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1-017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1年2月25日召开。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梅君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简历见附件1)
近日,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崔红松先生书面请辞总会计师职务,并提请公司董事会聘任梅君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马文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简历见附件2)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同意本公司作为受益人受理河南联通铝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营业部开立国内信用证的议案》;
该笔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简 历
1、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情况
梅君,女,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1994年至2008年4月历任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办事员、财务会计、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2008年4月至今任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
2、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4、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
简 历
1、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情况
马文超,男,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2007年5月至今历任公司综合处主任、总经理助理、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
2、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4、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1-018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公告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梅君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关于聘任马文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梅君、马文超的履历,我们认为:上述同志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聘任梅君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马文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刘红霞、赵钢、文献军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1-019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1年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马治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讨论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同意本公司作为受益人受理河南联通铝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营业部开立国内信用证的议案》。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