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重要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职声明
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对本期债券发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债券基本要素
债券名称:2011年富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1富阳债”)。
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整(RMB1,000,000,000元)。
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5年票面利率为7.33%,在债券存续期内前5年固定不变,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2.72%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本期债券发行首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简称Shibor)的算术平均值4.61%(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0-100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5年票面利率7.33%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0-100个基点(含本数)。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首日前的第1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具体事宜,以发行人在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具体回售登记办法为准。
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登记手续完成后,即视为投资者已经行使回售权,不可撤销。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1、投资者认购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托管。
2、投资者认购的通过承销团公开发行的,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和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1、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分为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通过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面向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协议发行两部分。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预设发行总额为5亿元,其中通过交易系统网上发行部分预设发行额为0.5亿元,协议发行部分预设发行额为4.5亿元,网上发行和协议发行之间采取双向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根据市场情况对网上发行和协议发行的数量进行回拨调整。
2、承销团公开发行采取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面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的方式。
承销团公开发行部分预设发行总额为5亿元,承销团公开发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之间采取双向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交易所发行情况进行回拨。
发行范围及对象:
1、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
(1)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2)协议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2、承销团公开发行: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
债券担保:本期债券采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担保方式。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富阳市地产经营有限公司以其合法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为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提供抵押担保。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城投公司、公司:指富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指总额为10亿元的2011年富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1富阳债”。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指《2011年富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2011年富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交所网上发行 :指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发行方式。
深交所协议发行:指通过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面向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协议发行的发行方式。
主承销商:指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西部证券”。
副主承销商:指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分销商:指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券的份额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在发行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承销团公开发行:指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面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并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
债券持有人:指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债权代理人、抵押权代理人:指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偿债账户:指发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开立的专门用于本期债券还本付息的银行账户。
抵押资产监管人、账户监管人、浙江省工行: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工作日: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1]29号文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富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富阳市富春街道迎宾路27号
法定代表人:陆兴根
联 系 人:蒋中兴
联系地址:浙江省富阳市富春街道迎宾路27号
联系电话:0571-63105701
传 真:0571-63139366
邮政编码:31140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债权代理人、抵押权代理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信托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联系人:方世群、项惠强、王俊如
联系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1905室
联系电话:0571-87046319、87046126
传真:0571-87048106
邮政编码:310014
(二)副主承销商
1、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111 号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李海群、易琳、王颢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中心商务大厦22 楼
联系电话:0755-82033472、82033494、82032840
传真:0755-82032850
邮政编码:518033
2、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解放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雷岩、朱欣灵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路111号
联系电话:0571-87828267、87828332
传真:0571-87925133
邮政编码:310009
(三)分销商
1、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 号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陈涛涛、王旭东、韩可
联系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 号黄龙世纪广场A 座6F
联系电话:0571-87901957、87901935、87902586
传真:0571-87902749
邮政编码:310007
2、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357 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孙萍、王凯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 号润安大厦A 座2905 室
联系电话:0551-5161701、5161709
