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收购联华信托
51.18%股权获批
51.18%股权获批
2011-0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王媛 ○编辑 于勇
⊙记者 王媛 ○编辑 于勇
兴业银行收购联华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华信托”)终于尘埃落定。兴业银行昨日公告,此项交易已于近日获银监会批准,兴业银行拟以总计人民币8.52亿元的对价,收购联华信托51.18%股权,成为联华信托的控股股东。
公告称,早在2009年9月,兴业银行就与本次交易的卖方,即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福建华投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联华信托2008年末每股净资产为基准的2.55倍受让上述三家所持有的股权。由于该协议于去年12月到期,各方又签署了《补充协议》,延长了《股权转让协议》的有效期限。交易完成后,兴业银行将持有联华信托约51.18%的股权,成为联华信托的控股股东。
与兴业银行一样,联华信托的总部也设在福建省福州市,现有注册资本5.1亿元。兴业银行表示,通过收购联华信托并实现控股的目标,将有助兴业银行加快实施综合经营发展战略,提高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并提升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