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国资委托监管”初见成效
⊙记者 唐真龙 ○编辑 陈羽 颜剑
在经历了一年多的探索之后,上海市在金融国资国企改革方面所采用的“金融国资委托监管”模式已经初见成效,该项改革也步入新的阶段。
在昨日召开的“上海市金融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会议”上,上海市金融工作党委、市金融办与浦发银行、太保集团、海通证券、华安基金等10家市属金融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了2011-2013年经营目标责任书。这预示着上海市“金融国资委托监管”工作已经在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和制度建设之后,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据了解,自2009年7月起,上海市金融办与上海市国资委就实施金融国资委托监管多次沟通协调。并最终在2010年1月7日与上海市国资委签署了金融国资委托监管书,正式承担对上海市16家市属金融企业的金融国资监管职责。
2010年,在借鉴国务院国资委、上海市国资委制订的国资监管制度,以及财政部对金融企业国资管理有关要求的基础上,按照管少管精、权责统一、依法合规、分类监管的原则,经上海市金融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同意,上海市确定构建以《市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管理试行办法》为基础,以法人治理、经营业绩考核评价、薪酬分配、重大事项管理、市属独资金融企业国资监管、信息报送等6方面内容为配套的“1+6”监管制度框架。据上海市金融办主任方星海透露,目前,7项监管制度中有6项已印发施行,《市属金融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分配实施意见》也已起草完成,并将根据全市统一部署适时印发。
记者从此次会议获悉,今年上海市将从几个方面进一步推动上海金融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首先,以市场化改革和开放性重组为手段,优化布局结构,打造新的竞争优势。通过整体上市、收购兼并、合资合作、股权处置等方式,使现有市属金融国资向优势企业集聚,提升金融国资的整体运营效率。
其次,以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为目标,加快创新发展。据了解,目前国泰君安已经确立未来三年达到行业前三、力争行业第一的发展目标。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屠光绍要求,上海市属金融企业要紧密结合经济金融发展新趋势、新特点和自身实际,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围绕加快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目标,坚持创新驱动、加快转型发展、深化改革开放,在金融服务经济“调结构、转方式”、在适应金融业改革开放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新要求、在提高行业竞争能力等方面加快改革创新,力争尽快取得突破性进展。
第三,今年上海还将以加快推进上市为重点,提升资产证券化水平。力推上海银行等市属金融企业上市。
第四,以健全公司治理体制机制为主线,激发发展活力。此外还将从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内控体系、筑牢风险防线以及做好监控分析、提升监管水平等方面推进上海金融国企国资改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