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1-0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1年2月15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2月25日在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五号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11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廖政权先生主持,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1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2010年期初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66,686,792.41元。当期共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5,264,247.21元,收回已个别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减少坏账准备1,228,188.62元,影响当期利润减少4,036,058.59元。因核销、报废、处置等转销各项坏账3,460,906.48元,不影响当期利润。截止2010年末,公司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67,261,944.52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核销情况:
核销已计提坏帐准备的应收款项2,864,237.78元,形成坏账损失114,888.36元减少当期利润;核销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2,329.98元, 处置差异8,263.00元减少当期利润;核销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94,521.27元,不影响当期利润;核销已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393,443.20元,处置差异431,233.23元减少当期利润。以上几项资产核销共计影响当期利润减少554,384.59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0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74,453,101.90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62,665,371.16元,扣除根据公司《章程》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计3,782,182.39元,本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8,883,188.7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18,037,923.33元,扣除2009年分配利润16,324,006.55元,2010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0,597,105.55元。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公司总股本326,480,131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分红金额为19,588,807.86元,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为241,008,297.69元。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以7票赞成,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超预计金额的议案;
公司2010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金额实际发生额为48,594.86万元,较年初预计数43,525.06万元增加了5,069.80万元,主要是公司2010年度用电负荷增加,而公司电网电源点没有增加,导致公司向关联方四川省电力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采购电力增加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0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超预计金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4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以7票赞成,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1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其下属机构与关联方四川省电力公司及其下属机构签署的相关购售电协议,公司预计201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65,724.52万元左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预计201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调查、审核后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的电力采购和电力销售,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有助于公司电网电力电量的平衡、增加公司的电力经营效益以及满足多晶硅生产所需电力,有助于稳定公司用户市场。公司与关联方的电力采购和电力销售价格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电价测算规定执行,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符合公司实际,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预计201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4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七、八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公告》)
九、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0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0年度薪酬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试行办法》与经营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0年度薪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十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0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十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基建技改计划(一)的议案;
同意公司实施2011年第一批基建、技改项目计划,预计总投入38,485.82万元。其中:安全隐患项目35项,计划投入 2,337.12万元;多晶硅技改计划投入33,208.70万元;其它项目计划投入2,940.00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1-0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2月24日下午在乐山金海棠大酒店五号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4名监事出席了会议,监事赵雄翔因公出差书面委托监事赵卫华代行职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品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超预计金额的议案;
七、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0年年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1、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0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监事会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上议案,均须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1-0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止2010 年12月31日,四川省电力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5122.9789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5.69%,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现将公司预计201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以及2010年度超预计金额情况公告如下:
一、 1)预计201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
关联交易的类别 | 上市公司 下属机构 | 关联方 | 预计总金额 | 去年交易金额 | |
向关联方销售电力 | 公司本部 | 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电业局 | 0 | 预计总金额为65,724.52万元左右 | 0 |
象月电厂 | 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电业局 | 206.42 | 316.26 | ||
花溪公司 | 四川省电力公司眉山公司 | 491.04 | 354.16 | ||
小计 | 697.46 | 670.42 | |||
向关联方采购电力 | 公司本部 | 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电业局 | 42,421.00 | 31,225.63 | |
象月电厂 | 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电业局 | 1.56 | 1.56 | ||
花溪公司 | 四川省电力公司眉山公司 | 54.50 | 63.98 | ||
乐电天威硅业公司 | 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电业局 | 22,550.00 | 16,633.27 | ||
小计 | 65,027.06 | 47,924.44 | |||
总计 | 65,724.52 | 48,594.86 |
公司2011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较2010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主要是因公司市场拓展,公司电网负荷增加,以及乐电天威硅业公司产量增加后用电量的增加,导致向关联方采购电力增多所致。
2)2010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超预计金额情况:
关联交易 类别 | 上市公司 下属机构 | 关联方 | 2010年度实际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2010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2010年度关联交易金额实际与预计比较(万元) |
向关联方销售电力 | 公司本部 | 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电业局 | 0 | 155.13 | -155.13 |
象月电厂 | 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电业局 | 316.26 | 313.30 | 2.96 | |
花溪公司 | 四川省电力公司眉山公司 | 354.16 | 536.20 | -182.04 | |
小计 | 670.42 | 1,004.63 | -334.21 | ||
向关联方采购电力 | 公司本部 | 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电业局 | 31,225.63 | 25,189.88 | 6,035.75 |
象月电厂 | 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电业局 | 1.56 | 1.56 | ||
花溪公司 | 四川省电力公司眉山公司 | 63.98 | 0 | 63.98 | |
乐电天威硅业公司 | 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电业局 | 16,633.27 | 17,330.55 | -697.28 | |
小计 | 47,924.44 | 42,520.43 | 5,404.01 | ||
总计 | 48,594.86 | 43,525.06 | 5,069.80 |
公司2010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金额实际发生额为48,594.86万元,较年初预计数43,525.06万元增加了5,069.80万元,主要是公司2010年度用电负荷增加,而公司电网电源点没有增加,导致公司向关联方四川省电力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采购电力增加所致。
二、 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 基本情况:
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电业局、四川省电力公司眉山公司均为公司大股东四川省电力公司的下属分支机构。
乐山电业局,工商注册号:5111001800007,注册地:乐山市市中区海棠路4号,法定代表人:赵勤,注册资金:2.2086亿元,经济性质:国有经济,经营方式:直供、趸售,经营范围:供电,输变电设备配件;电工器材、输变电设备等。
四川省电力公司眉山公司,工商注册号:5138001900488,注册地:眉山市二环东路150号,负责人:李镇义,经济性质:国有经济,注册资金:1200万元,经营范围:电力供应,小水电购销等。
2、 上述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乐山电业局、眉山公司为四川省电力公司的分支机构,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本公司5122.9789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2648.0131万股的15.69%),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四川省电力公司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 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能够在次月收回销售电力的电费款,也能在当月支付采购电力款。因此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公司经营性资金并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其销售电力和采购电力。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电力销售与电力采购价格定价政策:
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电业局按照国家趸购电价测算规定和四川省物价局趸售电价目录,对本公司执行趸售综合电价。经双方约定,趸售综合电价按各分类电量比例每年测算一次,实行年度核定。在购、售电有效期内,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象月电厂、花溪公司、乐电天威硅业公司与四川省电力公司下属分公司之间的电力销售与电力采购电价根据物价管理部门确定的价格执行。
四、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电网电力电量的平衡、增加电力经营效益以及满足多晶硅生产所需电力,有助于稳定公司用户市场。
五、审议程序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2月25日召开,参加表决的7名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了上述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事项。公司4名关联董事廖政权、赵勤、孙志远、蒋毅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2、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预计201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以及2010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超预计金额事项进行了事前调查、审核,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的电力采购和电力销售,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有助于公司电网电力电量的平衡、增加电力经营效益以及满足多晶硅生产所需电力,有助于稳定公司用户市场。公司与关联方的电力采购和电力销售价格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电价测算规定执行,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符合公司实际,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关联董事也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预计201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以及2010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超预计金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公司预计201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以及2010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超预计金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电业局签订的《临时并网经济协议》。公司下属分支机构象月电厂与乐山电业局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公司实际控制的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与四川省电力公司眉山公司签订的《购售电合同》;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乐山电业局签订的《购售电合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与关联方签署的购售电协议、合同;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