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11-002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
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1年1月23日以书面直接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201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11年1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6人。董事隋永滨先生、董事胡振岭先生因有重要事项,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董事于明升先生、董事荆云涛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杨滨刚先生因有重要事项,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张劲松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于明升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风电研发活动的提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09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四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哈空调开展风电领域研发相关活动的提案》,相关公告刊登于2009年10月2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鉴于在风电研发过程中,一是国内风电企业发展数量激增,同质化竞争严重,风险加大。二是国家产业政策发生较大变化,规范风电行业发展力度增强,对后进入该行业的企业实行准入制度,提高了公司进入风电行业的准入门槛,公司继续从事风电业务风险较大。为规避风险,减少损失,经公司董事会慎重审议,决定终止风电研发活动,集中精力做大做强主业。
风电研发活动所涉及的技术合作协议及零部件采购合同金额为2,032,359.00欧元(涉外合同)和21,959,950.00元人民币(国内合同)。截止2010年12月31日,支付上述技术协议及采购合同款项计人民币23,696,182.31元(其中支付欧元1,565,438.50元,折合人民币16,472,548.31元),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对所涉及的技术合作协议及零部件采购合同进行善后处理,积极与卖方和潜在的使用者联系、沟通转让事宜,尽可能减少损失 。
公司为风电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为2,794,301.55元,董事会决定对已确定发生的费用2,794,301.55元计入损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