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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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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2011-0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6版)

     股本股本溢价购股期权储备股本赎回储备其他重估储备其他储备合并储备对冲储备投资重估储备换算储备中国法定储备保留溢利总额少数股东权益总权益
    于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107,64413,285,44010,0351,07113,668--1,210,049--50,8461,995,765475,5718,773,05923,401,3588,479,65431,881,012
    年度溢利-----------2,860,1282,860,128861,1683,721,296
    附属公司----------11,715---11,715--11,715
    可供出售之投资之公允值调整--------4,150---4,150-4,150
    出售可供出售之投资时转至损益表--------10,168---10,168-10,168
    现金流量对冲亏损--------15,013-----15,013--15,013
    出售附属公司权益时之实现额----------15,271---15,271--15,271
    出售联营公司权益时之实现额----------166,075-93,59093,590-166,075--166,075
    年度全面收益总额--------15,01314,318-193,061-93,5902,953,7182,666,372861,1683,527,540
    行使购股期权发行之股份33353,671----------54,004-54,004
    因行使购股期权而释放购股期权储备-5,843-5,843------------
    发行股份之有关费用--68-----------68--68
    购股期权失效---101--------101---
    储备调拨----------95,103-95,103---
    少数股东之注资款-------------121,328121,328
    已付少数股东股息--------------200,994-200,994
    增购附属公司权益--------------66,614-66,614
    收购附属公司-------------1,5641,564
    收购附属公司-------326,731------326,731--326,731
    收购联营公司-----2,944------2,944-2,944
    已付股息------------906,633-906,633--906,633
    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07,97713,344,8864,0911,07113,6682,944-1,536,780-15,013-36,5281,802,704477,08410,725,14224,891,2469,196,10634,087,352

    (四)综合现金流量表

    单位:千元港元

     2009年度2008年度2007年度
    经营业务   
    除税前溢利4,950,5833,391,5872,576,239
    调整事项:   
    其他无形资产摊销6,3217,8887,268
    收费公路经营权摊销213,493208,65399,428
    在交易项下于损益表按公允值列账之财务资产之公允值转变-408,905--
    可供出售之投资約定收入-2,110-4,879-5,313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318,582367,463294,940
    购并附属公司权益之折让--902-2,563
    购并联营公司权益之折让--1,410,222-
    上市股本投资之股息收入-1,438-6,934-2,999
    非上市股本投资之股息收入-9,472-372-2,439
    被认作以股份为基准之付款支出-1,9535,460
    财务费用254,352322,224158,466
    坏账之减值损失2,93719,10612,666
    可供出售之投资之减值损失-1,527,388-
    附属公司商誉之减值损失17,7591,115157,614
    投资物业公允值增加-224,216-12,788-10,783
    于转为投资物业时之发展中物业公允值增加--497,073-
    利息收入-290,219-355,449-351,273
    出售可供出售之投资之亏损(溢利)10,168-83,391-
    出售投资物业亏损10,3398,830-5,787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亏损5,3841,786-5,790
    出售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权益之净溢利-1,371,142-556,618-159,332
    已付土地租金摊销28,57928,55136,263
    坏账之减值损失回拨-7,464-36,450-
    分占联营公司业绩148,768106,396-158,161
    分占合营企业业绩-78,645-64,968-277,456
    未计营运资本变动之经营业务现金流量3,573,6542,962,8942,366,448
    (增加)减少存货-3,656,625199,645-393,780
    (增加)减少于损益表按公允值列账之财务资产-123,0642,643,954-1,463,387
    减少(增加)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440,066-198,36927,282
    增加(减少)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3,336,127-595,156184,316
    经营业务产生之现金3,570,1585,012,968720,879
    已付中国所得税-870,819-181,238-183,053
    已付香港利得税-95,875-114,669-88,198
    香港利得税退税336-11,838
    中国所得税退税-1,731-
    经营业务之现金流入净值2,603,8004,718,792461,466
    投资业务   
    收购GoodCheer及沪杭-2,773,156-2,740,076-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2,309,055-1,864,495-924,254
    由收购附属公司产生之资产收购(扣除所得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净值)-2,271,234--487,659
    购买可供出售之投资-629,659-4,545-56,117
    收购丰茂及丰启-445,749--
    收购附属公司额外权益-80,537-48,081-49,255
    收购联营公司-18,173--
    增加已付土地租金-16,142-30,565-65,349
    出售附属公司(扣除所出售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净值)2,665,377756,923142,251
    出售联营公司权益所得款项1,314,00512,745-
    减少(增加)采购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已付订金707,946-48,531-143,581
    出售可供出售之投资所得款项432,751117,1377,642
    减少(增加)银行存款318,391-1,641,64368,353
    已收利息122,381355,449351,273
    持有至到期投资于到期时所得款项117,173--
    已收联营公司之股息78,71293,068112,482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所得款项52,02231,26353,377
    已收非上市股本投资之股息9,4723722,439
    已收合营企业之股息8,83444,72349,847
    出售投资物业所得款项6,01722,64329,214
    购并附属公司(扣除所得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净值)4,970-3,576-3,517,885
    已收可供出售之投资约定收入2,1104,8795,313
    已收上市股本投资之股息1,4386,9342,999
    出售合营企业权益所得款项916228,3701,459,587
    收回应收贷款19034,313366
    支付于中国之投资预付款--1,206,077-
    注资合营企业--284,913-2,200,500
    注资联营公司--7,323-14,279
    出售持有作出售资产所得款项-203,887-
    购并联营公司附加权益之已付订金---484,802
    借款予合营企业---21,367
    投资业务之现金流出净值-2,701,000-5,967,119-5,679,905
    融资业务   
    借贷筹集13,704,9757,534,7501,484,591
    同系附属公司之借款1,249,427--
    附属公司少数股东之注资款121,32876,20045,956
    发行股份所得款项54,00480,4223,113,739
    偿还银行及其他贷款-9,497,369-4,193,582-1,502,828
    已付股息-906,633-946,793-686,618
    已付银行及其他贷款之利息-448,032-471,038-157,136
    已付少数股东股息-208,468-188,163-141,590
    发行股份之有关费用-68-73-61,088
    最终控股公司之借款--2,939,309
    融资业务之现金流入净值4,069,1641,891,7235,034,335
    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之净增加3,971,964643,396-184,104
    年初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7,289,1276,223,1156,176,970
    汇率变动的影响-422,616230,249
    年末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11,261,0917,289,1276,223,115

    二、上实控股2009年度财务报表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

    1、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应用

    于本年度,本集团采用以下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新订及经修订准则、修订本及诠释。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2007年经修订)财务报表呈列方式
    香港会计准则第23号(2007年经修订)借贷成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及第1号(修订本)可沽售金融工具及清盘时产生之责任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修订本)于附属公司、合营企业或联营公司之投资成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修订本)归属条件及注销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金融工具披露之改进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经营分部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释内置衍生工具
    第9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修订本)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释第13号客户忠诚计划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释第15号房地产建造协议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释第16号海外业务投资净额之对冲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释第18号来自客户之资产转移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于2008年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改进(于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或以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之修订本除外)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于2009年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改进(有关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第80段之修订本)

    除以下所述外,采纳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本集团于本会计期间或过往会计期间之综合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响。

    (1)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2007年经修订)财务报表呈列方式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2007年经修订)引入专业术语改动(包括修订财务报表之标题)及财务报表格式及内容之变动。

    此外,由于本集团因采用合并会计法而对本财政年度财务报表的项目作出追溯性重列,采纳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2007年经修订)导致本集团需要呈列第三项即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的财务状况表。

    (2)香港会计准则第40号之修订本「投资物业」

    作为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改进(2008年)之一部分,香港会计准则第40号经过修订,已在其范围内包含日后用作投资物业之在建或发展中物业,并要求该等物业如已使用公允值模型及能可靠地厘定其公允值时,按公允值计量。

    本集团根据相关之过渡性条款,自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后应用香港会计准则第40号之修订本,而该修订本对综合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响。

    2、综合账目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控制实体(即其附属公司)之财务报表。倘本公司有权控制该实体之财务及经营政策,以从其活动中获取利益则视为拥有控制权。

