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信息披露
  • 6:产业纵深
  • 7:财经海外
  • 8:观点·专栏
  • 9:公 司
  • 10:公司纵深
  • 11:公司·融资
  • 12:上证零距离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专版
  • A5:专版
  • A6:市场·动向
  • A7:市场·资金
  • A8:市场·观察
  • A9:市场·期货
  • A10:信息披露
  • A11:信息披露
  • A12: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B1:披 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银监会将于近期出台四大监管新工具
  • 治理通胀宜优先选择人民币有序升值
  • 海南今年将加快国资整合重组
  • 益盛药业IPO过会 德勤集团遭否
  • 广州今年拟新增15家上市公司
  • 央行要求提高
    金融信息安全管理
  • 中央政治局:
    防止今年经济出现大的波动(上接封一)
  •  
    2011年2月22日   按日期查找
    2版: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 2版:要闻
    银监会将于近期出台四大监管新工具
    治理通胀宜优先选择人民币有序升值
    海南今年将加快国资整合重组
    益盛药业IPO过会 德勤集团遭否
    广州今年拟新增15家上市公司
    央行要求提高
    金融信息安全管理
    中央政治局:
    防止今年经济出现大的波动(上接封一)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银监会将于近期出台四大监管新工具
    2011-0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李丹丹 苗燕 ○编辑 刘玉凤

      ⊙记者 李丹丹 苗燕 ○编辑 刘玉凤

      

      酝酿已久的“中国版巴塞尔Ⅲ”出台在望。

      银监会21日晚间通知,银监会正在就利用四大监管新工具,对商业银行实施新的审慎监管框架起草指导性文件,并将于近期出台。

      四大监管新工具即资本充足率、动态拨备率、杠杆率、流动性比率,是银监会自2009年底结合国际银行业监管改革趋势,开始制定的一系列定量监管指标,将构成中国银行业新的风险监管框架。随着去年年底巴塞尔协议Ⅲ正式发布,银监会着手制订的四大监管新工具也被业界称为中国版“巴塞尔Ⅲ”。

      此前有接近银监会人士对记者透露,建立我国银行业风险监管框架,首先要统筹规划、整体设计,需要综合巴塞尔Ⅰ、Ⅱ、Ⅲ的精神;其次是分类指导、区别对待,要区分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根据实施难度确定不同时间表、在政策制定上按照内外有别的原则尽早出台;再者要稳步推进、审慎实施,要兼顾新标准的长短期影响,根据定量影响评估结果设置合理过渡期。

      据记者了解,按照此前银监会向商业银行征求的意见,银监会计划对国内商业银行各层次资本充足率均作统一要求,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总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6%、8%和10%,这一要求分别高于巴塞尔协议Ⅲ的4.5%、6%和8%。

      而系统性银行则被要求再附加1%的资本充足率。银监会政策研究局副局长李文泓近日撰文建议,有针对性地对系统重要金融机构提出更严格的资本、流动性和大额风险暴露要求,将其风险控制在可承受水平,提高其风险抵御和抵补能力。

      此外,杠杆率即核心资本/总资产要求达到4%,拨备率指标则要求拨备/信贷余额达到2.5%。这两项指标都将于2011年开始实施,要求系统性银行在2012年底前达标,非系统性银行在2016年底达标。

      业内人士认为,资本充足率以及拨备率指标对银行的资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会明显地抑制商业银行的信贷扩张冲动。

      银监会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大幅提升,年末商业银行整体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12.2%,比年初上升0.8个百分点;加权平均核心资本充足率为10.1%,比年初上升0.9个百分点。截至2010年末,281家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全部超过8%。

      此前有媒体报道,银监会上报的四大监管新工具已于近日获国务院批复,具体指引已进入最后一轮意见征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