45倍,人均GDP至少翻了3.09倍。1998年该公司职工月度最低税前工资1150元,扣除社会保险金74.23元,员工实际到手1075.77元,不仅超过当年上海平均工资1005元,还超过了许多大型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但到了2008年和2009年,该公司将员工最低工资牢牢定格在上海工资最低标准960元上。2009年上海市的平均工资已升至3292元。也就是说,在1998年,该公司一线员工拿到了有尊严的工资,但由于10多年来社会平均工资和最低工资的多倍上涨,以及多次通胀影响,该企业的工资不仅非常不体面,而且员工在上海生活也非常困苦。
据报道,该公司在美国和法国都是关爱员工、遵纪守法的典范,但在中国的工资谈判中,一谈涨工资,外籍老板起身就走。多年恶劣工资条件造成的结果是,员工对于该公司的认同已降至冰点。2006年该公司职工离职率匪夷所思地高达102%,2007年更是高达108.5%,许多人只干了几个月、甚至才干了几天就走了。
该国际知名企业在中国的表现绝对不是偶然的。根据某机构在2010年的调查,全国23.4%的职工5年间未增加工资。正是由于大环境里的财富分配日益两极分化,中低阶层的收入状如蜗牛甚至停滞倒退,但通胀却日益高涨,所以全社会的众多劳动者日益对于自己不能正常增长的工资收入状况感到焦虑。加薪已经成了中国劳动者最紧迫的呼声。目前正是决定新年工作和工资的关键时期,各用人单位必须把加薪尤其是给一线的劳动者适度加薪提到首要位置。
加薪,是改变过去用人单位中劳动利益关系失衡的主要环节,是让劳动利益关系走向均衡的主要因素。
为使劳动利益关系走向均衡,笔者以为,需要转换几个基本认识。
首先,劳动者是社会和用人单位的主体,是目的而不是手段。因此,劳动者应该获得应有的尊严和体面,也理应是社会和用人单位要保障的主要内容。尽管有关部门对不少企业实行工资总额控制的管理办法,这也许能控制一些资源和市场垄断型企业和一些权力机构的工资膨胀,但也有导致众多企业一线员工工资无法正常增长的弊端。因此,控制工资总额的,必须考虑给予用人单位工资正常增长的空间,即使该企业盈利不及某些标准,也要让这些企业的平均工资和一线员工的工资能跟上CPI的增长。
其次,对于企业来说,“企业员工工资增长必须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工资分配注重效率、兼顾公平”的思维和做法,有必要适时改变。笔者认为,用人单位的员工工资增长要与该单位的效益相一致,或者是相称和匹配,以让员工享受用人单位的经济发展成果,体现员工的主人地位。同时,员工的工资,是社会第一次分配的最主要形式,必须注重公平,兼顾效率,而不能把效率置于公平之上。由于社会的劳动者参与社会分配的主要形式甚至是唯一形式就是第一次分配,如果第一次分配注重效率而把公平置之于其下,那么整个社会的分配必然走向失衡。因此,企业的工资分配首要标准理应注重公平,兼顾效率,或者是公平和效率并重。
再次,目前的最低工资线,只是维持生存和简单生活的基本线,因此,绝对不能成为社会工资的起薪线,更不能成为那些号称注重社会责任、有国际知名荣誉的企业的工资标准线。一个有责任感的、体面的用人单位,一定是尊重员工的单位,因此员工一定会享受有尊严的、体面的收入,其内部的平均收入和最低收入,一定会远高于当地的最低工资线。最近几个月,各地可能会再次上调最低工资线,那么多数制造业企业和代工企业,以及社会上的多数用工单位,也应该快速地提高本用人单位的平均工资和最低工资,以远离当地的最低工资线,从而体现对于劳动者的尊重,也与本企业关注社会责任等国内国际荣誉所相称。
为了体现劳动者的主人地位,更为了体现现代企业的责任感,每个用人单位的劳动利益关系都必须走向均衡,给予劳动者有尊严和体面的工资收入。说到底,离开了这一条,还谈什么以人为本呢?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眼下正是工资集体谈判的好时机,就看各用人单位究竟如何抉择了。(作者单位:东航国际金融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