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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股东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1-0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江淮动力

    股票代码: 000816

    信息披露义务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8层

    持股变动性质:增加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 2011年2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管理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工银平衡基金”)在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工银平衡基金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江淮动力: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2009 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6,000,000 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票

    本报告书: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股东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凯生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40001126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经营期限:持续经营

    税务登记证号码: 110101717856308

    股东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士信贷,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8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的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
    李晓鹏董事长中国中国
    Neil Harvey董事英国香港
    David Peter Walker独立董事英国英国
    陈晓燕董事中国中国
    刘国恩独立董事中国中国
    牛大鸿独立董事中国中国
    蔡昀董事中国中国
    赵跃董事中国中国
    郭特华董事,总经理中国中国

    三、工银平衡基金持有、控制其他境内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工银平衡基金除了持有江淮动力股份超总股本5%外,不存在在境内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工银平衡基金持有的江淮动力股份增加是参加上市公司配股引起的,是正常的投资行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在未来12个月内工银平衡基金并无意图继续增持在江淮动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截至2011年1月24日,即江淮动力配股股权登记日当天收盘,工银平衡基金持有江淮动力A股股份42,090,298股,占江淮动力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98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淮动力的配股说明书,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原股东配售,工银平衡基金共获配 12,627,090股,配股后工银平衡基金持有江淮动力股份数为54,717,388,占该股票总股本的比例为5.03%。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工银平衡基金在江淮动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1、2010年9月,工银平衡基金累计买入江淮动力 26,370,380股,交易价格区间 5.71--7.5元,未进行卖出交易;

    2、2010年10月-2011年2月,工银平衡基金未进行过江淮动力股份的交易。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它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2月19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江苏盐城
    股票简称江淮动力股票代码0008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配股(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42,090,298 持股比例:4.9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12,627,090 变动比例:0.0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收购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收购报告书及其附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凯生

    日期:201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