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1)002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2月24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2月11日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监事会7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童国华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0年度会计报表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验证,出具利安达审字[2011]第103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0年度决算情况: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1,436万元,较上年增长25.17%;实现利润总额14,480万元,较上年增长19.79%;实现净利润12,682万元,较上年增长21.72%。
2010年末资产总额145,040万元,较上年增长11.63%;2010年末负债总额41,695万元,较上年增长18.24%。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见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蔡学恩先生、马洪先生、张敦力先生、张友棠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童国华、鲁国庆、余少华、夏存海4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关联交易及2011年关联交易计划事项的核查意见》,以上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预计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实现净利润126,546,797.06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计12,654,679.71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79,446,739.45元,扣除已实施2009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派现40,000,000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253,338,856.80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16,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实际分配利润共计40,000,00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利安达专字[2011]第1049号《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0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以上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利安达专字[2011]第1047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以上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光迅欧洲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更好地在欧洲开展业务,贴近客户打开销售局面并提供良好的服务;同时为了扩宽供应链,与供应商取得直接联系,解决部分材料的供应困难问题,公司决定设立光迅欧洲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公司欧洲市场的拓展等工作。光迅欧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欧元。
《关于设立光迅欧洲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2011年起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酬拟从原2万元/人调整到4万元/人。
独立董事就上述报酬调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提名委员会考察和推荐,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建议聘请毛浩、胡强高、龙浩任公司副总经理,吴海波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毛浩不再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2011年2月24日至2012年8月13日。毛浩、胡强高、龙浩、吴海波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蔡学恩先生、马洪先生、张敦力先生、张友棠先生就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发表意见如下:
上述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上述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对上述人员的聘任。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25万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认为其执业人员素质较高,服务态度良好,在为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建议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毛浩,1968年9月生,硕士,工程师。现任光迅科技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曾任邮科院发展策划部副主任、财务管理部副主任等职务。
毛浩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毛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胡强高,1973年10月生,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现任光迅科技总经理助理。曾任邮电部固体器件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光迅科技产品开发二部经理、技术总监等职务。
胡强高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胡强高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龙浩,1975年5月生,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光迅科技总经理助理。曾任邮电部固体器件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光迅科技产品制造一部经理、产品总监等职务。
龙浩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龙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海波,1974年8月生,大学毕业,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光迅科技财务部经理。曾任武汉船用机械厂科长、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等职务。
吴海波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海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1)003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2月24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2月11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向军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对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实现净利润126,546,797.06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计12,654,679.71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79,446,739.45元,扣除已实施2009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派现40,000,000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253,338,856.80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16,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实际分配利润共计40,000,00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程序规范,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发现募集资金违规行为。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1)005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09]695号)核准,本公司于2009年8月10日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每股发行价格为16.00元,共计募集资金64,000万元,扣除证券公司发行和保荐费2,12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61,88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09年8月13日到位,另扣除其他发行费用665.0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1,214.91万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4,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57,214.91万元。业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众环验字[2009]04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09年8月24日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武汉东湖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江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本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备注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湖支行 | 0502014130002341 | 294,780,000.00 | 164,465,266.51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南支行 | 17-060401040003532 | 324,020,000.00 | 157,015,736.86 | |