    于本年度购入或出售之附属公司(除涉及受同一控制实体业务合并之会计处理),其业绩会分别由购入有效日期起或截至出售有效日期止(视乎情况而定)列入综合收益表内。

    附属公司之财务报表会于有需要情况下作出调整,致使其会计政策与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所采用者一致。

    所有集团内交易、结余、收入及支出在编制综合账目时抵销。

    少数股东应占合并附属公司的净资产与本集团相应应占部份分开呈列。少数股东应占之净资产包括该等权益于原业务合并日期之数额及少数股东应占该合并日期以来之权益变动。少数股东应占亏损超出少数股东于附属公司应占权益,超出的部份将在本集团的权益中抵销,惟少数股东有具约束力的责任及有能力增加投资补足亏损者除外。

    3、业务合并 ( 涉及受同一控制实体合并除外)

    收购业务乃采用收购法入账。收购成本按于交换当日本集团就换取被收购方控制权所给予之资产、所产生或承担之负债,以及所发行股本工具之公允价值总值,加上业务合并直接应占之任何成本计量。除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5 号「待出售非流动资产及已终止经营业务」分类列为待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出售组别),按公允价值减销售成本确认及计量外,被收购方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3号「业务合并」项下确认条件之可识别资产、负债及或然负债,均以彼等于收购日期之公允价值确认。

    因收购而产生的商誉,指业务合并成本超逾本集团已确认可识别资产、负债及或然负债公允值净额的差额,乃确认为资产并于首次按成本计量。倘经重新评估后,本集团应占被收购者的可识别资产、负债及或然负债的公允值净额的权益超逾业务合并成本,则超逾差额实时确认为损益。

    被收购者的少数股东权益于最初时会按少数股东所占的已确认资产、负债及或然负债的公允值净额比例计量。

    4、涉及受同一控制实体业务合并之合并会计法

    涉及受同一控制实体业务合并包括收购由上实集团控制的附属公司/业务。

    综合财务报表已包括受同一控制合并的合并实体或业务的财务报表项目,犹如该等合并实体或业务于首次受到控制方所控制当日经已合并。

    合并实体或业务的净资产已按控制方现行账面值合并入账。若继续其控制权,控制方将不会确认受同一控制权合并时的商誉或收购方所占被收购方可识别资产、负债及或然负债公允净值超出成本的差额。

    综合收益表包括由最早呈报日期或合并实体或业务首次受同一控制的日期(以较短者为准,而不论同一控制权合并的日期)起各合并实体或业务的业绩。

    综合财务报表所呈列的比较金额,乃假设该等实体或业务已于先前的结算日或其首次受共同控制时(以较短者为准)已合并入账。

    5、商誉

    收购业务而产生的商誉乃按成本扣减任何累计减值亏损列帐,并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分开呈列。

    为进行减值测试,收购而产生之商誉被分配到各相关因收购产生的协同效应而得益之现金产成单元,或现金产成单元之组别。各被分配商誉之现金产成单元每年或有出现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测试。就于某个财政年度因收购而产生之商誉,被分配商誉之现金产成单元于该财政年度完结前进行减值测试。当现金产成单元之可收回金额少于该单元之账面值,则提取的减值损失首先冲抵分配至该单元之商誉,其后按账面值的比例冲抵该单元内其他资产。商誉之任何减值亏损乃直接于综合损益表内确认。商誉之减值亏损于其后期间不予拨回。

    当出售相关现金产成单元时,其相关之被资本化商誉将包括在出售盈亏的测算内。

    6、于附属公司权益

    于附属公司权益是按成本值扣除任何减值损失在本公司之资产负债表中列帐。本公司以已收股息与应收股息为基准反映附属公司经营业绩。

    7、购并附属公司的附加权益

    于购并附属公司的附加权益时,商誉应以收购附加权益之成本及本集团增加应占相关附属公司之可确认资产、负债及或然负债之差额计算。若本集团增加应占相关附属公司之可确认资产、负债及或然负债超出收购附加权益之成本,该差额实时于综合损益帐内确认。

    8、于合营企业权益

    合营企业指涉及成立一独立个体,而各合营者对该合营企业之经济活动有共同控制之安排。

    除投资被分类为持有作出售(应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待出售非流动资产及已终止经营业务」作处理)外,合营企业的业绩、资产及负债按权益法计入综合财务报表内。按照权益法,于合营企业的投资在综合资产负债表中以成本并根据本集团在收购后分占合营企业净资产的变动作出调整,再扣减任何确认的减值损失后列报。当本集团的分占合营企业亏损等于或超过其分占合营企业权益时,本集团将停止确认额外应占亏损。只有当本集团有法律或实质性责任或为合营企业支付款项时才确认额外应占亏损或负债。

    收购成本超逾集团于收购当日确认分占合营企业可识别资产、负债及或然负债公平净值之差额,确认为商誉。计入投资账面值之商誉不会分开进行减值测试。取而代之,投资的整个账面值会按单一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所确认的减值亏损不会分配予任何构成合营企业投资之账面值部分的任何资产(包括商誉)。任何减值亏损之拨回以其后可收回的投资金额之增幅为限作出确认。

    任何本集团应占经重估后的可确认资产、负债及或然负债的公允值净额超出收购成本,该差额实时于损益中确认。

    当集团系内企业与合营企业进行交易,损益将按照本集团在相关合营企业所占份额予以抵销。

    本公司于合营企业权益是按成本值减除任何确认的减值损失。本公司以已收股息与应收股息为基准反映合营企业经营业绩。

    9、于联营公司权益

    联营公司指投资者对其拥有重大影响力的实体,且不属于附属公司或于合营公司的权益。重大影响力指参与被投资者之财务及经营政策决策的权力,但并非对该等政策拥有控制或共同控制权。

    除投资被分类为持有作出售(应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待出售非流动资产及已终止经营业务」作处理)外,联营公司的业绩、资产及负债按权益法计入综合财务报表内。按照权益法,于联营公司的投资在综合资产负债表中以成本并根据本集团在收购后分占联营公司净资产的变动作出调整,再扣减任何确认的减值损失后列报。当本集团的分占联营公司亏损等于或超过其分占联营公司权益时,本集团将停止确认额外应占亏损。只有当本集团有法律或实质性责任或为联营公司支付款项时才确认额外应占亏损或负债。

    收购成本超逾集团于收购当日确认分占联营公司可识别资产、负债及或然负债公允净值之差额,确认为商誉。计入投资账面值之商誉不会分开进行减值测试。取而代之,投资的整个账面值会按单一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所确认的减值亏损不会分配予任何构成联营公司投资之账面值部分的任何资产(包括商誉)。任何减值亏损之拨回以其后可收回的投资金额之增幅为限作出确认。

    任何本集团应占经重估后的可确认资产、负债及或然负债的公允值净额超出收购成本,该差额实时于损益中确认。

    当集团系内企业与联营公司进行交易,损益将按照本集团在相关联营公司所占份额予以抵销。

    10、持有作出售非流动资产

    当非流动资产及出售组合的账面金额是透过销售交易而不是透过持续使用收回时,则会被分类为持有作出售资产。符合此条件是指当出售是很有可能发生及当资产或出售组合能够可予立即出售。

    分类为持有作出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出售组合会按其账面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出售成本孰低计量。

    11、收入确认

    收入按已收或应收代价之公允值计量,即正常业务经营过程中已提供货物及服务扣除折扣及销售相关税项后之应收款项。

    货品销售所得收入乃在货品付运及拥有权转移后确认。

    日常业务过程中销售物业之收益于以下情况确认入账:

    ●物业所有权之重要风险及报酬已转移予买方;

    ●既不保留与一般业权相若程度之持续管理,亦不保留对物业之实际控制权;

    ●有关收入可以可靠地计量;

    ●与交易相关之经济利益可能流入本集团;及

    ●有关交易所产生或将产生之成本可以可靠地计量。

    服务收入及酒店经营之收入,在提供服务时确认。

    经营收费公路收取的通行费收入,在扣减中国的应付营业税后,在使用及收取通行费时确认为收入。

    财务资产之利息收入乃以时间为基准按未偿还本金及适用实际利率预提,而实际利率为把财务资产在预期年限内预期未来可收取现金收入折算的现值相等于该资产账面净值之比率。

    本年度可供出售之投资约定收入于本集团可合理预期有权收取时确认。

    租金收入,包括预先开出发票以经营租约出租的物业、厂房及机器之租金,按有关租约期间以直线基准确认。

    股息收入于股东有权收取时确认。

    12、投资物业

    投资物业是指持有作收租或待价格升值之物业。

    于初始确认时,投资物业按成本计算,包括任何直接应占支出。于初步确认后,投资物业采用公允值模式计算其公允值。投资物业之公允值变动所产生之溢利或亏损,包括于发生当期的损益中。

