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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2011-0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1-5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1年2月1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2月18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9人,分别是许淑清女士、刘伟湘先生、赵学伟先生、姜成厚先生、吴少彤先生、黄泽骎先生、甘功仁先生、周宜强先生、罗绍德先生。公司监事均收到会议资料,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通过《中恒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增加银行贷款的议案》。

      中恒集团控股子公司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药公司”)根据2011年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申请民贸民品优惠利率贷款2000万元人民币,并由中恒集团为其提供保证担保。

      在上述贷款申请事项得到批准后,中恒集团授权经营管理层与金融机构签订具体贷款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会议以9票同意通过《中恒集团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制药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申请的人民币2000万元民贸民品优惠利率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担保期限根据银行实际贷款期限确定。在此贷款范围内,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并办理相关担保手续。(此议案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中恒集团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6。)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2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11-6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

      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累计担保总额:42000万元人民币

      ●对外担保总额:0

      ●逾期担保总额: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确保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中恒集团”)之控股子公司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药公司”)2011年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按照金融机构的有关要求,公司对制药公司所申请的人民币2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2011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许淑清

      注册资本:3.042604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滴眼剂、丸剂、片剂、胶囊剂、颗粒剂、糖浆剂、散剂、合剂、酊剂(内服、外用)、茶剂、酒剂、煎膏剂、冻干粉针、葡萄糖原料、葡萄糖酸钙原料、葡萄糖酸亚铁原料、龟苓膏的生产;保健食品、饮料、医药包装材料的生产;房地产开发、旅宿、饮食(供分支机构经营);轻化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中成药;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

      制药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该公司99.22%的股份。截止2010年6月30日,制药公司资产总额为14.84亿元,净资产为6.8亿元,负债总额为8.0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5.2亿元;2010年半年度,制药公司实现实现营业总收入3.6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51.81%,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04.89%。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制药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申请的人民币2000万元民贸民品优惠利率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担保期限根据银行实际贷款期限确定。在贷款范围内,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并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制药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公司向其提供银行贷款担保,以支持制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公司为制药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是安全、可行的。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制药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制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要,目前该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具有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担保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2010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2000万元,全部系为控股子公司制药公司提供的银行贷款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9.03%。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恒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制药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