合 计 | 618,800,000.00 | 321,481,003.37 |
注:本公司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总额618,800,000.00元,另扣除发行相关费用6,650,9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12,149,100.00元。
三、 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
(一)募投项目具体情况
本公司承诺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3个项目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投资额 | 批准文号 |
光纤放大器与子系统产品建设项目 | 15,211.00 | 武汉市江夏区夏发改外资[2008]1号 |
光无源器件与光集成产品建设项目 | 14,267.00 | 武汉市江夏区夏发改外资[2008]2号 |
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3,314.00 | 武汉市江夏区夏发改外资[2008]3号 |
合 计 | 32,792.00 |
注: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情况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以前年度具体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855.28万元。
2、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使用情况:
(1)根据本公司2009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利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偿还银行借款6,000.00万元。截止2009年12月31日已全部支付上述借款。
(2)根据本公司2009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利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8,000.00万元以用于未来6个月内到期的应付票据的付款,截止2009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4,442.30万元。
(3)根据本公司2009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利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中10,000.00万元用于光通讯产业园一期建设,截止2009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该款项。
(三)本年度具体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
1、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2,320.93万元。
2、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使用情况:
(1)根据本公司2009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利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8,000.00万元以用于未来6个月内到期的应付票据的付款,2010年度实际使用3,520.40万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7,962.70万元。
(2)根据本公司2009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利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中10,000.00万元用于光通讯产业园一期建设,2010年度实际使用1,723.45万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1,723.45万元。
综上,截至2010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应为31,352.55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实际为32,148.10万元,差异系:
(1)募集资金民生银行专用账户2009-2010年度利息净收入3,975,708.06元;农业银行专用账户2009-2010年度利息净收入3,376,057.72元,相应增加募集资金额7,351,765.78元。
(2)募集资金民生银行专用账户收到投标保证金、银行退票603,734.00元,相应增加募集资金603,734.00元。
以上差异合计7,955,499.78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2010年度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募投项目正在实施中,不存在未使用完毕募投资金情形。
四、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对照
经逐项核对,公司定期报告和其它信息披露文件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完全相符。《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2009年8月25 日《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超额部分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的公告》,以及2009年10月19 日《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超额部分用于光通讯产业园一期建设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已作相应的披露。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0年度,本公司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1,214.9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564.7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862.3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光纤放大器与子系统产品建设项目 | 否 | 15,211.00 | 15,211.00 | 5,448.86 | 6,496.95 | 42.71% | 2011年07月31日 | 0.00 | 是 | 否 | ||
光无源器件与光集成产品建设项目 | 否 | 14,267.00 | 14,267.00 | 6,229.91 | 7,037.10 | 49.32% | 2011年07月31日 | 0.00 | 是 | 否 | ||
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3,314.00 | 3,314.00 | 642.16 | 642.16 | 19.38% | 2011年07月31日 | 0.00 | 是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2,792.00 | 32,792.00 | 12,320.93 | 14,176.21 | - | - | 0.00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光通讯产业园一期建设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1,723.45 | 1,723.45 | 17.23% | 2011年07月31日 | 0.00 | 是 | 否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6,000.00 | 6,000.00 | 0.00 | 6,000.00 | 100.00%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8,000.00 | 8,000.00 | 3,520.40 | 7,962.70 | 99.53%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24,000.00 | 24,000.00 | 5,243.85 | 15,686.15 | - | - | 0.00 | - | - | ||
合计 | - | 56,792.00 | 56,792.00 | 17,564.78 | 29,862.36 | - | - | 0.00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光纤放大器与子系统产品建设项目、光无源器件与光集成产品建设项目于2009年9月15日开工建设工程进展顺利,预计2011年7月竣工投产;市场营销网络建设将在2011年实施完毕。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
1、根据本公司2009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利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8,000.00万元以用于未来6个月内到期的应付票据的付款,2010年度实际使用3,520.40万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7,962.70万元。 2、根据本公司2009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利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中10,000.00万元用于光通讯产业园一期建设,2010年度实际使用1,723.45万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1,723.45万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民生银行东湖支行 0502014130002341 余额为164,465,266.51元 农业银行江南支行 17-060401040003532 余额为157,015,736.86元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1)006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预计2011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细分 | 关联人 | 预计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的总金额 | ||