    于兴建中投资物业时发生之建筑成本可于在建投资物业中资本化为其账面值的一部分。自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开始,于本报告期末之兴建中投资物业按公允值计量。兴建中投资物业之公允值与其账面值的差额已于发生当期计入损益中。

    投资物业于出售后或投资物业永久不再使用或预期出售时不会产生未来经济利益时不再确认。因不再确认资产而产生之任何溢利或亏损(按该资产之出售所得款项净额及账面值之差额计算)于该项目不再确认之年度计入综合损益表。

    13、物业、厂房及设备

    物业、厂房及设备,包括酒店物业、持有作生产用途或提供货物或服务,或行政用途的土地及楼宇(在建工程除外)乃按成本值扣除其后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损失列帐。

    除在建工程外,折旧乃按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之估计可用年限及估计之残值以直线法摊销其成本。

    在建工程包括用作生产或自用目的之在建物业、厂房及设备。在建工程乃按原值扣除任何确认减值损失列帐。当在建工程竣工及可作计划用途,将被分列至合适的物业、厂房及设备类别。此等资产于其可作使用时按其他物业资产的相同方式开始计算折旧。

    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于出售时或当继续使用该资产预期不会产生任何日后经济利益时不再确认。因不再确认资产而产生之任何损益(按该项目之出售所得款项净额及账面值之差额计算)于不再确认该项目之年度计入综合损益表。

    14、租赁

    凡租赁之条款规定拥有权所带之一切风险及报酬实质上转移至承租人者,该租赁即归类为融资租赁。其他租赁全部列作经营租赁。

    (1)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之租金收入乃按相关租赁年期以直线法于综合损益表确认。于协商及安排经营租赁时发生之初步直接成本计入租赁资产之账面值,并按租赁年期以直线法确认为支出。

    (2)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经营租赁之应付租金乃按相关租赁年期以直线法于损益表扣除。因订立经营租赁而已取得的或应取得的奖励,乃以直线法按租赁年期确认作减少租金支出。

    (3)租赁土地及楼宇

    租赁土地及楼宇之土地及楼宇部份应视乎租赁类别而分开入帐,除非有关租赁款项未能可靠地分配为土地或楼宇部份,在此情况下则一概视为融资租赁并列作物业、厂房及设备入帐。若能就租赁款项可靠地分配为土地或楼宇部份,于土地之租赁权益应列作经营租赁入帐及以直线法按租赁年期进行摊销(在公允价值模式下分类为投资物业除外)。

    15、外币

    于编制各个别集团实体之财务报表时,以该实体功能货币以外之货币(外币)进行之交易均按交易日期之适用汇率换算为功能货币(即如该实体经营所在主要经济地区之货币)记帐。于本报告期末,以外币为定值之货币项目均按本报告期末之适用汇率重新换算。按公允值以外币定值之非货币专案乃按于公允值厘定当日之适用汇率重新换算。按外币历史成本计量之非货币项目毋须重新换算。

    于结算及换算货币项目时产生之汇兑差额均于彼等产生期间内于损益帐中确认,惟组成本集团海外业务之投资净额部份之货币项目所产生之汇兑差额除外,在此情况下,有关汇兑差额乃确认为其它全面收益及于权益中累计(换算储备),并于出售海外业务时由权益重分为损益。以公允值列帐之非货币项目经重新换算后产生之汇兑差额于该期间列作损益,惟因重新换算之非货币项目所产生之差额需直接于其它全面收益中确认收益或亏损则除外,于该情况下,该汇兑差额直接于其它全面收益中确认。

    就呈列综合财务报表而言,本集团海外经营业务之资产及负债乃按于本报告期末之适用汇率换算为本集团之列帐货币(即港元),而其收入及支出乃按该年度之平均汇率进行换算,除非汇率于该期间内出现大幅波动,则采用于交易当日之适用汇率。所产生之汇兑差额(如有)乃确认作权益之独立部分(换算储备)。

    于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或以后,于收购海外业务时产生之可识别资产或负债之商誉及公允值调整乃分类为该海外经营业务之资产及负债,并按于本报告期末之适用汇率进行换算。产生之汇兑差额乃于汇兑储备内确认。

    16、借贷成本

    为购买、建造或生产合资格的资产(即需要一段颇长时间始能达至其拟定用途或出售之资产),其直接应计之借贷成本均资本化作为此等资产成本值之一部份。当此等资产大体上已完成可作其预计用途或出售时,即停止将该等借贷成本资本化。特定借款在等待用于合资格资产时作临时投资所赚取的投资收入,会从合资格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中扣除。

    其它借贷成本均于其产生期间确认为费用。

    17、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本集团在相关的成本可确认得到补助的当期以系统方式确认为收益。与需提取折旧资产有关之政府补助,相关资产账面值扣减于综合财务状况表中确认,并按相关资产之可使用年限转至损益。其它政府补助按该收入相关成本可确认得到补助的当期以系统方式作为收入记帐。作为以补助已经发生的费用或损失,或给予本集团直接财政支持为目的的政府补助在该等补助可确认收取的当期计入收益。

    18、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定额供款退休福利计划╱国家退休福利计划╱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中的供款在员工已提供有权获得供款的服务时记入费用。

    19、税项

    所得税开支指现时应付税项及递延税项之总和。

    现时应付税项乃按本年度应课税溢利计算。应课税溢利不包括于其它年度的应课税或可扣税之收入或开支项目,亦不包括从未课税或扣税之项目,故与综合收益表所列溢利不同。集团本期税项负债乃按已于报告期末已制定或实际采用之税率计算。

    递延税项以综合财务报表内资产及负债账面值与计算应课税溢利所采用相应税基之差额确认。递延税项负债一般就所有应课税暂时差额确认,而递延税项资产乃按可动用未来应税溢利以抵销可扣减暂时差额时确认。于一项交易中,因商誉或因业务合并以外原因开始确认其它资产及负债而引致之暂时差额,若其既无应课税盈利或会计盈利影响,则不会确认该等资产及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就于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之投资,以及于合营企业之权益产生之应课税暂时差额而确认,惟集团可控制暂时差额之拨回及暂时差额于可见未来将不会拨回除外。与投资及权益有关之可扣减暂时差额产生之递延税项资产,仅于可能出现可动用未来应税溢利以抵销可扣减暂时差额及于可见将来拨回时予以确认。

    递延税项资产之账面值乃于各个于报告期末进行检讨,并予以扣减,直至并无足够应课税溢利可供收回全部或部份资产为止。

    递延税项按预期于清还负债或变现资产期间采用之税率计算,并以于报告期末已颁布或大体上颁布之税率(及税法)为基准。计量递延税项负债及资产反映集团于报告期期末预期收回或结算其资产或负债账面值之方式所带来之税务影响。递延税项于损益确认,惟与于其它全面收益或直接于权益确认之项目有关者除外,在此情况下,递延税项亦分别于其它全面收益或直接于权益确认。

    20、无形资产

    于首次确认时,独立购入及由业务合并所得的无形资产分别以成本值及公允值确认。于首次确认后,有限定使用年期的无形资产乃按成本扣除累计摊销及任何累计减值损失列帐。有限定使用年期的无形资产按彼等之估计可使用年期以直线法予以摊销。而无限定使用年期的无形资产按成本扣除任何其后累计减值损失列帐(有关有形及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政策见下文)。

    无形资产之取消确认产生的损益为按净出售额与资产的账面值之差,该损益于资产被取消确认时于损益表中确认。

    21、研究及开发支出

    研究活动之支出于产生期间确认作开支。

    倘并无产生内部之无形资产可予确认,开发支出于产生期间确认为开支。

    22、收费公路经营权

    收费公路经营权乃以成本扣减累计摊销及任何累计的减值损失列帐。提拨摊销旨在按使用架次之基准撇销收费公路经营权之成本,其按某一期间之实际交通流量与本集团获授收费公路经营权期间之预计总交通流量之比率计算。

