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上证零距离
  • 11:人物
  • 12:广告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观察
  • A7:市场·期货
  • A8: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B1:披 露
  • B4:信息披露
  • B5:数据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嘉实主题混合暂停转入及
    限制申购业务的定期更新公告
  •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 上海四维国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整改回笼资金使用情况公告
  •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月份产销数据快报
  •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公开竞买青岛东风化工有限公司
    整体产权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 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并限制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 深圳燃气关于公司与深圳宝昌电力有限公司
    签署《天然气购销协议》的公告
  •  
    2011年2月15日   按日期查找
    B2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6版:信息披露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嘉实主题混合暂停转入及
    限制申购业务的定期更新公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上海四维国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整改回笼资金使用情况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月份产销数据快报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公开竞买青岛东风化工有限公司
    整体产权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并限制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燃气关于公司与深圳宝昌电力有限公司
    签署《天然气购销协议》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2011-0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1 股票简称:西藏药业 编号:2011-003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11月9日公告了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本公司与成都嘉豪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豪公司”)诉讼纠纷一案作出的(2010)藏法民二终字第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我公司向原告嘉豪公司支付39,082,373.09元,并由本公司承担本案的一审案件受理费237,212.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37,212.00元。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该案的缘由详见本公司于2008年9月25日、2008年10月23日、2009年5月16日、2010年6月19日、2010年11月9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由于本案的原因,我公司在成都达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权益39,082,373.09元被查封,作为该诉讼案的诉讼财产保全。同时,受此影响,致使公司2010年度经营业绩亏损。

      2011年2月11日,本公司收到了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拉执通字第(10)号《执行通知书》,责令我公司在收到本通知后5日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及本案执行费。否则,将依法强制执行。

      本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公告本案的进展情况。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