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1—004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9年12月25日,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大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大地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10,000,000股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做质押贷款(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09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临2009-091])。
日前,本公司接到大地投资通知,大地投资于2011年1月28日将其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限售流通1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8%)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同日大地投资将其持有的上述本公司限售流通10,000,000股再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质押期限自2011年1月28日起至质押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上述解除质押和再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1年1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大地投资共持有本公司股份65,4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45%;截至本公告日,大地投资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质押数量为24,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78%,占大地投资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7.44%。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解冻历史明细单》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