    23、存货

    持有作出售之物业及持有作出售之发展中物业按各个别物业成本及可变现净值(孰低者)入账。成本包括购入该等物业的成本及其它直接相关成本。

    当持有物业之目的转变为赚取租赁收入及╱或资本升值,而非用作在日常业务中出售,而且有证据显示开始租赁予其他方,集团将该物业由存货转为投资物业。该物业于转换日之公允值与其原有账面值之差异于损益确认。

    存货按成本及可变现净值(孰低者)入账,成本以加权平均法计算。

    24、财务工具

    当集团实体成为工具合约条文之订约方时,财务资产及财务负债于综合财务状况表中确认。财务资产及财务负债初步按公允值计量。收购或发行财务资产及财务负债(按公允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及财务负债除外)直接产生之交易成本,于初次确认时于财务资产及财务负债(按适用情况而定)之公允值计入或扣除。收购按公允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及财务负债直接应占交易成本,实时于损益确认。

    (1)财务资产

    本集团之财务资产可分为按公允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贷款及应收帐款、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可供出售财务资产。财务资产一般买卖按交易日基准确认及剔除确认。一般买卖指于市场规定或惯例确立之期限内交付资产之财务资产购买或销售。

    ①实际利息法

    实际利息法乃为计算有关期间财务资产之摊销成本及分配利息收入之方法。实际利率乃按财务资产之预计年期或适用的较短期间内于初步确认时准确折现估计未来现金收入(包括构成实际利率不可或缺部份之一切即场已付或已收费用、交易成本及其它溢价或折让)至账面净值之利率。

    除了已指定按公允值列帐之财务资产的盈亏净额不包括利息外,就债务工具而言,收入按实际利率基准确认。

    ②按公允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

    按公允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可分成两类:包括作买卖用途的财务资产及初始入账时已指定按公允值列帐之财务资产。

    财务资产于下列情况按持作买卖分类:

    主要为了于短期出售而购入;或属本集团共同管理,且最近有实际短期获利趋势之已识别财务工具组合其中部分;或属衍生工具,但并无指定亦非实际作为对冲工具。

    财务资产(持有作买卖之财务资产除外)于下列情况可于初始确认为指定按公允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

    所指定用以消除或大幅减少可能出现计量或确认不一致之情况;或财务资产构成一组财务资产或财务负债或两者之一部分,财务资产根据集团之既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按照公允值管理和考核其表现,内部亦按照该分组的公允值为基准提供信息;或其构成包含一个或更多内含衍生工具之合约之一部份,且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准许整体综合之合约(资产或负债)被指定为按公允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

    按公允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按公允值计量,而其公允值变动于产生年度直接在损益确认。于损益确认之盈亏净额不包括就财务资产赚取之任何股利及利息。

    ③贷款及应收款项

    贷款及应收款项乃于现行市场所报之固定或可厘定付款之非衍生财务工具。于初步确认后,贷款及应收款项(包括贸易及其它应收款项、应收贷款、受限制之银行存款、作抵押之银行存款、短期银行存款及银行结存)均按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之已摊销成本减任何已识别减值损失入账(见以下财务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政策)。

    ④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乃非衍生财务资产,具固定或可厘定之支付金额及固定到期日,以及本集团具有积极意愿及能力持有至到期日。于初始确认后,持有至到期投资按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之已摊销成本减任何已识别减值损失计算(见以下财务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政策)。

    ⑤可供出售财务资产

    可供出售财务资产为指定或并非列作按公允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贷款及应收款项或持至到期投资之非衍生项目。

    于各报告期末,可供出售财务资产按公允值计量。公允值变动于其它全面收益中确认,并于投资重估储备中累计确认,直至财务资产售出或确定出现减值,届时过往于投资重估储备确认之累计收益或亏损,将重分至损益中。(见以下财务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政策)。

    于各报告期末,并无活跃市场报价,其公允值未能可靠计量及其挂钩之衍生产品需要以非上市的股本工具作交收之可供出售股本投资按成本减任何已识别减值亏损计量(见以下财务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政策)。

    ⑥财务资产减值损失

    除按公允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外,于各报告期末评估财务资产有否减值迹象。倘有客观证据显示,则财务资产出现减值于初步确认财务资产后发生之一项或多项事件而对财务资产的预期未来现金流量造成影响。

    就可供出售财务资产的投资而言,该投资公允值大幅或长期低于成本,则视为减值之客观证据。

    就所有其它财务资产而言,减值之客观证据可以包括:

    ●发行人或订约方出现重大财政困难;或

    ●利息或本金逾期付款或拖欠;或

    ●借款人可能破产或作出债务重组。

    就贸易及其它应收款项等若干类别财务资产而言,按个别评估为不作减值之资产后按集体基准进行减值评估。应收款项组合减值之客观证据包括集团过往收款经验、组合内逾期付款超过平均信贷期30至180日次数的增加、与违约应收款项相关国家或当地经济环境的明显转变。

    按摊销成本列帐之财务资产,其减值亏损为资产账面值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算之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间差额厘定计量,于有客观证据证明资产减值时于损益确认。

    就按成本列帐之财务资产而言,减值亏损金为按资产账面值与以类似财务资产之现行市场回报率贴现之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间之差额计量。该减值亏损不会于往后期间拨回。

    就所有财务资产而言,减值亏损直接于账面值扣除,惟贸易及其它应收款项则透过拨备帐扣除。拨备帐账面值变动于损益确认。倘贸易应收款项被视为无法收回,则于拨备帐撇销。倘其后收回过往撇销之款额,则计入损益。

    就按摊销成本计量之财务资产,倘减值亏损金额于往后期间减少,而减少可与确认减值亏损后发生之事件客观相关,则过往已确认减值亏损透过损益拨回,惟拨回减值当日资产账面值不得超逾假设并无确认减值之原有摊销成本。

    可供出售股权投资之减值损失不会于往后期间从损益回拨。减值损失后任何公允值之增加直接于其它全面收益表中确认,并于投资重估储备中累计确认。

    (2)重新分类财务资产

    ①从于损益表按公允值列帐之财务资产中重新分类之财务资产

    在罕见情况下,将无意于近期作买卖或回购的持有作交易之投资,以重新分类日时之公允值重新分类为可供出售财务资产及╱或持有至到期投资入账。

    于重新分类前已于损益确认的任何收益或亏损不能拨回,于重新分类日财务资产的公允值成为其新成本或摊销成本(如适用)。

    ②实际利息法

    按摊销成本列帐之债务工具,于重新分类日厘定新实际利率。如集团其后增加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之可收回性,其增加之影响需以自转变日起对实际利率调整之形式确认。增加可收回性之影响需于债务工具之预期剩余年期间确认。

    ③财务负债及股本权益

    由集团旗下实体发行之财务负债及股本工具,按所订立合约安排性质以及财务负债及股本工具之定义分类。

    股本工具为证明集团资产剩余权益(经扣除其所有负债)之任何合约。

    ④实际利息法

    实际利息法为计算财务负债摊销成本及于有关期间分配利息开支之方法。实际利率为实际折算财务负债预期年期或(如适用)较短期间估计未来现金付款之比率。

    利息开支按实际息率基准确认。

    ⑤财务负债

    本集团财务负债包括贸易及其它应付款项、银行及其它贷款,以实际利率法计量其摊销成本。

    ⑥股本工具

    由本公司发行之股本工具按已收所得款项扣除直接发行成本入账。

    (3)对冲会计法

    本集团指定若干衍生工具为对冲工具,用作现金流量对冲。

    于对冲关系之开始,本集团记录对冲工具和被对冲项目的关系,及进行各类对冲交易之风险管理目标及其策略。此外,于对冲开始和按持续基准进行期间,本集团记录用于对冲关系之对冲工具是否能高度有效地抵销被对冲项目的公允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①现金流量对冲

    指定和符合资格作现金流量对冲之衍生工具公允值变动,其有效部分递延于权益(对冲储备),其无效部分之盈亏实时于损益内确认。

    当被对冲项目于损益内确认时,过往于其它全面收益表中确认,并于权益(对冲储备)中累计确认之金额则在该期间重分至损益内。

    当本集团解除对冲关系、对冲工具已届满、售出、终止、行使或不再符合对冲会计法的资格,对冲会计法将被终止。当时递延于权益之任何累计盈亏将保留于权益内,并在预测交易最终于损益内确认时确认。倘预测交易预期不再发生,递延于权益之累计盈亏实时于损益内确认。

