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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592-5161140
客服电话:0592-5163588
网址:www.xmzq.cn
(34)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 号4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651838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35)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59号常信大厦18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59号常信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霍晓飞
客服电话:400-888-8588(全国),0519-88166222(常州),021-52574550(上海),
0379-64902266(洛阳)
公司网站: www.longone.com.cn
(36)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 号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联系人:徐欣
客服电话:400-888-5288,0510-82588168
网址:www.glsc.com.cn
(37)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 号A 座8 层
法定代表人:马金声
电话:010-68083578
传真:010-68084986
联系人:秦予
客户服务电话:010-68083601
网址:www.xsdzq.cn
(3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 顾伟国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116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39)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138号东四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电话:0931-4890100
客服电话:96668
网址:www.hlzqgs.com
(40)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 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联系人:徐翔
电话: 025-83364032
传真:025-83320066
客户服务电话:400-828-5888
网址:www.njzq.com.cn
(41)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10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383623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0591)
公司网站:www.gfhfzq.com.cn
(4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 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潘锴
电话:0431-85096709
客服电话:400-600-0686、0431-85096733
网址:www.nesc.cn
(43)中山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B栋1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29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联系人:李珍
电话:0755-82570586
客服电话:0755-82943755
公司网站:http://www.zszq.com
(4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825551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站: www.essence.com.cn
(4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联系电话:0755-82960223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46)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服电话:0532-96577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47)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联系人:李清怡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电话委托:021-962505
网址:www.sywg.com
(48)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万鸣
联系电话:025-83290979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4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683893
公司网站:www.cs.ecitic.com
(十一)募集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自2011年2月28日到2011年3月25日,本公司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份额,在营业时间内可随时认购。
本公司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募集时间,具体安排另行公告。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一)认购方式及确认
1、在发行期间,基金投资人应按照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到相应的基金销售网点填写认购申请书,并足额缴纳认购款。
2、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受理的认购申请在募集期内不允许撤销。
3、投资人T日的认购申请,销售网点核查后当场受理并出具认购业务受理单据。投资人可根据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查询认购接受结果,并可于基金成立后在原申请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取得认购份额确认书或查询认购份额确认信息。
(二)认购费用
1、认购费用
本基金采取金额认购方式,认购费率不超过认购金额的1.2%,具体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 认购费率 |
认购金额<50万元 | 1.2% |
50≤认购金额<200万元 | 0.8% |
200≤认购金额<500万元 | 0.3% |
认购金额≥500万元 | 每笔1000元 |
本基金认购费由认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2、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募集资金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时归入投资人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外扣法”计算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上述计算结果(包括基金份额的份数)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假设该笔认购按照100%比例予以确认,在认购期内资金获得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1.2%)=9,881.42元
认购费用=10,000-9,881.42=118.58元
认购份额=(9,881.42+5)/1.00=9,886.42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9,886.42份基金份额。
4、基金份额的认购限制
(1)代销网点基金投资人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
(2)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含认购费),超过最低认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
5、募集期间不设置基金投资人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6、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受理的认购申请在募集期内不允许撤销。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1、业务办理时间
2011年2月28日到2011年3月25日9:00-17: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同名的银行存折/银行卡;
(3)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申请表;
(4)《基金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个人)。
注:本公司或账户代理机构需要留存的材料为:法定身份证件复印件、同名的银行存折/银行卡复印件、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申请表。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的申请,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资金结算凭证;
(3)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申请表。
注:销售机构需要留存的材料为:法定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资金结算凭证复印件,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申请表。
4、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直销专户一:
账户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银行账号:31001520313050004917
直销专户二:
账户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
银行账号:310066771-01-8150013747
直销专户三:
账户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76392-97020153850000070
直销专户四:
账户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银行账号:044654-8180-12951408025001
直销专户五:
账户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银行账号:1001190729013314161
5. 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其中,基金名称:“华富量子生命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10009”。
(2)个人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本公司将为开户成功的个人投资者寄送开户确认书。
(3)个人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4)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11年2月28日到2011年3月25日的9:30-17:00。(深、沪证券交易所工作日15:00以前的委托视为当日委托,15:00以后及周六、周日或节假日的委托视为下一交易日申请。)
