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认为,个税改革应在综合改革上迈出实质性步伐
⊙本报两会报道组 ○编辑 刘玉凤
即将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将讨论提高个税起征点问题。对于个税改革,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1日表示,个人所得税改革不应仅停留在工薪所得费用减除标准的上调上,而应在综合改革上迈出实质性步伐。
事实上,记者此前已经独家获悉,“十二五”期间,除了提高个税起征点之外,个税改革在“十二五”期间还将继续推进,有关部门将在“十二五”期间对个税动“大手术”,方向是由目前的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转变。
在具体改革思路上,固定性、经常性所得将被作为综合所得按年计算征税,临时性、偶然性所得将被作为分类所得按次计算征税。在税率设计上,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税率模式将被继续保留和进一步优化,税率级次将会有更合理的调整。个税的税基还将被适当扩大,一些目前不在征税范围的所得将被纳入征税范围,一些不合理的减免税则将被取消。
据了解,目前我国的个税共分为十一种所得计税,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等。其中对工资薪金所得实行的是九级超额累进制,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实行五级超额累进制,对其余八种所得按次征税,税率为20%。
分析人士认为,按照改革思路,工薪阶层作为个税纳税大户的现状有望改善。
对于上海、重庆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效果,贾康评价,房产税试点以来,成交量得到了明显的抑制,各方面反应比较平稳。
“房产税改革试点要逐步扩展覆盖面,房产税是一项长久的政策,要将之形成制度化。”贾康说。
谈到本次政协提案,贾康向记者透露,他此次总共提交了两项提案,一项涉及土地环境立法,另一项涉及政府特殊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