    ②剔除确认

    当自资产收取现金流量之权利已届满,或财务资产已转让及集团已将其于财务资产拥有权之绝大部份风险及回报转移,则财务资产将剔除确认。剔除确认财务资产时,资产账面值与已收及应收代价之和与已直接于其它全面收益表确认之累计损益总和之间差额,于损益确认。

    财务负债则于有关合约订明之责任获解除、取消或届满时剔除确认。剔除确认之财务负债账面值与已付或应付代价之间差额,于损益确认。

    25、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交易

    由雇员及其它合资格参与者提供之服务公允值(所获服务的公允值未能可靠估计)按购股期权授出日公允值厘定,于归属期内以直线法列作支出,权益(股本期权储备)亦相应增加。

    于各报告期末,本集团修正其对预期最终归属的购股期权数目的估计。于归属期内修正对原本估计之影响(如有)在损益确认,并对购股期权储备作出相应调整。

    购股期权被行使时,先前于购股期权储备中确认之金额将转移至股本溢价。当购股期权于归属期后被收回或于届满日仍未被行使,先前于购股期权储备中确认之金额将转拨至保留溢利。

    26、商誉以外之有形及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本集团于本报告期末审阅其有形及无形资产之账面值,判断是否有任何迹象显示该等资产蒙受任何减值损失。如有任何迹象可能出现,将会估算该资产之可收回金额以决定减值损失之程度。另外,无限可用年期的无形资产每年或在有迹象可能出现减值时进行减值评估。如该资产的可收回值较其账面值为低,该资产之账面值会调减为可收回金额。减值损失会实时确认为支出。

    倘减值损失其后拨回,则资产账面值须增加至其经修订之估计可收回金额,惟该增加之账面值不得超过以往年度未作减值前之账面值。减值损失拨回会实时确认为收入。

    27、关键性的会计判断及估计不确定性之主要来源

    于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时,本公司董事须作出有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不能容易自其它来源取得者)之判断、估计及假设。估计及有关假设乃以过往经验及认为相关之其它因素为基础。实际结果可能会与该等估计有所不同。

    估计及相关假设将不时作出检讨。会计估计之修订乃于估计被修订之期间(倘修订仅影响该期间),或于修订期间及未来期间(倘修订影响本期间及未来期间)确认。

    (1)应用于本集团会计政策之关键性判断

    以下为本公司董事于应用本集团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出而对于综合财务报表确认之金额具有最重大影响之关键性判断(涉及估计者除外)。

    ①合并附属公司

    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所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 股市场上市之本公司附属公司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实医药”)之股权为 43.62%(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43.62%)。

    本公司董事认为于二零零六年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本集团仍然能够控制上实医药,因余下的56.38%上实医药股东比较分散及其它股东极不可能组织起其权利,对上实医药董事会行使控制权。因此,本公司董事仍然认为,由于本集团有权委任及移除大部份上实医药董事会成员,其对上实医药之控制力仍然存在。对此,上实医药仍被认作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而其业绩及资产及负债已合并于综合财务报表。

    ②按权益法计入联营公司

    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可对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中芯国际”)之财政及经营政策决定行使重大影响力及有权委任董事会代表。对此,中芯国际被分类为联营公司及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按权益法计入。

    于二零零九年九月,已通过出售附属公司上实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上实科技”)以出售中芯国际。

    ③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公司董事已检讨本集团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资本保全及流动资金需要,并确认本集团具有积极意愿及有能力持有该等资产至到期日。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值约为28百万港元(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43百万港元)。

    ④财务资产重新分类

    由于二零零八年第三季度环球金融市场出现震荡,本公司董事已检讨本集团投资策略。经考虑本集团的流动资金状况,本公司董事认为二零零八年第三季度金融震荡乃罕见情况。董事确认若干持有作交易之证券及债券分别约为304百万港元及143百万港元已不再持有作短期获利为目的,该等投资已于二零零八年七月被重新分类为可供出售财务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2)估计不确定性之主要来源

    于本报告期期末,可能导致下一个财政年度资产及负债账面值面临重大调整风险之主要有关未来之假设及估计不明朗因素之其它主要来源如下:

    ①收费公路经营权摊销

    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收费公路经营权金额约为9,468百万港元(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9,681百万港元)按使用架次之基准进行摊销,摊销乃按某一期间之实际交通流量与收费公路经营期间之预计总交通流量之比率计算。倘若实际交通流量与原来估算不符时,该差异将影响其后摊销。

    ②发展中物业及持有作出售物业之准备

    在显示资产账面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之情况出现或转变时,管理层定期参考现行市场环境检讨本集团之发展中物业及持有作出售物业之可收回性。倘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值,则对发展中物业及持有作出售物业作出适当之准备。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发展中物业及持有作出售物业之账面值合共约为16,394百万港元(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2,468百万港元)。

    ③指定于损益表按公允值列帐之财务资产的估算公允值

    在该交易项下获得的指定于损益表按公允值列帐之财务资产的公允值,乃使用折现未来现金使用分析估算。折现未来现金使用分析要求本集团估算信贷评级及使用一个合适的折现率以计算公允值。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财务资产的公允值估算为2,680,600,000港元。

    三、上实控股2009年度财务报表附注(本节涉及的表格数据单位除特别注明外,均为千元港元)

    1、营业额

    营业额乃从第三者已收或应收之净额总计,及本集团本年度持续业务的营业额分析如下:

     2009年度2008年度
    货品销售3,790,2893,551,309
    物业销售及租金收入2,099,0982,637,921
    基建设施收入818,509938,802
    酒店经营收入209,989324,073
    合计6,917,8857,452,105

    2、净投资收入

     2009年度2008年度
    持续业务  
    银行存款所得利息收入73,939133,082
    于损益表按公允值列帐之财务资产所得利息收入11,42181,069
    其它利息收入167,845116,910
    利息收入总额253,205331,061
    出售可供出售之投资之(亏损)溢利-10,16883,391
    非上市股本投资之股息收入9,270-
    上市股本投资之股息收入1,1316,631
    指定于损益表按公允值列帐之财务资产之公允值变动422,725-30,743
    分类作买卖用途之财务资产之公允值变动84,755-159,362
    物业、厂房及设备租金收入296332
    可供出售之投资约定收入2,1104,879
    合计763,324236,189

    财务资产所得之投资收入以资产类别分析如下:

     2009年度2008年度
    持续业务  
    可供出售财务资产1,21288,270
    贷款及应收款项(包括现金及银行结存)239,780249,992
    于损益表按公允值列帐之财务资产520,032-102,405
    持有至到期之财务资产2,004-
    非财务资产所得之投资收入296332
    合计763,324236,189

    3、财务费用

     2009年度2008年度
    持续业务  
    银行及其它贷款利息  
    须于五年内全数清还325,237297,305
    不须于五年内全数清还120,893154,278
    合计446,130451,583
    扣减:资本化金额于  
    在建工程内-37,235-
    持有作出售之发展中物业内-170,497-150,914
    合计238,398300,669

    本年度资本化的借贷成本乃由合资格资产之特定借贷产生。

    4、购并联营公司权益之折让╱可供出售之投资之减值损失

     2009年度2008年度
    以下可供出售之投资之减值损失:  
    中芯国际(附注)-1,463,040
    其它-64,348
    合计-1,527,388
    购并以下联营公司权益之折让:  
    中芯国际(附注)-1,410,170
    其它-52
    合计-1,410,222

    附注:

    于二零零八年五月,由于本集团不再对中芯国际发挥重大影响力,本集团将中芯国际之投资由于联营公司权益重列为可供出售之投资。中芯国际之投资于当日之账面值约2,116百万港元重列为可供出售之投资,及其后以公允值计量。中芯国际之投资约1,463百万港元的公允值变动于投资重估储备中确认。

