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2011-0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尔利”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265号文核准,招股说明书(招股意向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www.jswelle.com.cn),并置备于发行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股票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发 行 股 数 | 1,330万股 |
每 股 面 值 | 人民币1.00元 |
发行方式 | 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 |
发行对象 |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发行日期 | T日(网上申购日为3月7日),其他发行重要日期安排详见今日本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
发行人联系地址 | 常州高新区高新科技园创新北区401-403 |
发行人联系电话 | 0519-85125884 |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地址 |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电话 | 0755-82133102、82130572 |
发行人: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