采购 原材料 | 原材料 |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0 | 总计9,200 | 70.24 | 总计 2,852.38 |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 1,500 | 0 | ||||
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 | 1,500 | 1,181.03 | ||||
烽火藤仓光纤科技有限公司 | 1,200 | 951.13 | ||||
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 2,800 | 0 | ||||
其他 | 200 | 649.98 | ||||
采购燃料和动力 | 水、电、气费用 | 武汉福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 850 | 719.53 | 总计 719.53 | |
销售产品 | 产品 |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 | 总计 24,200 | 13,823.35 | 总计 16,784.30 |
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 | 2,500 | 2,226.58 | ||||
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500 | 232.69 | ||||
武汉虹旭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500 | 269.09 | ||||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 500 | 132.79 | ||||
其他 | 200 | 99.80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租赁 办公楼 |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 400 | 总计 1,500 | 655.86 | 总计 1,286.68 |
技术劳务 |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 500 | 280 | |||
餐饮及后勤服务 | 武汉福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 600 | 350.82 |
1、2011年2月24日召开的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来自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的四名关联董事童国华、鲁国庆、余少华、夏存海回避表决,其他七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2、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1,133,244,000 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通信、电子信息、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研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经营本院及直属企业研制开发的技术和生产的科技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院及直属企业科研和生产所需的技术、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备件的进口业务;承办本院及直属企业对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三来一补”业务;截止2009年12月31日,邮科院总资产12,045,071,389.90元、净资产5,435,274,144.53元、200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7,335,810,433.44元,净利润482,350,950.60元(以上数据系合并数据)。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的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1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900万元。
2、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441,800,000元;住所:武汉市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光纤通信和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领域科技开发。相关高新技术产品制造和销售,系统集成、代理销售。相关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自营进出口业务等;截止2009年12月31日,烽火通信总资产7,241,015,100.23元、净资产3,588,071,132.12元、200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688,390,999.10元,净利润346,760,518.54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1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2,000万元。
3、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114,338,000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生产光通信用半导体激光器组件、发光二极管、探测器组件、光发射/接收模块等;截止2009年12月31日,电信器件总资产454,449,078.97元、净资产120,789,056.23元、200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617,327,430.49元,净利润36,942,327.43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1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
4、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9,000 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生产通信直放站和移动通信室内覆盖系统系列产品;截止2009年12月31日,武汉虹信总资产1,940,736,593.08元、净资产352,400,920.11元、200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312,981,653.63元,净利润17,687,310.82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1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5、武汉福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明华;注册资本:5,440,677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物业管理;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安装;电子产品的技术服务;加工线缆盘、包装箱、钢带分切;制售纯净水。截止2008年12月31日,截止2009年12月31日,武汉福通总资产22,237,807.72元、净资产-3,751,516.30元、200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9,286,191.08元,净利润502,189.77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1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450万元。
6、烽火藤仓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书平;注册资本:16,500,000美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科技园1、2号楼;主营业务:光纤预制作和光纤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截止2009年12月31日,烽火腾仓总资产304,969,073.16元、净资产179,093,675.50元、200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84,011,227.09元,净利润32,039,087.82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1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200万元。
7、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江廷林;注册资本:30,000,000元;住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通信电子产品及相关产品研究、开发、销售等;截止2009年12月31日,烽火星空总资产162,312,614.81元、净资产137,682,574.21元、200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41,298,144.23元,净利润40,307,202.38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1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500万元。
8、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35,178,540元;住所:洪山区珞狮路122号;主营业务:光纤传感、仪器仪表、光机电器件、计算机软硬件等技术及产品的开发、技术服务及咨询、开发产品制造、销售等;截止2009年12月31日,理工光科总资产144,959,337.79元、净资产93,838,183.79元、200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78,812,836.16元,净利润7,979,850.82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1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9、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书平;注册资本:30,000,000元;住所:武汉市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机电系统、通信网络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等;截止2009年12月31日,烽火集成总资产246,015,373.31元、净资产55,893,039.57元、200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02,324,579.80元,净利润100,687,235.60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1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800万元。