    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本集团增持中芯国际股权至 8.21% 及加上上实集团把其持有中芯国际1.88% 投票权授予本集团,董事确定本集团自此可对中芯国际之财政报告及经营政策决定行使重大影响力。于以上重大影响力存在日起,管理层重估中芯国际可确认资产、负债及或然负债之公允值。对于若干物业、厂房及设备, 其公允值乃参考与本集团概无关连之独立合资格专业估值师使用比较市值价值而编制的专业评估报告来估计的。本集团应占中芯国际可确认资产、负债及或然负债之公允值高于其投资成本,因此购并之折让约为1,410百万港元已于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收益表中确认。

    于二零零九年九月,已通过出售上实科技以出售中芯国际。

    5、出售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权益之净溢利

     2009年度2008年度
    持续业务  
    出售附属公司权益之(亏损)溢利-230,171331,977
    出售联营公司权益之溢利1,216,326-
    被认作出售联营公司权益之溢利(亏损)2,209-2,571
    出售合营企业权益之(亏损)溢利-188218,599
    合计988,176548,005

    附注:金额中包括出售上市联营公司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光明乳业」)之溢利合计1,210,666,000 港元。于二零零九年六月,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A 股市场以代价390,087,000港元出售光明乳业5%股权。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以代价1,755,820,000港元将本集团余下光明乳业30.176%股权出售予独立第三方。

    6、税项

     2009年度2008年度
    持续业务  
    本期间税项  
    香港75,56388,607
    中国土地增值税(「中国土增税」)251,24346,917
    中国企业所得税(包括中国预缴税41526000港元(二零零八年:无))764,562302,773
     1,091,368438,297
    往年多提拨备  
    香港-1,015-5,605
    中国企业所得税-1,028-1,091
     -2,043-6,696
    递延税项  
    本年度9,671-7,178
    由税率变动产生--4,272
     9,671-11,450
     1,098,996420,151

    香港利得税乃按两年估计应课税溢利的16.5%计算。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条例,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中国附属公司之所得税率为25%。于旧法律或条例下符合享有税务优惠税率 15% 之公司,税率将分别于二零零八、二零零九、二零一零、二零一一及二零一二年逐渐递增至18%、20%、22%、24%及 25%。仍获得中国所得税若干豁免及优惠(「税务优惠」)之公司,企业所得税法容许该等公司继续享有税务优惠,及其后税率转为25%。

    中国土增税按土地价值的升值(物业销售所得款项扣减可扣除开支:包括土地使用权的成本及物业开发成本)征税,累进税率为30%至60%。

    年度税项于综合收益表中之除税前溢利调整列示如下:

     2009年度2008年度
    除税前溢利(持续业务)3,815,1152,683,795
    按中国法定税率25%之税金953,779670,949
    分占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业绩之税务影响28,05622,865
    不可扣税费用之税务影响182,638367,306
    非应课税收入之税务影响-193,300-627,477
    往年多提拨备-2,043-6,696
    未确认为递延税项资产之税项亏损之税务影响4,7476,908
    前期未确认为递延税项资产之税项亏损之抵扣-48-5,805
    给予中国附属公司税务优惠之影响-89,120-102,050
    于其它地区经营之附属公司所用不同税率之影响-34,543-31,941
    递延税项税率变动之影响--6,030
    中国土增税251,24346,917
    股息预缴税之递延税金(贷项)借项-2,39085,219
    其它-23-14
    年度税项(与持续业务相关)1,098,996420,151

    7、董事及雇员酬金

    董事酬金2009年度2008年度
    已付或应付十三位(二零零八年:十二位)董事酬金如下:  
    独立非执行董事袍金及委员会酬金1,094950
    执行董事之其它酬金:  
    董事袍金及委员会酬金458600
    薪金及津贴12,62512,035
    花红6,9696,327
    被认作以股份为基准的付款支出-854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8191,032
    董事酬金总额21,96521,798

    于截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本集团并无向董事支付任何因加盟本集团或加盟本集团后之聘金或支付离职之补偿金。于两个年度,亦无董事放弃收取任何酬金。

    花红金额取决于本集团的营运业绩、个人表现及可比较的市场统计数据。

    雇员酬金

    于本年度及上年度,本集团五名最高薪酬之雇员均为本公司董事,其酬金之详情已列示于上表。

    8、股息

     2009年度2008年度
    于本年确认为分派之股息:  
    二零零九年中期股息每股48港仙  
    (二零零八年:二零零八年中期股息45港仙)518,287484,362
    二零零八年末期股息每股36港仙  
    (二零零八年:二零零七年末期股息43港仙)388,346462,431
    总计906,633946,793

    董事建议派发截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60 港仙(二零零八年: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36港仙),并有待股东在随后的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通过。

    9、每股盈利

    持续及非持续业务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按下列数据计算:

     2009年度2008年度
    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溢利及藉以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之盈利2,860,1282,101,546
    普通股之潜在摊薄影响  
    调整分占合营企业业绩对每股盈利之潜在摊薄影响(附注)-284-865
    藉以计算每股摊薄盈利之盈利2,859,8442,100,681
    股数:2009年度2008年度
    藉以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之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1,078,637,7641,074,822,708
    普通股之潜在摊薄影响  
    购股期权779,8321,914,212
    藉以计算每股摊薄盈利之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1,079,417,5961,076,736,920

    (1)持续业务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持续业务之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按下列数据计算:

     2009年度2008年度
    盈利数字计算如下: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溢利2,860,1282,101,546
    扣除:本公司拥有人应占非持续业务年度溢利-638,838-264,285
    藉以计算持续业务之每股基本盈利之盈利2,221,2901,837,261
    普通股之潜在摊薄影响  
    调整分占合营企业业绩对每股盈利之潜在摊薄影响(附注)-284-865
    藉以计算持续业务之每股摊薄盈利之盈利2,221,0061,836,396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基数计算与上文所详述的一致。

    (2)非持续业务

    根据本公司拥有人应占非持续业务年度溢利为 638,838,000港元(二零零八年:264,285,000港元)及上文所详述的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基数,非持续业务之每股基本盈利为每股 0.59港元(二零零八年:每股 0.25港元)及非持续业务之每股摊薄盈利为每股 0.59 港元(二零零八年:每股0.24港元)。

    10、投资物业

    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540,268
    汇兑调整71,212
    由物业、厂房及设备转入13,343
    由持有作出售之发展中物业转入1,380,758
    出售-31,473
    在损益表中确认的公允值净增加12,788
    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986,896
    由物业、厂房及设备转入58,190
    出售-16,356
    在损益表中确认的公允值净增加224,216
    重分为持有作出售-117,553
    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135,393

    本集团所有为赚取租金或为资本增值目的而按经营租赁持有之物业权益,乃采用公允值模型计量,并分类为投资物业。

    本集团之投资物业乃位于中国之中期土地使用权物业。

    本集团之投资物业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公允值乃根据与本集团概无关连之独立合资格专业估值师戴德梁行有限公司于该日进行之估值。戴德梁行有限公司乃估值师公会之会员,并拥有相关的专业资格及有近期于有关地点对类似的物业进行估值的经验。是次估值乃按照香港测量师学会的物业估值准则及参考相关市场上可比较的销售交易进行。

    本集团之投资物业(除已分类为出售组别的一部份)均按经营租赁出租,其赚取之物业租金收入金额为132,908,000港元(二零零八年:115,822,000 港元),直接经营费用只占少数。

