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置业
在港发行11.5亿人民币债券
在港发行11.5亿人民币债券
2011-0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翟敏 ○编辑 祝建华
⊙记者 翟敏 ○编辑 祝建华
内地房地产企业、港交所上市公司首创置业昨日公告,公司日前与发行人、牵头经办人订立认购协议,将发行总额为11.5亿元的有担保人民币债券,该笔债券将于2014年到期,年利率为4.75%,债券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
公告显示,该笔人民币债券的发行人为首创置业全资子公司首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汇丰银行为此次债券发行的唯一牵头经办人兼唯一账簿管理人,德意志银行为联席经办人。由此,首创置业成为第一个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内地房地产企业。首创置业总部设在北京,于2003年6月在香港上市。
数据显示,自2007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允许内地金融机构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以来,约有30笔离岸人民币债券在香港发行,总金额超过630亿元。发债主体也由最初的内地金融机构,扩大至2009年的国家财政部及香港银行在内地的附属公司,随后进一步扩大到普通企业及国际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