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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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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暨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011-01-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3 证券简称:鲁信高新 编号:临2011—02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暨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1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防范经营和财务风险,实施谨慎性的会计政策,董事会决定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做出调整: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其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由“余额百分比法”变更为“账龄分析法”(详见临2011-05号公告)。

    二、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大莉女士因工作变动,请求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董事会决定聘任王庆民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一),王大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三、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有关已上市项目公司股份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所投资的已上市项目公司股份将陆续上市流通,结合创业投资企业的经营特点,为实现公司创业投资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金融市场环境(包括上市项目公司经营情况、证券市场趋势、国家金融、财政政策等因素)和公司自身发展情况,择机对所持有的已上市项目公司的股份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进行处置,以保证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具体减持时间、减持比例及信息披露事项按照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及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因公司2010年1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公司的创业投资业务已成为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适应公司发展的要求,董事会拟将公司注册中文名称“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英文全称“Shandong Luxin High-Tech Industry Co., Ltd.”变更为“Luxin Venture Capital Group Co., Ltd.”。

    公司证券简称“鲁信高新”变更为“鲁信创投”,证券代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进展情况公司将另行公告。

    五、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将《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Shandong Luxin High-Tech Industry Co., Ltd.”变更为“Luxin Venture Capital Group Co., Ltd.”,同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所涉及到的公司名称。

    2、将《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对外投资及资本运营(不含金融业务),投资管理及咨询;磨料磨具、涂附磨具、卫生洁具、工业用纸、硅碳棒、耐火材料及制品的生产、销售;建筑材料、钢材、五金交电、百货、机电产品的销售;机电产品安装、维修(不含电梯);矿山及化工机械制造、销售;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变更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磨料磨具、涂附磨具、卫生洁具、工业用纸、硅碳棒、耐火材料及制品的生产、销售;建筑材料、钢材、五金交电、百货、机电产品的销售;机电产品安装、维修(不含电梯);矿山及化工机械制造、销售;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 。

    六、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独立董事艾新亚先生的任期已满6年,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艾新亚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董事会提名林书香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见附件三,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四)。

    由于艾新亚先生的辞职,将使公司独立董事人数达不到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艾新亚先生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独立董事候选人林书香先生,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 会议时间:2011年2月15日上午10:00时

    2、 会议地点:济南市鲁信大厦204会议室

    3、 会议审议议题:

    (1)《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有关已上市项目公司股份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改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4、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到2011年2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股东因故不能参加可委托他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

    5、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1年2月14日上午9:00时至下午5:00时;

    (2)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解放路166号鲁信大厦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手续: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股东账户卡及公司介绍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五)。

    特此公告。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28日

    附件一:王庆民先生简历

    王庆民,男,1977年12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先后任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业务员、项目经理,现任公司监事、综合部副部长。

    附件二:林书香先生简历

    林书香,男,1941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先后任山东省计委副主任、党组成员,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山东省计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山东省计委主任、党组书记,山东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党组成员,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山东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等职。现已退休。

    附件三: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林书香为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28日

    附件四: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林书香,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书香

    2011年1月28日

    附件五: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单位(个人)对议案的表决意见行使表决权。

    本人已事先审阅了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名称表决结果(股)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有关已上市项目公司股份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改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注:1、同意的相应栏下划“O”或“√”;

    2、三项表决结果只可选择其中一项,否则表决无效。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及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 600783 股票简称:鲁信高新 编号:临 2011-03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选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职工监事王大莉女士因工作变动向公司监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1年 1 月 27日召开首届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职工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张宏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附后),任期自 2011年 1月27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王大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公司监事会对王大莉女士担任职工监事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附:张宏女士简历

    张宏,女,1970年6月出生,山东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先后任职于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现任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法律事务主管、高级业务经理。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 年 1 月 28日

    证券代码: 600783 股票简称:鲁信高新 编号:临 2011-04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1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表决,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并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会计估计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应收款项坏帐准备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能准确地核算应收款项的坏帐准备,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将应收款项坏帐准备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特此公告。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83 证券简称:鲁信高新 公告编号:2011-05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2010 年10 月1 日。

    2、变更原因:为了实施谨慎性的会计政策,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防范经营和财务风险,拟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做出调整: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其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由“余额百分比法”变更为“账龄分析法”。

    3、变更前采用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目前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为 “余额百分比法”,计提比例为应收款项余额的6%。

    4、变更后采用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分组,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下同)5
    1-2年10
    2-3年30
    3年以上80

    5、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目前采用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已无法准确反映公司的应收款项实际情况。为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提供客观、真实和公允的财务会计信息,并有效防范和化解资产损失风险,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公司将调整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和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应从2010年10 月1 日开始执行,并采用未来适用法。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2、按新的坏账准备提取方法及计提比例,结合公司历年的应收款项情况和对公司2010年底应收款项余额的估计数,按账龄分析法和相应的计提比例进行测算,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10 年净利润的影响约6,500-7,500 万元,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金额约为6,500-7,500万元。

    3、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提供客观、真实和公允的财务会计信息,并可以有效防范和化解资产损失风险,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随着公司资产规模的扩大,为规避经营性风险,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对本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方法进行调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必要的、合理的和稳健的,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会计估计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应收款项坏帐准备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能准确地核算应收款项的坏帐准备、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将应收款项坏帐准备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特此公告。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1 月28 日

    证券代码: 600783 股票简称:鲁信高新 编号:临 2011-06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业绩扭亏为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0年1 月1 日至2010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同比扭亏为盈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0年1—12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考虑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因素,预计本公司 2010年1—12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130%以上。

    3、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54.81万元

    2、基本每股收益(按总股本202,278,900股计算):-0.0719 元

    考虑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因素,上年同期业绩为:

    1、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450.41万元

    2、基本每股收益(按总股本372,179,647股计算):0.2539 元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参股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致使公司投资收益大幅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 2010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83 证券简称:鲁信高新 编号:2011-07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质押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 2011年 1月 27日接到控股股东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鲁信集团”)通知,鲁信集团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2,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7%)质押给其控股子公司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 2011年 1 月 27日。

    截至本公告日,鲁信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71,800,869 股(其中限售流通股169,900,747股),占公司总股本 73.03%。 本次质押后,鲁信集团持有的本公司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共计4,300万股(其中限售流通股2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2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5%。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