传真:0551-5161828
邮政编码:230069
3、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 号金源中心30 楼
法定代表人:游锦辉
联系人:杜俊勇、韩莎莎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 号金源中心18楼
联系电话:021-50158812、0769-22119242
传真:0769-22119242
邮政编码:523000
三、托管人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5层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张惠凤、李杨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5层
联系电话:010-88087971
传真:010-88086356
邮政编码:100032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戴文华
联系人:梁一霞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联系电话:0755-25946003
传真:0755-25987422
邮政编码:518031
四、审计机构: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桥南科学城星火路1号
法定代表人:熊靖
联系人:叶帮芬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中环南路(中环广场)西区A座九层
联系电话:0573-82627289
传真:0573-82622399
邮政编码:314000
五、发行人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11楼
法定代表人:章靖忠
联系人:李海疆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11楼
联系电话:0571-87902171
传真:0571-87901501
邮政编码:310007
六、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宵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29层
法定代表人:关建中
联系人:陈秀梅 陈易安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宵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29层
联系电话:010-51087768
传真:010-84583355
邮政编码:100016
七、抵押资产监管人、账户监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住所:杭州市中河中路150号
负责人:徐新桥
联系人:谢祥钱
联系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150号
联系电话:0571-87803888
传真:0571-87808186
邮政编码:310009
八、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仁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B1-401
负责人:闫旭东
联系人:裘汉平
联系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塘路元华商务大厦旺座中心A座1302室
联系电话:0571-85828089
传真:0571-85828089
邮政编码:310016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富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1年富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1富阳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整(RMB1,000,000,000元)。
四、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5年票面利率为7.33%,在债券存续期内前5年固定不变,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2.72%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本期债券发行首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简称Shibor)的算术平均值4.61%(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0-100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5年票面利率7.33%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0-100个基点(含本数)。
六、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首日前的第1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具体事宜,以发行人在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具体回售登记办法为准。
八、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登记手续完成后,即视为投资者已经行使回售权,不可撤销。
九、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和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1、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分为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通过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面向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协议发行两部分。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预设发行总额为5亿元,其中通过交易系统网上发行部分预设发行额为0.5亿元,协议发行部分预设发行额为4.5亿元,网上发行和协议发行之间采取双向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根据市场情况对网上发行和协议发行的数量进行回拨调整。
2、承销团公开发行采取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面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的方式。
承销团公开发行部分预设发行总额为5亿元,承销团公开发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之间采取双向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交易所发行情况进行回拨。
十、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十一、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1、投资者认购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托管。
2、投资者认购的通过承销团公开发行的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
十二、发行范围及对象:
1、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
(1)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2)协议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2、承销团公开发行: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十三、发行期限:自发行首日起7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起至2011年3月11日止。其中,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期限为1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止;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起至2011年3月9日止;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起至2011年3月11日止。
十四、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1年3月3日。
十五、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3月3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六、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1年3月3日至2018年3月2日止;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2011年3月3日至2016年3月2日。
十七、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八、付息首日:2012年至2018年每年的3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如投资者选择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6年每年的3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十九、集中付息期:自每年付息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包括付息首日当天),投资者可于该期间内向相应的托管机构领取其应得的利息。
二十、兑付首日:本期债券的兑付首日为2018年3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首日为2016年3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十一、集中兑付期:自兑付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包括兑付首日当天),投资者可于该期间内向相应的托管机构领取其应得的本金。
