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1-007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谨订于2011年4月21日(星期四)上午十时正,在中国重庆市大渡口区钢铁路30号本公司三会议室举行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适用于本公司A股股东参加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司H股股东另行通知):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1年4月21日(星期四)上午十时
3、会议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钢铁路30号本公司三会议室
4、会议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普通决议案:
1、动议:(a)审议及批准新服务和供应协议(包括年度上限)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b)授权任何一名或多名董事签立、加盖印章、签署、执行、交付所有有关文件,并于其可能酌情认为必要、权宜或适宜之情况采取所有有关行动,以令根据新服务和供应协议拟进行的交易及按其可能认为合适这条款及条件更改或修改新服务和供应协议之条款及条件生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股东
截至2011年3月21日(星期一)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H股股东另行通知);
2、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如不能亲自出席,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2);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有权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股东登记表式样见附件2)。
2、登记地点:中国重庆市大渡口区钢铁路30号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登记时间:2011年4月19日、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4、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国菊/纪红
电话:023-68842582/68845430
传真:023-68849520
6、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2月21日
附件1: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方签章: 委托方身份证号码:
委托方持有股份数: 委托方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序号 | 审议事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普通决议案 | ||||
1 | 动议:(a)审议及批准新服务和供应协议(包括年度上限)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b)授权任何一名或多名董事签立、加盖印章、签署、执行、交付所有有关文件,并于其可能酌情认为必要、权宜或适宜之情况采取所有有关行动,以令根据新服务和供应协议拟进行的交易及按其可能认为合适这条款及条件更改或修改新服务和供应协议之条款及条件生效。 |
附件2:股东登记表式样: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 股东帐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注: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