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接受无偿划转港口资产的公告
股票简称:重庆港九 股票代码:600279 公告编号:临2011-004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接受无偿划转港口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0年2月22日,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物流集团”)《 关于接受无偿划转港口资产的告知函》,函称: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2月14日作出《关于同意将重庆东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等企业股权无偿划转给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渝国资〔2011〕42号),同意将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发司”)所持重庆东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港集装箱”)35%的股权、重庆果园港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果园港埠”)49%的股权、重庆黄磏港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磏港口物流”)35%的股权,以201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无偿划转给港务物流集团持有;同意将航发司在建的涪陵黄旗港资产、债务和人员整体划归港务物流集团。
因港务物流集团在公司2009-2010年实施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时作了承诺:在中国境内不再新增直接或间接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果未来出现与公司形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将优先把该业务转让或托管给公司,或转让给其他无关联第三方。为此,港务物流集团特将接受无偿划转港口资产(含股权,下同)一事项函告公司,并向公司作出专项承诺:
待东港、果园港、黄磏港、黄旗港建成后,将把持有东港集装箱35%的股权、果园港埠100%的股权(之前持股51%,本次增持49%)、黄磏港口物流35%的股权及涪陵黄旗港的资产托管给公司。如将来上述港口生产经营状况出现实质性提升,或公司认为必要时,将把上述资产或股权优先转让给公司,以避免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