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钒钛资产置换
涉外股权转让获澳方批准
涉外股权转让获澳方批准
2011-0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田立民 ○编辑 裘海亮
⊙记者 田立民 ○编辑 裘海亮
昨日临时停牌一天的*ST钒钛今日复牌,并披露了重大资产置换的进展公告,称此次重大资产置换中涉及鞍钢香港与鞍澳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已获得澳大利亚外商投资评审委员会(FIRB)的批准。
*ST钒钛在公告中同时指出,获得上述批准的前提是公司将支持西澳政府批准的Oakajee港和铁路的开发建设;在Oakajee港可用时使用该港口运输卡拉拉项目的产品;及对于合资各方计划在中国设立的球团厂,未经澳大利亚政府事先批准,不得变更该球团厂拟定的50:50所有权比例。
值得注意的是,FIRB批准的附加条件是卡拉拉生产的产品通过铁路从Oakajee港输出,*ST钒钛没有投资义务;按拟定50:50所有权比例在中国设立的球团厂是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和金达必的建设计划,目前尚处于分析论证阶段。
*ST钒钛于2010年12月16日拉开了重大资产置换的大幕,公司拟置出钢铁相关业务资产,并注入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拥有的鞍千矿业、鞍钢香港和鞍澳公司各100%的股权。其中鞍钢香港持有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矿业类上市公司金达必金属有限公司35.90%的股权,鞍澳公司持有大利亚矿业类公司卡拉拉矿业有限公司50%的股权(卡拉拉另50%股权为金达必持有),因此这两项海外的股权转让需要得到澳大利亚外商投资评审委员会(FIRB)的核准。
公司本次资产置换还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国资委、发改委、商务部、证监会等方面的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