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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694 股票简称:大商股份 编号:临2011-006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2月10日下午14时在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30,916,9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3%。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孟浩先生主持,辽宁鸣鹤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并做见证。

      二、 提案审议情况

      按照2011年1月19日公司发布的会议通知所列议题,本次股东大会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大商股份收购淄博商厦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

      同意30,916,9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乡新玛特2000万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30,916,9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辽宁鸣鹤律师事务所孙学蔚、陈静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大商股份201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辽宁鸣鹤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