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成全资子公司上海普利特化工
新材料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编号: 2011-007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全资子公司上海普利特化工
新材料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2011年1月2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建设“液晶高分子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新建项目”的议案》,决定用超额募集资金再向上海普利特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特新材料”)增资41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将达9100万元,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公司经营层按照《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办理普利特新材料增资事宜。
近日,公司完成了4100万元增资的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并获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山分局下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由“伍仟万元”变更为“玖仟壹佰万元”,注册号为310228001373905;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编号: 2011-008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1年2月1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1年2月23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周武董事因公务出差未能亲自出席,委托张祥福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周文先生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 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 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报告》
2010年度董事会报告,详见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李士钊、张隐西、施利毅、陈康华向董事会提交了《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0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做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中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1) 利润分配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口径)实现净利润100,553,259.5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056,907.6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0,384,162.27元,减去本年度分配2009年度现金红利40,500,000.00元,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190,380,514.12元。
公司拟以2010年末公司总股本13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13,500,000.00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76,880,514.12元转入下一年度。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10年末公司总股本135,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70,000,000股。
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对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对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防范汇率风险,保证汇率风险的可控性,董事会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董事会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管控与整合机制,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有序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董事会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1年3月23日上午9点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关需要股东审议的议案,并审议2010年度监事会报告,听取独立董事向大会作述职报告。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编号: 2011-009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1年2月1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11年2月23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丁巧生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且通过了以下决议:
3、 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报告》
2010年度监事会报告,详见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0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1) 利润分配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口径)实现净利润100,553,259.5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056,907.6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0,384,162.27元,减去本年度分配2009年度现金红利40,500,000.00元,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190,380,514.12元。
公司拟以2010年末公司总股本13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13,500,000.00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76,880,514.12元转入下一年度。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10年末公司总股本135,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70,000,000股。
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的法人治理结构,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较为完整、合理及有效,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较好地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确保公司所属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及披露信息。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自制定以来,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随着公司不断发展,公司的内控制度还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并将在实际中得以有效的执行和实施。
《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编号: 2011-010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帐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255号文核准,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70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2800万股,发行价格为22.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7,500,000.00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4,660,000.00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2,840,000.00元,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项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2月14日出具安永华明(2009)验字第60623545_B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0年度,本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为4,658.19万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47,913.3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
1、募集资金总额 | 78,750.00 | |||
减: | 发行费用 | 5,466.00 | ||
2、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73,284.00 | |||
减: |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4,580.80 | ||
募投项目建设资金 | 4,658.19 | |||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 | 3,610.51 | |||
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 5,000.00 | |||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偿流动资金 | 8,500.00 | |||
加: |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978.89 | ||
3、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年末余额 | 47,913.39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截止201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项目 | 开户行 | 账号 | 帐户类型 | 账户金额 (含存款利息) |
年产5万吨汽车用高性能低气味低散发聚丙烯(PP)技术改造项目 |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青浦开发区支行 | 03-880610040003762 | 募集资金专户 | 122,711,225.03 |
03-880610040003762 | 募集资金专户-定期 | 73,500,000.00 | ||
通用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高性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 交通银行上海青浦支行 | 310069011018150063434 | 募集资金专户 | 49,849,250.84 |
310069011608510002257 | 募集资金专户-定期 | 27,000,000.00 | ||
高性能聚碳酸酯(PC)塑料合金技术改造项目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支行 | 1001177429200177419 | 募集资金专户 | 203,649,061.29 |
1001177414200006651 | 募集资金专户 -七天通知存款 | 0 | ||
1001177414200006527 | 募集资金专户-定期 | 0 | ||
