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71 证券简称:东富龙 公告编号:2011-003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1年2月23日以电话、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1年2月27日(星期日)在公司(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1509号)305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效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批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郑效东、郑效友、唐惠兴、张海斌、吴长新、陈水清,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黄泽民、袁树民、朱大旗,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后,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董事选举将以候选人的顺序按照累计投票方式分别进行逐项表决。(候选人简历附后)
赞成票,9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0%。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批准《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供每人每年7.2万元(含税)的津贴,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赞成票,6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0%。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赞成票,9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0%。
决议在中国民生银行上海闵行支行、中国银行上海市闵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泾支行分别设立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按照有关规定与上述银行及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关于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4、审议批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1年3月16日上午9:00在上海市闵行区申富路788号上海得丘花园酒店归云楼101会议室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上述第一、第二项决议内容提交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9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0%。
备查文件:《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1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郑效东先生,196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6年被列入上海市领军人才后备队培养计划。1984年在上海生物化学制药厂就职。1993年起,任上海东富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曾担任全国制药装备技术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专家(2003-2006年)、中国制冷学会小型制冷机低温生物医学专业委员会(六届)委员(2004-2008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客座专家(2007-2009年),目前担任第二届中国制药装备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2007-2010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客座教授(2010-2012年)、上海市真空学会第六届理事(2009-2013年)。在《细胞生物学杂志》、《机电信息》、《食品工业科技》等学术刊物发表数篇论文,并有多篇论文分获全国冷冻干燥学术交流会优秀论文奖和中国制药装备行业协会优秀论文奖。2008年3月,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兼总经理。郑效东先生持有公司513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为64.13%,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郑效东先生与董事郑效友先生为兄弟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的惩戒。
2、郑效友先生,197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1990年在上海江南造船厂任职。1995年起,在上海东富龙科技有限公司任职。2008年3月,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郑效友先生持有公司12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5%。郑效友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郑效东先生为兄弟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的惩戒
3、唐惠兴先生,196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年6月至1996年4月,在上海吴泾化工有限公司任职。1996年5月至2004年12月,在中国汽车进出口总公司任职。2005年起,在上海东富龙科技有限公司任职。2008年3月,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兼副总经理。唐惠兴先生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郑效东先生配偶姐姐的配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的惩戒,未持有公司股票。
4、吴长新先生,195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2006年7月至12月,在上海交大高级职业经理人课程培训。1973年至2000年,在上海大隆机器厂任职。2000年起,在上海东富龙科技有限公司任职。2008年3月,任本公司董事兼制造中心经理。2010年1月,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兼副总经理。吴长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的惩戒,未持有公司股票。
5、张海斌先生,197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8年至2001年,在张家口巴克-杜尔换热器有限公司任职。2003年至2004年,在美国泛太集团任职。2004年起,在上海东富龙科技有限公司任职。2008年3月,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张海斌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的惩戒,未持有公司股票。
6、陈水清先生,197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1年5月至2007年历任上海海欣资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创生生物公司总经理。2007年1月任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09年10月起先后任上海复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总裁。目前担任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南时代阳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佳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州老娘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3月,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陈水清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的惩戒,未持有公司股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7、黄泽民先生,195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学博士。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终身教授。曾任华东师范大学财务处会计、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院长、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兼任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际经济关系学会常务理事、全国日本经济学会副会长、上海世界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金融学会学术委员等。曾任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紫金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9月起,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黄泽民先生(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的惩戒,未持有公司股票。
8、朱大旗先生,196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法学博士。1989年至今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任教,1998 年6 月评聘为副教授;2007年7月评聘为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时,任《法学家》(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杂志副主编;此外,2008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09年12月起担任广汽长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9月起担任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朱大旗先生(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的惩戒,未持有公司股票。
9、袁树民先生,195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8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获经济学硕士。1998年1月毕业于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获理学博士。1983年1月至2000年8月,在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职,历任副系主任,副院长;2000年8月至2005年9月,在上海财经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任职,历任常务副院长,院长;2005年9月至今,在上海金融学院任职,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会计学院院长。曾任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申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交大慧谷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8年3月,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袁树民先生(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的惩戒,未持有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300171 证券简称:东富龙 公告编号:2011-004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1年2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2月27日在公司(上海市闵行区都会里1509号)305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参加会议的监事符合法定人数,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股东代表陈勇先生和童雪兮女士担任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选举将以候选人的顺序按照累计投票方式分别进行逐项表决。(候选人简历附后)
