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划转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黑豹 公告编号:临2011-3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划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金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5,095,716股,占总股本的15.97%)通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金城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无偿划转至其全资子公司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从而使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15.97%的股权;金城集团有限公司已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有关变更登记及董监事、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按照有关规定, 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代为履行公告义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后。
特此公告。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2月9日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航黑豹
股票代码:600760
股权变动性质:间接持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5号曙光大厦A1层101室
联系电话:010-58354815
签署日期:2011年2月9日
声 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股权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的情形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金城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无偿划转至其全资子公司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而金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15.97%股权,从而使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15.97%的股权。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中航工业 指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机电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
金城集团 指 金城集团有限公司
中航黑豹 指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5号曙光大厦A1层101室
3. 法定代表人:王坚
4.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 工商注册号码:100000000042731
6.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 经营范围:
各类飞行器、发动机配套的机载机电系统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的投资与管理;航天、船舶、电子信息相关的机电产品的销售;汽车部件及系统、工业自动化与控制设备、智能系统及设备、机械制造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和服务;机电设备及系统、专用车、电动车、制冷系统、摩托车的研制、生产、销售;软件信息化产品生产、研发及服务;信息系统及产品、软件产品、安全与服务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8. 经营期限:长期
9. 税务登记证号码:京税证字11010571782758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机电公司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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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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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机电公司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中航工业承载着我国航空工业快速做大做强的重任。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本着“航空报国、强军富民”的集团宗旨,践行“敬业诚信、创新超越”的集团理念,全面实施“两融、三新、五化、万亿”的发展战略,中航工业坚持以市场化改革为取向,推进专业化整合和国际化开拓,突出航空主业,实现各业务板块的产业化发展。按照运输机制造和民用飞机零部件、航空电子系统、航空机电系统、航空元器件、专用车、汽车及零部件、发动机主机、动力控制系统、动力传动系统、直升机、通用飞机、重机装备等业务板块分类,中航工业以上市公司为平台,对主营业务进行专业化整合做大做强上市公司,加速业务发展,有效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中航工业将其持有的金城集团100%的股权无偿划转至其全资子公司机电公司,从而使机电公司间接持有中航黑豹15.97%的股权。
金城集团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之后,金城集团仍为中航黑豹第一大股东,持有中航黑豹15.97%的股权;机电公司因持有金城集团100%股权而间接持有中航黑豹15.97%的股权;中航工业仍为中航黑豹的实际控制人。
机电公司目前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未通过上交所的交易系统买卖中航黑豹股份。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披露事项外,机电公司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注册证明复印件等材料于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之日起备置于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坚
日期:2011 年2月9日
附 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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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国籍 | 其他国家居留权 |
胡晓峰 | 董事长、中航工业副总经济师 | 中国 | 无 |
王 坚 | 董事、机电公司总经理 | 中国 | 无 |
田学应 | 董事、机电公司分党组书记 | 中国 | 无 |
张东红 | 董事 | 中国 | 无 |
曹怀根 | 董事 | 中国 | 无 |
杨 伟 | 董事、中航工业副总工程师 | 中国 | 无 |
王 伟 | 监事会主席 | 中国 | 无 |
王滨滨 | 监事 | 中国 | 无 |
李玉峰 | 监事、飞机公司副总经理 | 中国 | 无 |
李晓义 | 职工监事、金城集团党委书记 | 中国 | 无 |
胡 煜 | 职工监事、机电公司经理部部长 | 中国 | 无 |
吕伟加 | 机电公司副总经理 | 中国 | 无 |
韩晓阳 | 机电公司副总经理 | 中国 | 无 |
周春华 | 机电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 中国 | 无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山东省文登市龙山路107号 | |
股票简称 | 中航黑豹 | 股票代码 | 60076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5号曙光大厦A1层101室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第一大股东为金城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航工业集团公司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继 承 □ 赠 与 □ 其 他 √ 通过投资关系取得对上市公司股东的控制权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0 股 持股比例: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55,095,716股 变动比例: 15.97% 持股数量:55,095,716股 持股比例: 15.97%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目前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应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责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