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1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 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 2011-002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1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月30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月20日以书面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王绪昭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采用现场方式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详见本公告附件《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修改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信息管理与披露制度>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修改后的《信息管理与披露制度》另行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以自筹资金形式投入了募投项目。现募集资金到位,本公司拟运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762.95万元。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以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营业绩,公司拟使用25,684.52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其中:1)归还公司银行借款21,684.52万元,2)对全资子公司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保工程”)增资4,000万元,用于归还继保工程的银行借款4,000万元,该次增资完成后,继保工程的注册资本将由10,000万元增至14,000万元。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所审议事项中,第一至五项议案均需股东大会最终审议批准,故董事会同意召集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1 年2月18 日(星期五)下午14:00。
3、会议地点:北京白鹭园培训中心会议中心报告厅。
4、股权登记日:2011 年2 月11 日(星期五)。
5、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1 年2月11日(星期五)下午15:00 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修改<信息管理与披露制度>的议案》;
4、《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5、《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的议案》。
(三)现场会议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传真登记、信函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个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若法人股东委托其他法人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由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当提交代理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以及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11年2月14日及2011年2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九号四方大厦证券部
联系人:郗沭阳、周水华、曹悦
电话:010-62961515
传真:010-62981004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1年2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未办理过身份验证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之前,需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身份验证,取得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
3、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股东可使用网上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议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投票代码:788126,投票简称:四方股份。
4、股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788126;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申报价格(详见下表),99.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
序号 | 议案 | 申报价格(元) |
0 | 总议案(即所有议案) | 99.00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2.00 |
3 | 关于修改《信息管理与披露制度》的议案 | 3.00 |
4 | 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4.00 |
5 |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的议案 | 5.00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5、网络投票的注意事项:
(1)投票不能撤单;
(2)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六)备查文件: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章程修正案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31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表决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 | 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3 | 关于修改《信息管理与披露制度》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的议案 |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请在表决指示中打“√”,多选无效。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章程修正案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部分条款做如下修改:
一、原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月〔〕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修改为:第三条 公司于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200万股,于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原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73.4万元。
三、原章程: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分公司〕集中存管。
修改为: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四、原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0,073.4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五、原章程: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 董事长须按照〔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行为指引之特别规范行为之规定行事。
修改为: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 董事长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行为指引之特别规范行为之规定行事。
六、原章程: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指定〔 〕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修改为: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2011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 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 2011-003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月30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月20日以专人送达、邮件及传真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雅琴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以自筹资金形式投入了募投项目。现募集资金到位,本公司拟运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762.95万元。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以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营业绩,公司拟使用25,684.52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其中:1)归还公司银行借款21,684.52万元,2)对全资子公司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保工程”)增资4,000万元,用于归还继保工程的银行借款4,000万元,该次增资完成后,继保工程的注册资本将由10,000万元增至14,000万元。