赞成票,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0%。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批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1年3月16日上午9:00在上海市闵行区申富路788号上海得丘花园酒店归云楼101会议室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上述决议内容提交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0%。
备查文件:《上海延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3月1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1、陈勇先生,196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1988年至2001年在上海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工作。2001年12月起,在上海东富龙科技有限公司任职,历任总经理助理、服务部经理、工会副主席职务。2008年3月,任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陈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的惩戒,未持有公司股票。
2、童雪兮女士,194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职称。1968年至1971年,在上海长江农场工作;1972年至1996年,在上海第三钢铁厂历任会计、财务科长;1996年至2000年,在上海浦东不锈薄板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2000年起,历任上海复星医药集团投资部财务副总监、上海克隆生物高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及常务副总经理、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目前担任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湖南时代阳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克隆生物高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山东金城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承德颈复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08年3月,任本公司第一届监事。童雪兮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的惩戒,未持有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300171 证券简称:东富龙 公告编号:2011-005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2月27召开。会议决议于2011年3月16日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3月16日(星期三)上午9:00
(三)股权登记日:2011年3月10日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富路788号上海得丘花园酒店归云楼101会议室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的方式。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七)参加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至2011年3月10(星期四)深圳证券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郑效东
(2)郑效友
(3)唐惠兴
(4)张海斌
(5)吴长新
(6)陈水清
独立董事候选人:
(7)黄泽民
(8)袁树民
(9)朱大旗
2、审议《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陈勇
(2)童雪兮
上述董事、监事选举的相关议案将以候选人的顺序按照累积投票方式分别进行逐项表决。
三、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2011年3月11日(星期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
(六)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1509号
四、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熊芳君、王艳
电话:021-64909699
传真:021-64909369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1509号
邮编:201108
(二)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1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郑效东 赞成 □ 股
(2)郑效友 赞成 □ 股
(3)唐惠兴 赞成 □ 股
(4)张海斌 赞成 □ 股
(5)吴长新 赞成 □ 股
(6)陈水清 赞成 □ 股
(说明:上述采用累积投票制度,即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总和下自主分配。)
独立董事候选人:
(7)黄泽民 赞成 □ 股
(8)袁树民 赞成 □ 股
(9)朱大旗 赞成 □ 股
(说明:上述采用累积投票制度,即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独立董事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总和下自主分配。)
2、审议《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弃权□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计投票制)
(1)陈 勇 赞成 □ 股
(2)童雪兮 赞成 □ 股
(说明:上述采用累积投票制度,即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监事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总和下自主分配。)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证券代码:300171 证券简称:东富龙 公告编号:2011-006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37 号文批准,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86.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20,000,000,扣除发行费用149,471,838.4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70,528,161.60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1月2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1025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会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上海闵行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闵行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泾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上述三家银行统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250119422108094001,截止2011年2月25日,专户余额为52,000,000.00元,加上定期存单金额748,000,000.00元,余额共计800,0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无菌冻干制药设备系统集成产业化项目、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在建设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1001530000059166166,截止2011年2月25日,专户余额为40,528,161.60元,加上定期存单金额530,000,000.00元,余额共计570,528,161,60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制药装备容器制造生产基地建设(一期)项目、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在民生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0213014210018440,截止2011年2月25日,专户余额为0万元,加上定期存单金额200,000,000.00元,余额共计200,0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以定期存单形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司承诺定期存单到期、续存均从专户中经过,并及时通知招商证券。公司募集资金存单不得用于质押。
二、公司、开户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招商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招商证券应当依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开户银行应当配合招商证券的调查与查询。招商证券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招商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炳全、沈卫华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招商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开户银行按月(每月15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招商证券。开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10%(以较低者为准)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招商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招商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招商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开会银行,同时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第十五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效力。
八、如果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招商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招商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招商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或者招商证券有权要求公司单方面终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自公司、开户银行、招商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并加盖各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失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1日
证券代码:300171 证券简称:东富龙 公告编号:2011-007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鉴于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选举冒丽霞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冒丽霞女士将与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组成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3月1日
简 历:
冒丽霞女士,197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1997年起,在上海东富龙科技有限公司任职,历任公司行政文员、销售部主任等。2008年3月,任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冒丽霞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的惩戒,未持有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