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11-005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委托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2、委托贷款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桥支行(简称:宁波银行灵桥支行)
3、借款方: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福建君合)
4、委托贷款总额: 4950万元
5、委托贷款期限:一年
6、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15%
一、委托贷款概述
2011年1月28日,公司与宁波银行灵桥支行、福建君合签署委托贷款合同,公司将自有资金4950万元人民币委托宁波银行灵桥支行贷款给东福建君合,委托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年利率15%。
根据2008年9月17日公司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总经理在单笔5000万元额度内(含5000万元),有权决定对外短期投资、委托贷款,余额不超过公司总资产20%,且不超过公司净资产35%。
上述委托贷款相关标的均未超过董事会授权。
二、贷款方基本情况
贷款方名称: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
注册资本:7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建宁
经营范围:鞋类产品、鞋用材料制造;电脑绣花;新型建筑材料销售;钢结构产品销售与安装;高档瓦楞纸箱销售;五金产品销售;化工原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农业开发经营;实业投资及资产管理;自营或代理各类产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总款:4950万元人民币
2、委托贷款用途:流动资金
3、委托贷款期限:一年
4、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15%
委托贷款合同经相关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通过委托银行贷款给福建君合,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福建君合提供“众和股份”980万股流通股作为质押担保(已办理质押登记),有助于控制本次委托贷款风险。
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委托贷款对公司整体效益的提升具有积极作用。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宁波银行灵桥支行、福建君合签署的委托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