二十二、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二十三、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四、承销团成员: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为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为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五、债券担保:本期债券采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担保方式。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富阳市地产经营有限公司以其合法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为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提供抵押担保。
二十六、债权代理人、抵押权代理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七、抵押资产监管人、账户监管人、浙江省工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二十八、偿债账户:指发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开立的专门用于本期债券还本付息的银行账户。
二十九、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
三十、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三十一、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相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部分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索取。
二、认购本期债券通过深交所发行部分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并须在开户证券营业部存有足额保证金,未按照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及时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的认购无效。具体认购办法请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2011年富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三、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认购本期债券的金融机构投资者应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甲类或乙类托管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丙类托管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丙类托管账户。
五、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要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六、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一、本期债券部分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二、本期债券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开户的证券营业部进行认购。
本期债券部分通过深交所协议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以通过主承销商发行网点认购。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中标注“▲”的部分。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接受本期债券《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土地使用权抵押监管协议》、《债权代理协议》(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专项偿债账户监管协议》等协议的各项规定和安排;
三、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四、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账户监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六、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该等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承继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及选择权约定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每年的付息首日为2012年至2018年每年的3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首日为2012年至2016年每年的3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本期债券每年的集中付息期为自上述付息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含付息首日当日)。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办法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获利息收入应缴纳的所得税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兑付首日为2018年3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首日为2016年3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集中兑付期为兑付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含兑付首日当日)。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办法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约定
(一)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个计息年度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0-100个基点(含本数)。
(二)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首日前的第10个工作日在主管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三)投资者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有权按回售实施办法所公告的内容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四)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对利率的调整。
投资者未选择回售的本期债券部分,后2年票面利率为前5年票面利率加上调整基点。
(五)投资者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或办理回售登记手续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投资者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完成后,即视为投资者已经行使回售权,不得撤销。
(六)投资者回售本期的债券,回售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七)发行人依照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的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进行兑付。
(八)投资者未选择回售的本期债券部分,债券票面利率以发行人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内容为准。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富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富阳市富春街道迎宾路27号
注册时间:2000年10月10日
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陆兴根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公共设施建设;实业投资;自有资产管理;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发行人成立于2000年10月,是经富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富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承担富阳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和建设任务,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项目法人。发行人主要从事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实施项目投资管理、资产收益管理、资产重组和经营,并按照市场化方式经营土地,取得收益用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
发行人业务主要集中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务、交通、土地及房地产经营等几个方面,现拥有富阳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富阳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富阳市水务有限公司、富阳市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富阳市地产经营有限公司等5家全资子公司,以及2家控股三级子公司,在富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务、交通等公用事业领域处于垄断地位。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29.59亿元,负债总额为63.21亿元,归属母公司的净资产为66.16亿元。2010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43亿元,净利润1.39亿元。
