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保险“揽人”
⊙记者 黄蕾 ○编辑 金苹苹
近日,有关珠三角、长三角等地遭遇“用工荒”的新闻频繁出现。有媒体从北京、天津、上海等地招聘会上发现,餐饮服务业、制鞋、食品加工、制衣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普通操作工最为紧俏,求职的外来务工人员数量远未达到用工需求人数。有的企业甚至反映:开出的月薪从1500元涨到2500元并免费提供食宿,还是招不到人。
人力资源专家认为,大量留守儿童问题、产业地域转移、“农二代”观念变革等多重因素造成了农民工的分流,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目前的招工难度。同时,由于《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等新法的不断实施,加上物价上涨等因素,使得各企业的招数很难“奏效”。
保险业专家同时认为,除上述因素外,用人单位未能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员工福利不足,也是造成招人难的原因之一。那么,在全球生产原料上涨、用工成本增加的背景下,用人单位该如何兼顾成本和员工福利?
在这种情况下,保险专家为各大企业主“支招”:除提高薪资、降低用工要求、提供免费食宿等诱人条件,企业主还可以购买相应的保险(如雇主责任保险),将此作为一项额外员工福利,以满足员工的安全感需要。这样,既能吸引员工、留住员工,又能通过小额的保费支出,转移企业面临的不可预测的、因现有人力丧失而需额外支出的人力成本。
以某外资保险公司的一款“企业无忧”雇主责任保险为例,该产品主要是为雇主提供员工在受其雇佣过程中,因工作引起的工伤意外提供保障,每次赔偿额度高达500万元;另外,还可以附加员工的非工伤意外保障,包括:意外医疗费用、停工留薪补偿、住院补偿等,每次赔偿额度高达100万元。
考虑到目前用工单位临时工居多,人员流动较频繁,雇主责任险的作用就在于,不同于社保和团体意外保险,企业投保时不需要对员工逐一登记,只要员工与雇主之间有合同关系,雇主责任险就对该员工有保障作用。
因此,从企业的角度来说,购买雇主责任险相当于节省了一笔管理费用。在当前员工流动性较大的市场现状下,可以避免因保险的“真空期”而直接造成企业损失以及员工保障不周全的问题。而社保的办理需要一定时间,很难实现迅速转移,同时办理手续较为复杂,为短期临工办理社保也不太现实。
而雇主责任保险产品的设计和推出,充分考虑到农民工这一特定群体的特点:流动性强、对保费的承受能力非常低,同时该人群往往又身处在生产第一线,发生意外的可能性很大并需要较高的赔偿额度。
目前,正是春节后企业招聘的高峰期,各用人单位为招人绞尽脑汁。按惯例,元宵节过后,还有一次外劳力返城高峰,但多数公司管理人员对此却并不乐观。在他们看来,现在所出现的招工难形势,在去年就有端倪了。
事实上,企业主不妨未雨绸缪,可以通过购买雇主责任险,显示出企业对保险福利的重视程度并加大招人的“筹码”。在招聘的时候就可以把这个保障写进“招聘启事”,一来符合新劳动法中“招聘透明”的要求,二来也能达到吸引和留住员工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