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83 股票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1-006 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公司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一、公司经营受我国证券市场景气程度影响的风险
中国证券市场属于新兴市场,各项制度都在不断完善中,证券市场行情受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利率、汇率、行业发展状况、国际证券市场行情以及投资心理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且投资者的投资理念也在不断变化,证券市场行情和交易量的波动相对较成熟市场波动更为剧烈。
我国证券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状况对证券市场行情及其走势有较强的依赖性。我国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和创新业务等。如果证券市场行情高涨、交易活跃将推动交易量的增加,从而拉动证券公司经纪业务收入的增长;证券公司传统自营业务也会随证券市场行情的上涨而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率;证券市场的活跃会刺激融资和并购需求,给证券公司带来更多的投资银行业务机会;持续向好的证券市场还会激发居民的证券投资、基金申购意愿,有利于证券公司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和基金管理业务的开展;此外,证券市场的活跃还将刺激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金融创新活动和新业务机会的拓展。如果证券市场尤其是股票市场行情低迷,证券公司的经纪、自营、承销、资产管理等主要业务都将受到不利影响,由此造成证券公司的经营难度增加,盈利水平可能大幅度下降。
近三年,受证券市场行情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出现大幅波动,2007年、2008年、2009年本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9.62亿元、20.73亿元和31.94亿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3.64亿元、7.02亿元和13.72亿元。请投资者充分关注证券市场行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股权结构分散的风险
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公司第一大股东仅持有公司16.07%的股份;公司董事会现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7名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来自第一大股东推荐的董事只有2位;因此公司没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由于公司股权结构比较分散,股东之间的互相牵制、制约作用比较大,容易形成较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但是另一方面,股权结构的分散又可能导致公司决策效率的损失,进而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增发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公司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若无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将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长江证券 | 指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原长江证券 | 指 |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经济实质上之前身 |
湖北证券 | 指 | 湖北证券公司、湖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2月之前的企业名称 |
石炼化 | 指 | 石家庄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法律形式上之前身 |
中国石化 | 指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石炼化之控股股东 |
股东大会 | 指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长江保荐 | 指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曾名为“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长江期货 | 指 | 长江期货有限公司 曾名为“长江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湖北金良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
长江资本 | 指 | 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长信基金 | 指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诺德基金 | 指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长欣投资 | 指 | 湖北长欣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股东 | 指 | 持有本公司股份不低于5%的股东 即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海尔投资 | 指 | 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股份348,944,0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7%,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
湖北能源 | 指 |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53,421,1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7%,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
海欣股份 | 指 |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股份174,438,2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3%,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 |
锦江股份 | 指 |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股份130,828,7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3%,为本公司第四大股东。 |
泰达投资 | 指 |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股份113,384,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2%,为本公司第五大股东。 |
重大资产出售 | 指 | 石炼化向中国石化整体出售资产,中国石化以承接石炼化所有债务的方式收购石炼化的所有资产、业务的交易行为。 |
(下转B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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