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证券简称:粤高速A、B 公告编号:2011-005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2月28日(星期一)上午9:30时正。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凯旋华美达大酒店二楼华苑B厅(广州大道中明月一路九号)。
3、会议召开方式:与会股东(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议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周余明董事长。
6、会议通知刊登在2011年2月1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7、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3人,代表股份554,343,9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257,117,748股的44.12%。其中,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股份545,188,150股,占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908,367,748股的60.02%;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9人,代表股份9,389,798股,占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股份348,750,000股的2.69%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中期票据的议案》。
1、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待偿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中期票据,注册额度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0%以内。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募集资金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改善公司财务结构。
2、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中期票据的金额和发行期限,以及签署所有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交易流通、信息披露及其他有关事务的所有文件。
3、同意聘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承销公司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需以最终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本议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54,343,0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96%;反对0股;弃权234,937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4%。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45,188,1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A股股东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9,154,8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B股股东总数的97.50%;反对0股;弃权234,9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B股股东总数的2.5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黄晓莉 姚继伟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意见书。
3、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4、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