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关于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2011-03-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1-2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2月23日,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地方税务局下发的乌头地税函[2011]3号《关于转发〈关于同意减征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同意本公司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2008年度、2009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0年暂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由于公司可以享受国产设备投资及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故企业所得税税率变动对2008-2010年当期所得税费用无影响。
在未获取税务机关上述批复前,公司编制 2010年年报时,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5%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6,544.30万元;现根据目前税率变动情况,公司预计2011年企业所得税税率仍可执行15%,故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5%重新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调增递延所得税费用1,458万元,减少公司2010年度净利润1,458万元。
由于税率调整,导致公司2010年度净利润发生变化,请投资者详见公司2011年3月22日披露的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时,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