液晶高分子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新建项目(用超募投资全资子公司的项目) |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青浦开发区支行 | 03-880610040004513 | 募集资金专户 | 2,424,358.46 |
合计 | ___ | ___ | ___ | 479,133,895.62 |
2、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审批程序,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首先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会签同意后,由公司财务部门执行。公司定期由内部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向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并将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代表人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
2010年1月6日,本公司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 交通银行上海青浦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9月2日,本公司同保荐机构与农业银行及实施建设“液晶高分子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新建项目”上海普利特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所规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10年度,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0年度公司没有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0年度公司没有发生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方面的问题。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2月23日
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3,284.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768.7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349.5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5万吨汽车用高性能低气味低散发聚丙烯(PP)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10,246.11 | 10,246.11 | 1,987.26 | 4,537.76 | 44.29% | 2011年12月31日 | 3,468.07 | 是 | 否 | |||||
通用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高性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6,495.13 | 6,495.13 | 1,189.33 | 1,662.87 | 25.60% | 2011年12月31日 | 1,296.79 | 是 | 否 | |||||
高性能聚碳酸酯(PC)塑料合金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10,655.58 | 10,655.58 | 1,481.60 | 3,038.36 | 28.51% | 2011年12月31日 | 1,793.57 | 是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7,396.82 | 27,396.82 | 4,658.19 | 9,238.99 | - | - | 6,558.43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投资全资子公司(液晶高分子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新建项目第一期) | 否 | 4,800.00 | 4,800.00 | 3,610.51 | 3,610.51 | 75.22% | 2011年6月30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高性能改性高分子塑料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 | 否 | 15,500.00 | 15,500.00 | 0.00 | 0.00 | 0.00% | 2012年12月31日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100.00%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8,500.00 | 8,500.00 | 8,500.00 | 8,500.00 | 100.00%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33,800.00 | 33,800.00 | 17,110.51 | 17,110.51 | - | - | 0.00 | - | - | |||||
合计 | - | 61,196.82 | 61,196.82 | 21,768.70 | 26,349.50 | - | - | 6,558.43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发行募集资金于2009年12月14日到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实际建设时间才一年,造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比以2009年作为建设期第一年的投资计划进度为低。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
2、2010年8月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2010年8月23日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建设“液晶高分子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新建项目”的议案》,决定用超额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普利特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4800万元,第一次3800万元增资计划在2010年8月31日前完成,第二次1000万元增资计划在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上海普利特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事宜。 公司已于2010年8月30日完成第一次3800万元增资的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并获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山分局下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由“贰佰万元”变更为“肆仟万元”,注册号为310228001373905。2011年1月24日完成了第二次1000万元增资的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并获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山分局下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由“肆仟万元”变更为“伍仟万元”,注册号为310228001373905。 3、2010年11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2010年12月15日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建设“高性能改性高分子塑料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的议案》,拟使用超额募集资金15500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普利特”),用于建设“高性能改性高分子塑料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增资计划在2011年1月31日前完成,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浙江普利特增资事宜。2011年1月4日完成了15500万元增资的工商变更手续并获得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湖分局下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由“伍佰万元”变更为“壹亿陆仟万元”,注册号为330402000073645。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2010 年1月6日公司第一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5,807,994.9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0)专字第60623545_B01】号《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募集资金置换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以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编号: 2011-012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1年3月23日(星期三)上午9:00
5、现场会议地点:上海 青浦宾馆 综合楼会议室 (城中北路79号,021-59850688)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3月18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股东大会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0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审议《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5)审议《2010年度监事会报告》。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将作2010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1年2月2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1年3月22日上午9:00 至11:30,下午13:30 至15: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5) 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以上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 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201707 传真号码:021-51685255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
联 系 人:林义擎 陆董英
联系电话:021-69210665
联系传真:021-51685255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一 | 《2010年度董事会报告》 | |||
二 | 《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三 | 《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四 | 《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 |||
五 | 《2010年度监事会报告》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编号: 2011-013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1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1年3月4日(星期五)15:00至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0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届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文先生、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张祥福先生、独立董事李士钊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林义擎先生、保荐代表人程红搏先生将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