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 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 2011-004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归还银行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5,684.52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25 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2 月24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200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8,6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6,042.86万元。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34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根据《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为60,603.14万元,扣除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后,本次超募资金为115,439.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的具体事宜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以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营业绩,公司拟使用25,684.52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其中:1)归还公司银行借款21,684.52万元,2)对全资子公司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保工程”)增资4,000万元,用于归还继保工程的银行借款4,000万元,该次增资完成后,继保工程的注册资本将由10,000万元增至14,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归还公司银行借款情况:
借款银行 | 借款期限 | 年利率 | 借款本金(元) | 本次偿还金额 (元) |
建设银行上地支行 | 2010.03.19-2011.03.18 | 5.31% | 30,000,000 | 30,000,000 |
建设银行上地支行 | 2010.05.19-2011.05.18 | 5.31% | 20,000,000 | 20,000,000 |
建设银行上地支行 | 2010.07.08-2011.07.07 | 5.31% | 20,000,000 | 20,000,000 |
北京银行双秀支行 | 2010.05.28-2011.05.27 | 5.81% | 20,000,000 | 20,000,000 |
北京银行双秀支行 | 2010.05.31-2011.05.30 | 5.81% | 15,000,000 | 15,000,000 |
北京银行双秀支行 | 2010.04.22-2011.04.22 | 5.81% | 20,000,000 | 20,000,000 |
北京银行双秀支行 | 2010.11.24-2011.11.24 | 5.81% | 20,000,000 | 20,000,000 |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 | 2010.05.04-2011.05.03 | 5.31% | 10,000,000 | 10,000,000 |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 | 2010.04.14-2011.04.13 | 5.31% | 20,000,000 | 20,000,000 |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 | 2010.09.25-2011.09.21 | 5.31% | 20,000,000 | 20,000,000 |
浦发银行宣武支行 | 2010.09.28-2011.03.27 | 4.374% | 14,631,055 | 14,631,055 |
中信银行金运大厦支行 | 2010.11.26-2011.05.19 | 4.374% | 7,214,160 | 7,214,160 |
合计 | 216,845,215 |
(2)归还公司全资子公司继保工程银行借款的情况:
借款银行 | 借款期限 | 年利率 | 借款本金(元) | 本次偿还金额 (元) |
北京银行清华园支行 | 2010.03.08-2011.03.08 | 5.81% | 20,000,000 | 20,000,000 |
北京银行清华园支行 | 2010.09.21-2011.09.21 | 5.81% | 20,000,000 | 20,000,000 |
合计 | 40,000,000 |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25,684.52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事宜。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5,684.52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事宜。
五、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的核查意见》,认为:四方股份使用25,684.52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四方股份盈利能力;上述事项已经四方股份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意四方股份实施以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 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5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762.95万元,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25 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2 月24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200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8,6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6,042.86万元。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34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本次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2010年12月29日签署的《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投资额(万元) |
1 | 新型电力系统成套继电保护设备项目 | 7,700.00 |
2 | CSC-2000(V3)变电站自动化系统项目 | 9,600.00 |
3 | 电力系统动态监控系统升级项目 | 6,307.29 |
4 | 新一代电网继电保护及故障信息系统项目 | 4,039.00 |
5 | 轨道交通自动化系统项目 | 4,200.00 |
6 | 配网自动化系统项目 | 6,300.00 |
7 | 通用电力系统自动化软件平台项目 | 4,569.00 |
8 | 全国营销平台及客户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5,713.00 |
9 | 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 6,174.85 |
10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 |
合计 | 60,603.14 |
三、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促进业务发展,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先行投入的资金,并经本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募投项目具体包括:
1、新型电力系统成套继电保护设备项目
2、CSC-2000(V3)变电站自动化系统项目
3、电力系统动态监控系统升级项目
4、新一代电网继电保护及故障信息系统项目
5、轨道交通自动化系统项目
6、配网自动化系统项目
7、通用电力系统自动化软件平台项目
公司以自筹资金实施了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的部分投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此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11年1月30日出具了中瑞岳华专审字[2011]第0143号《关于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根据该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为人民币7,762.95万元,均系公司募投项目的前期研发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1 | 新型电力系统成套继电保护设备项目 | 77,000,000.00 | 15,542,385.17 |
2 | CSC-2000(V3)变电站自动化系统项目 | 96,000,000.00 | 12,140,641.02 |
3 | 电力系统动态监控系统升级项目 | 63,072,900.00 | 14,928,389.72 |
4 | 新一代电网继电保护及故障信息系统项目 | 40,390,000.00 | 7,307,256.92 |
5 | 轨道交通自动化系统项目 | 42,000,000.00 | 5,016,917.83 |
6 | 配网自动化系统项目 | 63,000,000.00 | 8,967,704.01 |
7 | 通用电力系统自动化软件平台项目 | 45,690,000.00 | 13,726,177.39 |
合 计 | 427,152,900.00 | 77,629,472.06 |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762.95万元。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762.95万元。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四方股份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符合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已由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四方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宜,已经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四方股份本次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广发证券同意四方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七、备查文件
1、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11]第0143号)。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