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1-005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1 年2月14日、15日、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集团”),控股股东确认:
1、有色集团与其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25日签署了《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以下简称“股权划转协议”),有色集团拟将其所持有的广晟有色124,760,00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02%)无偿划转给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本次股权划转须报请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收购无异议、并豁免收购人要约收购义务后方可实施。该事项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2、上述股权划转事宜已于2011年1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
3、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三个月之内,除上述公司已公开披露的股权无偿划转的信息外,不存在针对广晟有色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公司已公开披露的股权无偿划转的信息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
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