10、武汉虹旭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卢军;注册资本:15,000,000元;住所:武汉市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无线设备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网络设计、服务、咨询;截止2009年12月31日,武汉虹旭总资产119,326,506.76元、净资产71,164,790.68元、200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96,470,648.38元,净利润59,131,375.57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1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有国家定价的,严格执行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依照国际和国内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与其他非关联方相比无差异。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已与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及其关联公司签订了《生产辅助服务原则协议》、《综合服务协议》、《房屋租赁协议》等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协议的具体情况报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通过;由于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每月都持续发生,每笔业务的金额不确定,因此对2011年度内有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测,与关联方根据市场和实际需求进行业务往来,每笔具体合同待实际发生时再予以签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有着重大而积极的影响。这些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在一系列协议、合同的框架内进行的,交易是公允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得到了充分保证。上述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11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董事会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保荐机构对关联交易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光迅科技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应尽量避免关联交易,多选取合规供应商,逐年降低关联交易比例。本保荐机构对公司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关于2011年关联交易计划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1)007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光迅欧洲有限责任公司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出资设立“光迅欧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洲公司”)。欧洲公司注册资本:10万欧元,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
·本项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本项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项投资尚待取得国家有权部门的批准。
一、投资概述
为了更好地在欧洲开展业务,贴近客户打开销售局面并提供良好的服务;同时为了扩宽供应链,与供应商取得直接联系,解决部分材料的供应困难问题,经研究决定设立欧洲公司,负责公司欧洲市场的拓展等工作。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欧洲公司系本公司独资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英文):光迅欧洲有限责任公司
Accelink Technologies Europe GmbH
公司地址: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北威州,杜塞尔多夫
注册资本:10万欧元
经营范围:面向欧洲运营商、设备制造商、器件商和相关服务商、代理商,提供光纤通信系统应用环境下的光器件、模块和子系统产品。以市场销售为主,涉及相关工程、服务业务,同时作为原材料采购、技术引进和融资投资平台。
经营期限:20年
机构设置:总经理:1人(由公司委派)
销售部:2人,公司委派1人,当地招聘1人。
技术支持部:1人,公司委派负责人1人
财务部:外包。
核算模式:由本公司直接销售,根据销售额按比例提成,作为欧洲公司的收入
四、资金来源
本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通信行业的器件公司,主营业务一直围绕设备集成商提供光通信设备所需要的光电子器件、模块和子系统产品。自公司开拓国际市场以来,欧洲片区的销售持续增长,占整个国际市场销售比例持续上升,2010年达到35%以上。从宏观来看,相对于国内市场,整个国际市场的开发程度是很低的,有着可观的销售前景和盈利潜力。目前公司排名前10的国际大客户有4个在欧洲,其中2个在德国。公司正在开发的主要潜在客户,也有相当集中在德国。如何贴近客户打开销售局面并提供良好的服务是关系到公司国际销售发展的重要问题。
对比行业内的其它国际竞争对手,它们基本上在欧洲都有分支机构,贴近客户,针对客户要求能够迅速反馈,提供良好的服务质量。多年来,很多大客户都对公司提出了要求,建议我司完善市场网络,在欧洲设立组织,提高在欧洲的销售支持能力和服务能力,更能体现公司在欧洲的长期战略,体现公司对欧洲市场的重视,坚定客户的信心,同时提升公司形象,强化公司品牌。
为更好地在欧洲开展业务,公司需要在当地雇佣销售人员,而对于一些关键产品、关键技术,公司也希望今后能在欧洲招聘相应的人才,推进高端产品项目进展。
由于公司所在产业链位置,有相当大比例的材料来自进口,其中部分为欧洲进口。在供应商管理方面,部分欧洲供应商出于风险和代理商考虑,只能直接供应欧洲公司产品,或者在价格、货期等方面存在着很大区别。因此在欧洲设立公司,有助于扩宽供应链,与供应商取得直接联系,从一定程度上解决部分材料的供应困难问题。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1)008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11年3月18日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1年3月18日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 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
五、股权登记日:2011年3月11日
六、会议议题:
(一)审议《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审议《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五)审议《关于预计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审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七)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有关议案的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会议出席人员:
(一)截至2011年3月11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任的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特约嘉宾。
八、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11年3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1年3月11日下午5:00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九、其他事宜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电话:027-87694060;传真:027-87694060
(三)邮政编码:430074
(四)联 系 人:吴海波、方诗春
特此通知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1年3月18日召开的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序号 | 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 | 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5 | 关于预计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6 | 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7 |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 |||
8 | 关于聘请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1)009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0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1年3月23日9:30—11:3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刘水华先生、董事会秘书毛浩先生、财务总监吴海波先生、独立董事张敦力先生、保荐代表人李忠文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