    11、物业、厂房及设备

    本集团酒店物业租赁土地及楼宇家俬、装置及设备汽车厂房及机器在建工程总额
    成本       
    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482,636932,547524,230157,5902,873,083915,8695,885,955
    汇兑调整30,44942,19916,4737,628112,96165,886275,596
    因收购附属公司而增加-5,6912652679,802-16,025
    添置-10,11657,20923,93999,1681,674,0631,864,495
    转账╱重分-38,8375,015-123,401-2,178,719-2,011,466
    出售附属公司---1,946-1,321-15,481--18,748
    出售-2,261-1,229-18,272-19,476-35,662--76,900
    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510,8241,028,161582,974168,6273,167,272477,0995,934,957
    因收购附属公司而增加-2,5841248142,632-6,154
    添置-2,37329,67822,28783,0172,208,9352,346,290
    转账╱重分9,864231,79350,8912,5281,047,549-1,450,602-107,977
    重分为持有作出售--409,003-121,013-73,536-1,194,422-57,694-1,855,668
    出售--24,672-19,055-19,516-93,435--156,678
    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520,688831,236523,599101,2043,012,6131,177,7386,167,078
    折旧及摊销       
    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120,679178,634340,96976,2361,111,371-1,827,889
    汇兑调整7,9138,93010,4533,38829,674-60,358
    本年度准备22,51540,78571,46124,249208,453-367,463
    出售附属公司---1,434-516-12,423--14,373
    出售时撇除-1,254--6,417-14,299-21,891--43,861
    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49,853228,349415,03289,0581,315,184-2,197,476
    本年度准备22,74943,68038,18522,243191,725-318,582
    重分为持有作出售--111,882-72,346-41,572-283,962--509,762
    出售时撇除--1,442-17,872-15,775-64,183--99,272
    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72,602158,705362,99953,9541,158,764-1,907,024
    账面值       
    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48,086672,531160,60047,2501,853,8491,177,7384,260,054
    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60,971799,812167,94279,5691,852,088477,0993,737,481
    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361,957753,913183,26181,3541,761,712915,8694,058,066

    根据董事意见,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若干土地的租赁权益968,000港元未能于土地及楼宇间作出可靠分配,因而继续作物业、厂房及设备入账。

    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租赁土地及楼宇包括若干以经营租赁出租的资产,这些资产之成本值为3,550,000港元(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550,000港元),而累计折旧为1,284,000港元(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187,000港元)。这些资产于本年度之折旧为97,000港元(二零零八年:96,000港元)。

    本公司租赁土地及楼宇家俬、装置及设备汽车总额
    成本    
    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2,80324,9048,85536,562
    添置-154356510
    出售--56-412-468
    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80325,0028,79936,604
    添置-296541837
    出售--24-1,917-1,941
    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80325,2747,42335,500
    折旧    
    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70922,9898,13331,831
    本年度准备1127377171,566
    出售时撇除--56-412-468
    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82123,6708,43832,929
    本年度准备1126692231,004
    出售时撇除--24-1,917-1,941
    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93324,3156,74431,992
    账面值    
    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8709596793,508
    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9821,3323613,675
    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2,0941,9157224,731

    以上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以直线法按下列年率计算折旧:

    酒店物业按其租赁年期计算
    租赁土地及楼宇4%-5%或按其租赁年期计算

    (两者取其较短者)

    家俬、装置及设备
    汽车10%-30%
    厂房及机器5%-20%

    12、已付土地租金

     31.12.200931.12.200831.12.2007
    本集团之已付土地租金包括:   
    在香港的中期租约71,80373,68644,100
    在中国的中期土地使用权351,585583,370573,167
    总计423,388657,056617,267
    以报告为目的之分析如下:   
    流动部份13,77928,58036,719
    非流动部份409,609628,476580,548
    总计423,388657,056617,267

    13、收费公路经营权

    成本 
    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7,706,125
    汇兑调整501,059
    由在建工程转入1,974,519
    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0,181,703
    摊销 
    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271,635
    汇兑调整19,954
    本年度摊销208,653
    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500,242
    本年度摊销213,493
    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713,735
    账面值 
    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9,467,968
    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9,681,461
    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7,434,490

    此等收费公路经营权为:

    (1)截至二零二八年止的二十五年内征收使用京沪高速公路上海段的车辆通行费用及经营沿路指定区域服务设施之权利;及

    (2)截至二零三零年止的三十年内征收使用沪昆高速公路上海段的车辆通行费用及经营沿路指定区域服务设施之权利。

    本集团之收费公路经营权按使用架次之基准进行摊销,摊销乃按某一期间之实际交通流量与本集团获授收费公路经营权期间之预计总交通流量之比率计算。

    14、其它无形资产

     专利权已付土地租金溢价商标总额
    成本    
    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54,45766,12354,487175,067
    汇兑调整3,0293,3403,70910,078
    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57,48669,46358,196185,145
    重分为持有作出售-57,486---57,486
    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69,46358,196127,659
    摊销    
    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24,8794,859-29,738
    汇兑调整2,087216-2,303
    本年度摊销6,7151,173-7,888
    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3,6816,248-39,929
    本年度摊销5,1321,189-6,321
    重分为持有作出售-38,813---38,813
    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7,437-7,437
    账面值    
    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62,02658,196120,222
    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3,80563,21558,196145,216
    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29,57861,26454,487145,329

    该专利权为五至十年内使用医药产品生产专利权,并以直线法按五至十年的使用年限进行摊销。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关出售业务的专利权已重分为持有作出售。

    已付土地租金溢价为购入已付土地租金的溢价,按相关已付土地租金的相同基准以直线法进行摊销。

    商标之法律效期为十年,由二零零一年九月至二零一一年九月,但期满可续期。本公司董事相信本集团将会而且有能力在期满时以极低成本不断续期。本集团管理层已就产品生命周期、市场、竞争力及环境趋势,以及品牌的延续机会进行各种研究,证明商标的产品在期内为本集团产生净现金流的能力没有可预见的限制。

    15、商誉

     2009年度2008年度
    成本  
    于一月一日565,981555,908
    汇兑调整-8,958
    收购附属公司额外权益时产生13,9231,115
    重分为持有作出售-566,181-
    于十二月三十一日13,723565,981
    减值  
    于一月一日165,289164,174
    年度确认之减值损失17,7591,115
    重分为持有作出售-183,048-
    于十二月三十一日-165,289
    账面值  
    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3,723
    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00,692
    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 391,734

    16、于附属公司之投资

     31.12.200931.12.20081.1.2008
    非上市股份的成本5,288,8575,288,8574,476,268

    17、于合营企业权益╱于合营企业之投资

     本集团本公司
     31.12.200931.12.20081.1.200831.12.200931.12.20081.1.2008
    于非上市合营企业投资成本547,586576,469965,993-112,921112,921
    分占已撇除已收股息之收购后利润及其它全面收益608,054667,198655,072---
     1,155,6401,243,6671,621,065-112,921112,921
    扣减:已确认之减值损失-91,173-91,173-122,595--112,921-112,921
     1,064,4671,152,4941,498,470---
    重分为持有作出售的合营企业权益-38,034-----
     1,026,4331,152,4941,498,470---

    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收购合营企业权益而产生的商誉17,146,000港元并包含于投资成本内。

    商誉的变动如下:

    成本 
    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115,937
    于出售合营企业时撇销-31,422
    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84,515
    于出售合营企业时撇销-11,236
    重分为持有作出售-17,704
    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55,575
    减值 
    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98,791
    于出售合营企业时撇销-31,422
    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67,369
    重分为持有作出售-11,794
    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55,575
    账面值 
    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7,146
    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17,146

    本集团采用权益法入账之合营企业权益,包括已分类为持有作出售组别的一部份的财务资料汇总如下:

     31.12.200931.12.2008
    本集团应占合营企业总资产3,047,2363,194,357
    本集团应占合营企业总负债-2,002,656-2,067,249
    本集团应占合营企业净资产1,044,5801,127,108
    在收益中确认的收入926,5943,540,539
    年度溢利129,291243,457
    本集团年度分占合营企业业绩78,64564,968

    本集团已终止分占若干合营企业之亏损。本年度及累计尚未确认分占合营企业亏损如下:

     31.12.200931.12.2008
    年度尚未确认分占合营企业亏损5,7376,573
    累计尚未确认分占合营企业亏损37,78132,044

    18、联营公司权益

     31.12.200931.12.20081.1.2008
    于联营公司之投资成本   
    于香港上市-1,824,3111,819,766
    于中国上市-659,878141,506
    非上市181,729198,136257,898
    分占已撇除已收股息之收购后利润及其它全面收益142,8951,391,2571,638,267
     324,6244,073,5823,857,437
    扣减:已确认之减值损失-9,419-28,793-28,793
     315,2054,044,7893,828,644
    重分为持有作出售的联营公司权益-16,471--
     298,7344,044,7893,828,644
    上市投资之公允值不适用2,365,0325,085,923

    因收购联营公司权益而产生的商誉3,370,000港元(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67,490,000港元)并包含于投资成本内。商誉的变动如下:

