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华锐风电 股票代码:601558 编号:临2011-002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华锐风电”或“公司”)于2011 年1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1年1月17日以传真和当面送达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27日
证券简称:华锐风电 股票代码:601558 编号:临2011-003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有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锐风电”)2011年1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52,344.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96号文核准,于2011年1月5日以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51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9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45,9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32,002.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利安达验字[2011]第1001号《验资报告》。华锐风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制定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2011年1月12日公告的《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以下7个项目: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 年度使用计划 | ||
| 第1年 | 第2年 | 第3年 | ||
| 一、3MW级以上风力发电机组研发项目 | ||||
| 1、北京研发中心大型风电机组系列化研制项目 | 55,570 | 27,421 | 25,032 | 3,117 |
| 小 计 | 55,570 | 27,421 | 25,032 | 3,117 |
| 二、3MW海上和陆地风电机组产能建设项目 | ||||
| 2、大连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 39,200 | 17,010 | 12,812 | 9,378 |
| 3、盐城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 45,100 | 18,060 | 14,215 | 12,825 |
| 4、酒泉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 34,800 | 14,210 | 12,564 | 8,026 |
| 小 计 | 119,100 | 49,280 | 39,591 | 30,229 |
| 三、海上风电机组装运基地建设项目 | ||||
| 5、长兴岛临港风电装运基地项目 | 65,000 | 25,000 | 37,420 | 2,580 |
| 6、长兴岛临港风电塔筒制造项目 | 38,200 | 13,800 | 20,800 | 3,600 |
| 7、天津临港风电装运基地项目 | 66,780 | 25,700 | 38,500 | 2,580 |
| 小 计 | 169,980 | 64,500 | 96,720 | 8,760 |
| 合 计 | 344,650 | 141,201 | 161,343 | 42,106 |
《招股说明书》中约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华锐风电将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支付上述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置换先期已支付款项。募集资金若有不足,资金缺口将通过公司自筹解决;若有剩余,则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情况
为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华锐风电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先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前期建设,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的《关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利安达专字[2011]第1074号),截止至2011年1月14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预先投入到募投项目的金额共计人民币52,344.98万元。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 (一)3MW级以上风力发电机组研发项目 | ||
| 1、北京研发中心大型风电机组系列化研制项目 | 55,570.00 | 12,390.95 |
| (二)3MW海上和陆地风电机组产能建设项目 | ||
| 1、大连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 39,200.00 | 0.00 |
| 2、盐城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 45,100.00 | 6,989.89 |
| 3、酒泉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 34,800.00 | 7,723.49 |
| (三)海上风电机组装运基地建设项目 | ||
| 1、长兴岛临港风电装运基地项目 | 65,000.00 | 10,391.81 |
| 2、长兴岛临港风电塔筒制造项目 | 38,200.00 | 3,393.85 |
| 3、天津临港风电装运基地项目 | 66,780.00 | 11,454.99 |
| 合 计 | 344,650.00 | 52,344.98 |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宁、张勇、赵鲁平对该事项发表意见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人民币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52,344.98万元。
五、保荐机构意见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的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安信证券”)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意见为:
经核查,安信证券认为,华锐风电本次以募集资金52,344.9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2,344.98万元,置换金额与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数额一致;不违反华锐风电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出具的《关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的核查意见》;
4.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