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制度亦将破题
⊙记者 于羽
随着场外市场建设的加速推进,新三板市场也将向个人投资者重开大门。
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新三板扩园拟引入个人投资者,并对其实施适当性管理,门槛可能借鉴创业板、股指期货合格投资者的标准,考虑参照“2年股龄,50万资金”拟定。随着试点范围扩大及个人投资者的引入,非上市公众公司如何监督管理亦将破题。
据了解,代办系统试点范围扩大的筹备工作目前已基本就绪。根据讨论中的试点实施方案,新三板扩园拟同步引入做市商制度,并重新对个人投资者开放。
在拟引入的传统做市商模式下,获得做市资格的主办券商将向市场提供双向报价,投资者根据报价选择是否与做市商成交,投资者委托不直接配对成交,报价最小单位也将被拆分为1千股/手。
“新三板市场挂牌企业规模小、经营风险较大、信披相对不完善,个人投资者进场交易存在对市场潜在风险认识不足、对挂牌公司不了解的可能性,因此应对投资者资质进行管理。”某主办券商新三板业务负责人表示。
记者获悉,重启个人投资大门后,新三板市场将对个人投资者实施适当性管理,在标准上,可能会借鉴创业板、股指期货的合格投资者标准,参照“股龄不低于2年,资金不少于50万元”拟定。
但由于试点时期新三板鲜见问题企业,二级市场投资及定向增资亏损案例也十分少见,业内对是否应将投资者门槛定的这么高仍存争议,截至目前这一标准并未最终敲定。
2006年中关村初期允许个人投资者进场交易,但受限于最小报价单位为3万股/手,能参与交易的个人投资者数量较少,市场交投活跃度也一直较低。2009年6月,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修改试点办法,个人投资者投资新三板的大门暂被关闭,但当时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曾表示,个人投资者进入新三板市场的口子“并未封死”,适当时候还将考虑重新引入个人投资者。
随着试点范围扩大及个人投资者的引入,诸多新三板挂牌公司可能面临股东总数超过200人的问题。记者获悉,为解决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监督管理问题,监管部门正着手建立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制度,拟研究出台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法,填补这一可能出现的“政策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