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1日从浙江省政府获悉,国务院近日正式批复《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批复认为,建设好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关系到我国实施海洋发展战略和完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全局。
国务院的批复要求,《规划》实施要突出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着力优化海洋经济结构,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高海洋科教支撑能力,创新体制机制,统筹海陆联动发展,推进海洋综合管理,建设综合实力较强、核心竞争力突出、空间配置合理、生态环境良好、体制机制灵活的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形成我国东部沿海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
国务院还要求浙江省人民政府按照《规划》确定的战略定位、空间布局和发展重点,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探索建立有利于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的机制体制。并创新区域合作方式,加强与长江三角洲地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相关省市的对接合作。同时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支持和指导,在资金安排、项目布局、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为促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并要求发改委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指导与督促检查工作。
记者从浙江省政府了解到,根据《规划》,浙江将充分挖掘浙江丰富的“海洋生产力”,并把海洋经济作为经济转型升级的突破口。到2015年,浙江的海洋生产总值将突破7200亿元。同时,浙江将打造“一核两翼三圈九区多岛”为空间布局的海洋经济大平台,宁波-舟山港海域、海岛及其依托城市是核心区;在产业布局上以环杭州湾产业带为北翼,成为引领长三角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以温州台州沿海产业带为南翼,与福建海西经济区接轨;杭州、宁波、温州三大沿海都市圈通过增强现代都市服务功能和科技支撑功能,为产业升级服务。在此基础上形成九个沿海产业集聚区,并推进舟山、温州、台州等地诸多岛屿的开发和保护。
围绕这些大平台,浙江省将构建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海陆联动集疏运网络、金融和信息支撑系统“三位一体”的港航物流服务体系,突出我国在原油、矿石、煤炭、粮食等重要物资储运中的战略保障作用。同时扶持培育一批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浙江整体产业层次。(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