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69 证券简称:郴电国际 编号:公告临2011-007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2月1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1年2月21日在湖南省郴州市万国大厦十三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国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付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同意选举陈百红先生、李生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同意聘任付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同意聘任宋永红先生、牛国林先生、袁志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同意聘任许玉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4、同意聘任袁志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付国先生、陈百红先生、李生希先生、屈茂辉先生、曾德明先生,刘宛晨先生、邓超先生。其中付国先生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委员:刘宛晨先生、屈茂辉先生、邓超先生、周素莲女士、宋永红先生,其中刘宛晨先生为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曾德明先生、刘宛晨先生、邓超先生、陈百红先生、周素莲女士,其中曾德明先生为主任委员;
4、提名委员会委员:屈茂辉先生、刘宛晨先生、邓超先生、陈百红先生、周素莲女士,其中屈茂辉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晓燕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以上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11年1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总经理付国及副总经理宋永红为公司董事长和董事分别兼任,其简历已在董事简历中。公司聘任的副总经理牛国林先生、财务总监许玉红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袁志勇先生等人的简历如下:
1、 牛国林,男,1963年2月出生,电气工程师,1988年任宜章县电力总公司用电管理科科长,2000年任宜章电力总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2、许玉红,男,汉族,1965年11月出生,湖南省永兴县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会计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1987年7月参加工作, 1987年7月至2000年12月在郴州地区供电公司(市电力公司)财务科任公司财务科主办会计、副科长等职务,2004年9月至今兼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汇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01年元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部经理。
3、袁志勇,男,197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电力工程师。1994年任郴州市电力公司用电管理科副科长,2000 年任本公司郴州分公司用电管理科科长,2004年至2007年7月任本公司国际合作部经理。2007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969 证券简称:郴电国际 编号:公告临2011-008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2月1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1年2月21日在湖南省郴州市万国大厦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监事蒋建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蒋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蒋建华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2月22日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阅付国先生、宋永红先生、牛国林先生、袁志勇先生、许玉红先生的个人履历和工作实绩,并经我们所能了解的情况,我们认为,以上人员的学历、经历、工作能力以及身体状况能够胜任相对应的职务要求;其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合法,符合有关规定。同意聘任付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宋永红先生、牛国林先生、袁志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许玉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袁志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
屈茂辉、曾德明、刘宛晨、邓超
201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