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11-003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1年3月18日上午9时
●股权登记日:2011年3月15日
●会议召开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保税科技大厦6楼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
●本次会议不采用网络投票方式
一、公司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情况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2月1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并提交了会议的相关材料,会议通知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于2011年2月13日上午9时在张家港保税区保税科技大厦六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现场参会九人。徐品云、蓝建秋、高福兴、颜中东、全新娜、邓永清、彭良波(独立董事)、杨抚生(独立董事)、安新华(独立董事)现场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品云召集和主持,监事及高管共8人列席了会议。
到会董事对提交会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不同意,审议通过了:
1、《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披露薪酬的审核意见》;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事务所从事2010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3、《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总经理报告》;
4、《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报告》;
5、《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分配预案》;
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0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76,346,452.55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未分配利润为54,314,921.09元。考虑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拟作分配预案:2010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
独立董事彭良波的独立意见:符合公司目前实际,同意;独立董事杨抚生的独立意见:因年末尚未分得子公司利润,故公司利润为负数,同意不作现金利润分配;独立董事安新华的独立意见:同意分配预案。
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是母公司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仍为负数。
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10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9、《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0、《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提出预案:二○一○年度公司聘请的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人民币三十五万元,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1、《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2、《关于提请审议“外服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依据审定的外服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截止2010年年末外服公司税后可分配利润余额为22,402,976.25元。
(1)、将截止2010年年末外服公司税后可分配利润余额22,402,976.25元中的15,742,071.61元作为分红基金,其中: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配数额为14,356,769.31元,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分配数额为1,385,302.30元;
(2)、账面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
利润分配事项对保税科技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影响为增加当期净利润相应增加净资产和总资产;对合并财务报表当期净利润无影响。
13、《关于提请审议“长江国际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依据审定的长江国际2010年度财务报告,截止2010年年末长江国际税后可分配利润余额为116,249,897.03元。
(1)、将截止2010年年末长江国际税后可分配利润余额116,249,897.03元作为分红基金,其中: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配数额为105,486,017.67元,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分配数额为10,763,879.36元。
(2)、分配后账面未分配利润数额为零。
该利润分配事项对保税科技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影响为增加当期净利润相应增加净资产和总资产;对外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影响同样为增加当期净利润相应增加净资产和总资产;对合并财务报表当期净利润无影响。
14、《关于提请审议“扬子江物流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依据审定的扬子江物流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截止2010年年末扬子江物流公司税后可分配利润余额为2,292,202.82元。
(1)、将截止2010年年末扬子江物流公司税后可分配利润余额2,292,202.82元中的1,100,000.00元作为分红基金,其中: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配数额为770,000.00元,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分配数额为330,000.00元
(2)、账面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
该利润分配事项对保税科技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影响为增加当期净利润相应增加净资产和总资产;对长江国际个别财务报表影响同样为增加当期净利润相应增加净资产和总资产;对合并财务报表当期净利润无影响。
15、《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1年3月18日上午9时,在张家港保税区保税科技大厦六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
上述第4、5、7、8、9、10、11、12、13、14项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召开公司201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1年3月18日(星期五)上午9时,在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保税科技大厦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0 年度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 年3月18日(星期五)上午9时,会期半天;
2、股权登记日:2011年3月15日(星期二);
3、会议召开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保税科技大厦6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2011年3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报告》
2、《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0年度报告》
3、《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分配预案》
5、《关于续聘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预案的议案》
7、《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8、《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9、《关于提请审议“外服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0、《关于提请审议“长江国际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1、《关于提请审议“扬子江物流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1年3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点: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保税科技大厦6楼
邮政编码:215634
联系人:邓永清、刘露
电话:0512-58320358 0512-58320165
传真:0512-58320655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201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有关资料将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3月18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1、出席会议 是( ) 否( )
2、是否有表决权:是( ) 否( )
3、分别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1)对《通知》中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通知》中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通知》中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11-004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1年2月1日发出了召开监事会2011年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2011年2月13日,公司监事会2011年第一次会议在张家港保税区保税科技大厦公司监事会办公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5人,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到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不同意,通过了:
一、《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二、《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三、《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0年度报告》;
四、《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五、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对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进行全面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10年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3、截止监事会发表本审核意见之时,未发现参与201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六、公司董事和高管2010年度的履职报告。
七、《关于对公司董事、高管2010年度履职情况的考评报告》;
以上一、三、四项将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2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11-005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扩建11.65万立方米化工储罐
工程项目进入试生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报告,截止2011年2月,扩建11.65万立方米化工罐区仓储工程项目竣工,已通过了消防验收、环保试生产验收、安全试生产验收、质监验收及交工验收等,目前已经进入试生产状态。
扩建11.65万立方米化工罐区仓储工程相关详细内容请查阅登载于2009年11月12日、2009年10月15日、2010年3月30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本公司公告临2009-028、临2009-023、临2009-024、2009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