    成本 
    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22,694
    于收购联营公司额外权益时产生264,170
    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86,864
    于出售联营公司时撇销-283,494
    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370
    减值 
    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及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9,374
    于出售联营公司时撇销-19,374
    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账面值 
    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370
    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67,490
    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3,320

    本集团的联营公司,包括已分类为持有作出售组别的一部份的财务资料汇总如下:

     31.12.200931.12.2008
    总资产2,067,03655,514,935
    总负债-807,123-26,870,406
    净资产1,259,91328,644,529
    本集团应占联营公司净资产321,2543,786,717
    在收益中确认的收入11,236,66743,848,176
    年度溢利(亏损)39,926-2,990,927
    本集团年度分占联营公司业绩-148,768-106,396

    19、投资

    本集团31.12.200931.12.20081.1.2008
    可供出售之投资:   
    上市股本证券   
    于香港309,119151,12560,685
    于其它地区83,72869,61266,926
    非上市股本证券   
    于香港555
    于其它地区155,637337,907315,126
     548,489558,649442,742
    持有至到期投资:   
    于香港上市的债券,其固定利率为3.39%及于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六日及二零零九年四月八日到期-117,173-
    于其它地区上市的债券,其固定利率为2.5%,以溢价21.31%赎回及于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到期27,62925,625-
     27,629142,798-
    持有作交易之投资:   
    上市股本证劵   
    于香港3,626-122,474
    于其它地区12,74823,824271,119
     16,37423,824393,593
    指定于损益表按公允值列帐之财务资产:   
    上市可转换票据╱债券142,385-78,131
    股票挂钩票据-21,718301,591
    结构性存款--2,362,906
    其它2,680,600--
     2,822,98521,7182,742,628
     3,415,477746,9893,578,963
    上市股本投资的公允值409,221244,561521,204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值28,163130,696-
    以报告为目的之分析:   
    流动158,759162,7153,136,221
    非流动3,256,718584,274442,742
     3,415,477746,9893,578,963

    于本报告期期末,除了非上市股本投资的公允值无法可靠地计量外,所有可供出售之投资及于损益表按公允值列帐之财务资产以其公允值列帐。公允值是参考活跃市场的叫买价、有关发行银行或财务机构使用估值方法所作出之价格而厘定。

    以上非上市股本证券于本报告期期末以成本扣除减值计量。鉴于合理公允值之估值幅度差异极大,本公司董事认为未能可靠地计量其公允值。

    本集团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非上市股本证券包括 14,497,000港元(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4,497,000港元)为持有一家经营纸制品制造与销售公司的30%权益。根据与中国合营合伙人订立之合营协议之附件,本集团已放弃在此公司包括经营及管理权之经济权益,以换取每年的约定回报。于合营期结束时,本集团可享有此公司按股权比例之剩余权益。根据董事意见,由于本集团不能对此公司行使重大影响力,故此本集团不将此公司分类为联营公司。

    20、应收贷款

     31.12.200931.12.20081.1.2008
    固定利率应收贷款-3,08535,374
    以报告为目的之分析:   
    非流动部份(应于一年后收回)-3,0853,323
    流动部份(应于一年内收回)--32,051
     -3,08535,374

    固定利率应收贷款为应收附属公司的少数股东之款项。贷款之年利率为5.5%,并以少数股东于该附属公司的股权作抵押。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此金额已重分为持有作出售。

    21、采购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已付订金

    此乃本集团就新增生产设备而订购物业、厂房及设备及沪昆高速公路(上海段)(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京沪高速公路(上海段))的扩充及拓阔工程之已付订金。

    22、受限制之银行存款

    受限制之银行存款乃由于本集团之一家附属公司的少数股东的一宗商业诉讼而令存款被冻结,使该笔存款被限制使用。该笔受限制之银行存款的固定年利率为 0.36%(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0.73%)。

    23、存货

     31.12.200931.12.20081.1.2008
    持有作出售之发展中物业12,903,75310,615,08312,206,454
    持有作出售之物业3,490,3541,852,418524,630
    原料849,184965,482842,195
    在制品24,462191,180193,390
    制成品211,504577,938429,309
    持作转售之商品8,337151,079167,816
    总计17,487,59414,353,18014,363,794

    24、贸易及其它应收款项

     31.12.200931.12.20081.1.2008
    贸易应收款项506,0491,752,2871,145,950
    扣减:坏帐准备-11,732-69,382-99,574
     494,3171,682,9051,046,376
    其它应收款项(附注)3,173,8272,467,6871,309,178
    贸易及其它应收款项总额3,668,1444,150,5922,355,554

    除物业买家外,本集团一般提供三十至一百八十天之信用期予贸易客户。至于物业销售,基于其业务性质,本集团一般未有对物业买家提供信用期。以下为本报告期期末贸易应收款项(扣减坏帐准备)按发票日期呈列之帐龄分析(该项分析包括已分类为出售组别的一部份):

     31.12.200931.12.2008
    30天内612,1441,122,315
    31-60天337,028243,795
    61-90天154,450142,394
    91-180天276,583114,355
    181-365天36,33735,816
    多于365天23,48924,230
    总计1,440,0311,682,905

    本集团贸易应收款项中(包括已分类为出售组别的一部份)包括账面值合共61,683,000港元(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60,475,000港元)的帐款已于本报告日到期,而本集团并未计提减值损失。本集团未有持有对该等欠款的抵押品。

    于接纳新客户前,本集团以其过往的信用纪录评估潜在客户的信用质素及定出信贷限额。本集团对有良好信用纪录的客户作信用销售,客户的信贷限额会定期检讨。大部份未到期及未减值的贸易应收款项均没有拖欠纪录。

    已到期但未计提减值的贸易应收款项

     31.12.200931.12.2008
    31-60天1,085265
    61-90天73858
    91-180天34106
    181-365天36,33735,816
    多于365天23,48924,230
    总计61,68360,475

    对于于本报告期期末已到期的金额,由于信用质素未有明显改变及认为仍可收回,故本集团未有为该等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坏帐准备之变动

     2009年度2008年度
    年初结余69,38299,574
    已确认之应收款项减值损失2,93719,106
    因未能收回而撇帐的金额-8,299-12,848
    年内收回的金额-7,464-36,450
    重分为持有作出售-44,824-
    年末结余11,73269,382

    25、作抵押之银行存款,短期银行存款及银行结存及现金

    存款期少于六个月的作抵押之银行存款乃抵押予银行的存款,以获取给予本集团及一家联营公司的一般银行信贷。存款911,828,000港元(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800,541,000港元)已抵押以获取一般银行信贷,故该等存款被分类为流动资产。作抵押之银行存款的固定年利率为0.40%至2.25%(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0.72%至4.14%),作抵押之银行存款将于相关的银行贷款归还时解除。

    存款期三个月以上的短期银行存款之市场年利率由1.10%至1.98%(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45%至5.30%)。

    存款期少于三个月的银行结存之市场年利率由0.001%至1.35%(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0.01%至4.80%)。

    本集团的作抵押之银行存款,短期银行存款及银行结存及现金以相关集团内实体的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结存的金额如下:

     2009年度2008年度
    人民币1,1541,771
    美元2,111,9772,752,078
    港元1,813324

    26、贸易及其它应付款项

     31.12.200931.12.2008

    (经重列)

    1.1.2008
    贸易应付款项1,432,9291,744,5061,138,582
    物业销售之客户订金3,299,299299,1401,497,244
    应付代价(附注i)-2,773,156560,581
    其它应付款项(附注ii)2,946,9272,528,9165,726,680
    贸易及其它应付款项总额7,679,1557,345,7188,923,087

    以下为本报告期期末贸易应付款项按发票日期呈列之帐龄分析(该项分析包括已分类为出售组别的一部份):

     31.12.200931.12.2008
    30天内1,097,3781,200,732
    31-60天187,280281,451
    61-90天149,741102,587
    91-180天357,92441,530
    181-365天106,15893,429
    多于365天206,59224,777
    总计2,105,0731,744,506

    27、银行及其它贷款

     31.12.200931.12.20081.1.2008
    银行贷款13,279,0128,997,1736,023,116
    其它贷款348,712656,92118,130
     13,627,7249,654,0946,041,246
    分析:   
    有抵押4,353,5133,897,0242,897,511
    无抵押9,274,2115,757,0703,143,735
     13,627,7249,654,0946,041,246

    (下转4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