2、交易渠道
深圳发展银行任一网点柜台、电话银行及网上银行。
3、开立账户所需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武警证等,以下简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开户申请表;
(3)投资者本人的发展借记卡;
4、开户及认购流程
1)网点办理
(1)事先办理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深圳发展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填妥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深圳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申请表》。
(3)将相关资料提交柜面业务人员办理。
2)网银办理
(1)登陆深圳发展银行网上银行。
(2)登陆后首先在“理财”—“基金”—“客户签约”中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即刻进行网上认购申请。
(3)进入“理财”—“基金”—“基金交易”选择“买入”,即可进行基金交易。
(4)操作详情可参阅深圳发展银行网上银行相关帮助信息。
5、注意事项
(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代销网点或登陆网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交易流程如有变化,以深圳发展银行的说明为准。
(3)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其中,基金名称:“华富量子生命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10009 。
(三)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仅供个人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机构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2011年2月28日到2011年3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个人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个人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其中,基金名称:“华富量子生命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10009”。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1、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
2、业务办理时间
2011年2月28日到2011年3月25日9:00-17: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3、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的书面证明;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5)预留印鉴卡;
(6)银行开户许可证以及同名的银行回款账户;
(7)传真交易协议书;
(8)填妥的加盖公章的申请表;
(9)《基金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机构)。
本公司或账户代理机构需要留存的材料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的书面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预留印鉴卡;银行开户许可证以及同名的银行回款账户复印件;传真交易协议书及填妥的加盖公章的申请表。
4、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的申请,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文件;
(2)资金结算凭证;
(3)填妥的加盖预留印鉴章的申请表。
销售机构需要留存的材料为: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资金结算凭证复印件,填妥的加盖预留印鉴章的申请表。
5、认购资金的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6、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其中,基金名称:“华富量子生命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10009”。
(2)机构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本公司将为开户成功的机构投资者寄送开户确认书。
(3)机构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2011年2月28日到2011年3月25日9:30-17:00。(深、沪证券交易所工作日15:00以前的委托视为当日委托,15:00以后及周六、周日或节假日的委托视为下一交易日申请。)
2、交易渠道
深圳发展银行任一网点柜台、电话银行及网上银行。
3、开立账户所需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预留印鉴卡及预留印章;
(6)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7)其他。
4、开户及认购流程
1)网点办理
(1)事先办理深圳发展银行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深圳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申请表》(加盖开户预留印鉴章)
②经办人身份证件(机构投资者)
③指定银行账号的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网银办理
网银办理业务须凭网银机构证书办理。
5、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交易流程如有变化,以深圳发展银行的说明为准。
(3)机构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其中,基金名称:“华富量子生命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10009”。
(三)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机构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2011年2月28日到2011年3月25日9:00-15: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 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人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2)机构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其中,基金名称:“华富量子生命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10009”。
五、清算与交割
(一)在基金合同生效前,认购资金利息归入投资人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对基金权益进行过户登记。
六、退款
(一)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代销机构向投资人的指定银行账户或指定券商资金账户划出。通过直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的指定银行账户划出。
(二)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募集失败;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将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份额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投资人。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本基金自招募说明书公告后三日内开始发售,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两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两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两百人的条件下,本公司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二)本公司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三)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八、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设立日期:2004年4月19日
核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核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4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联系人: 尤艳
电话:021-68886996
传真:021-68887997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邮政编码:518001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成立时间:1987年12月22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08]1037号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贷、结算、汇兑业务;人民币票据承兑和贴现;各项信托业务;经监管机构批准发行和买卖人民币有价证券;外汇存款、汇款;境内境外借款;在境内境外发行或代理发行外币有价证券;贸易、非贸易结算;外币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放款;代客买卖外汇及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348501.3762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三)代销机构
本基金的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第一条第(十)款“代销机构”部分。
(四)直销机构
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联系人: 李晔
联系电话:021-68886996
传真:021-68415680
客服电话:021-50619688,400-700-8001
网址:www.hffund.com
(五)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
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设立日期:2004年4月19日
电话:021-68886996
联系人:陈大毅
(六)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南京西路580号南证大厦31楼
负责人:管建军
电话:021-5234 1668
传真:021-52341670
联系人:方恒
经办律师:方恒、陈懿君
(七)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恒华国际商务中心4层401
负责人:梁青民
电话: 021-61264626
传真: 021-61264624
联系人:曹小勤
经办注册会计师:曹小勤、张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