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两会报道组 ○编辑 衡道庆
证券市场的话题一直是民主党派关注的热点。记者28日了解到,在民建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交的提案中,对创业板、新兴产业等都予以关注。在《关于创业板制度建设的提案》中,民建中央建议降低创业板市盈率和发行价,约束公司高管辞退机制,提高上市企业科技含量。同时,民建中央在《关于引导游资进入新兴产业助推实体经济发展的提案》中建议,实施积极的股市政策,推进资本市场扩容,实现新兴产业与金融资本之间的良性互动。
民建中央在《关于加强创业板制度建设的提案》中建议,应从制度建设方面完善创业板市场,创造公平的市场氛围,为创业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提案中首先建议降低市盈率和发行价,防止创业板成为上市公司圈钱的手段。批量发行股票,使得其更加符合市场供给和需求的状况,减轻当前新股供不应求的情况,从而降低股票的价格。推行存量发行制度。借鉴国外上市企业的增发制度,即在上市半年后增量发行,募集企业所需资金。同时合理利用宏观调控政策,将利率、汇率、税率“三率”结合,缓解市场上流动性过剩的难题,有效地控制创业板的价格泡沫。
同时,提案中也建议要完善创业板退市机制。退市制度主要涉及退市标准和退市程序两方面内容。“创业板只有实现有进有出,让经营不善和不符合要求的公司退出,让新鲜血液进来,才能保持市场的活力,也让更多中小企业能够得到资本市场的支持。”
另外,提案中也建议,要约束公司高管辞退机制,提高市场长期投资信心;提高上市企业科技含量,加强科技水平的准入审核条件;适当降低盈利记录或业绩标准,更加注重良好的成长性。
一方面是庞大的民间资金缺少投资渠道,另一方面是以新兴产业为代表的实体经济面临资金匮乏。针对这一现象,民建中央在《关于引导游资进入新兴产业助推实体经济发展的提案》中建议,将“迷失的货币”或“超额货币”引导到最需要投资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变“魔鬼”为“天使”,助推实体经济发展。
提案中建议,进一步放宽民间资本进入基金、融资租赁、信托、担保等行业的限制,积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资产证券化渠道,为民间资本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机遇和条件。构建完整的发展新兴产业的创业创新投融资链,实施积极的股市政策,推进资本市场扩容,努力通过金融创新来构建风险分散机制和区别于传统金融的融资机制,实现新兴产业与金融资本之间的良性互动。同时,要尽快启动“新三板”的扩容进程,促进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在更多基础条件较好的高新区试点。
农工党中央在《关于将勘查公司上市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的建议》中指出,根据《证券法》及有关规定,只拥有探矿权以及尚未开始盈利的勘查公司是不可能上市融资的,即在中国创业板建立勘查企业板块存在制度障碍。建议指出,有必要将勘查公司上市问题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尽快允许勘查公司上市。建议国家将勘查公司上市问题提到议事日程,尽快就勘查公司上市需要做的制度准备、可能选择的路径等问题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深入细致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