二、发行人股东情况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富阳市人民政府授权富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履行出资人职责。
三、主要子公司的基本情况介绍
1、富阳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15日,注册资本9,300万元,法定代表人俞飞,发行人100%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和经营。其下拥有一个子公司,富阳富信公路建设开发公司,控股62.5%。截至2009年12月31日,富阳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3.14亿元,净资产9.17亿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0.42亿元。
2、富阳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27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楼寿林,发行人100%控股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主要经营富阳市重点水利工程的投资建设。截至2009年12月31日,富阳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55亿元,净资产1000万元。
3、富阳市水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25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何琳,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水务行业的投资、建设、设计、施工、经营,包括城市供水、污水处理、供水和污水设施的新建及运营,给排水设备安装及其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09年9月30日,城投公司出于对下属子公司整合的需要,将富阳市污水处理厂和富阳自来水总厂及其子公司清算后的资产、负债以及人员全部转入富阳市水务有限公司。其中富阳市自来水总厂全资子公司富阳水暖安装队更名为富阳市水务管道安装有限公司,变更后,由富阳市水务有限公司对其直接控股100%,同时注销富阳市污水处理厂和富阳自来水总厂两家公司。截至2009年12月31日,富阳市水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06亿元,净资产3.72亿元,2009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8亿元。
4、富阳市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国锋,发行人直接持有该公司100.00%股权,公司主营住房建设开发和经营管理。截至2009年12月31日,富阳市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63亿元,净资产0.45亿元。2009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83亿元,净利润983.16万元。
5、富阳市地产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25日,注册资本1亿元,法定代表人牧冬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土地收储、对储备土地进行征地拆迁、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截至2009年12月31日,富阳市地产经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1.42亿元。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及前景
(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行业
1、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基本概况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行业之一,对全国和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先导性的作用。近几年,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入新中国成立以来发展最快的时期,投资规模不断加大。截至2009年11月,全国交通固定资产完成投资9,814.66亿元,同比增长37.7%。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近30年的发展,我国综合运输体系的建设有了实质性的进展。
目前,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尽管取得了巨大成绩,但总体上仍然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主要表现在:1、高速公路总量不足;2、高速公路网络尚未形成,规模效益难以发挥;3、资金不足,特别是高速公路建设所需资金量大。要满足如此大的资金需求,单靠政府投入是困难的。
为适应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十一五”综合交通体系发展规划》,到“十一五”末,我国综合交通体系的网络总规模约为260万公里,综合运输大通道骨架网基本形成。在综合交通体系总规模中,铁路网9万公里;公路网230万公里(不含村道),其中高速公路6.5万公里;城市轻轨和地铁通车里程超过1000公里,广泛应用城市智能化交通管理系统。同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市场化改革也将不断深入,投资主体与融资渠道都将逐步实现多元化,以政府引导和产业化运作的市政公用设施经营管理体制将逐步建立。总体来看,交通基础设施行业面临着较好的发展前景。
2、富阳市交通基础设施行业的现状及前景
公路运输是富阳市的主要运输方式。尤其是八十年代以来,公路运输的作用和地位越来越显著。公路客运量年均增长率达8.85%,公路货运量年平均递增8.4%。目前,富阳市境内主要有5条国省道:320国道、23省道、新淳线(05省道)、牧松线(14省道)和横樟线(19省道),初步形成了以国、省干线为骨架,以县乡道路为分支的公路网。全市城区至各乡镇基本形成半小时交通圈。
按照富阳市“十一五”规划,在未来几年,为优化城镇发展体系,促进整个区域的整体发展,富阳市还将扩大对公路交通行业的投资,特别是320国道的建设和沿江公路的发展。因此,富阳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
1、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概况
改革开放30年来,由于城市经济的发展,我国城市基础设施现状得到明显改善,我国城市化率从20%左右提高到2007年底的44.9%,城镇人口达到5.9亿,城市化建设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社会进步的重要手段,城市经济对我国GDP的贡献率已超过70%。但是城市基础设施现状相对于城市化的要求仍有不小的差距,具体表现为:大城市交通拥挤、城市道路发展难以适应城市发展、居民居住条件差、环境和噪声污染严重、水资源短缺等;中小城市自来水、天然气普及率和硬化道路比重低、污水、废物处理设施缺乏等。
然而总体来看,城市基础设施行业面临着较好的发展前景。伴随着整个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城市人口增长加速,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不断提高,今后若干年对城市交通设施和其他基础设施的需求将直线上升,基础设施的供需矛盾会进一步加大。另外,随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投资主体与融资渠道将逐步实现多元化,以政府引导、产业化运作的市政公用设施经营管理体制也将逐步建立。未来20年我国的城市化将进入加速发展阶段,这将大大带动城市建设以及相关的城建资源性资产开发业务的需求。
2、富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发展现状
按照“十一五”规划“北接南进、沿江沿路发展”的发展思路,富阳市城市建设主要围绕由沿路发展向沿江沿路开发转变。在沿富春江和主要干道合理配置城镇建设、产业发展、人居休闲等功能用地,塑造滨江城市风貌。着力健全城市内部骨架道路网,加快鹿山行政中心与商务中心建设,稳步推进市政府搬迁工程,推动鹿山新区开发和老城优化改造有序进行,逐步扩大建成区规模和人口数量。加快“城中村”改造,建设城市新型社区。
2009年富阳市大力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区全年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7.8亿元,相继完成场口新区百丈畈4条主干道路,南北街一期,新登新区“两纵两横”主干路网等工程项目。目前,银湖科创园、文创园建设进展顺利,中小企业创业园、场口大桥、新兴铸管、科创东路、科创西路和3个村居改造等重点工程项目也在有序推进中。
总的来看,在“十一五”规划期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城市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发展的配套工程对整个城市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无论现在还是未来,基础设施建设都将是富阳市政府工作的重点内容,此行业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三)水务行业
1、我国水务行业发展现状
水务行业作为市政公用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十年来发展十分迅速。一方面由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导致工业用水,居民生活用水等需求的增加,另一方面由于国家针对水的管理体制、水价、节水和防治污水等改革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使水务行业的投资与发展具有了更为宽松的环境。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并出台了十项更加有力的扩大国内需求的措施。其中有两项涉及到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具体包括加大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等。
目前,从水务行业的生命周期看,我国城市供水行业处于成长中后期,供水量趋于稳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另外由于水价的上涨,污水处理费的调整以及污水处理率的提高,水务行业表现出良好的现金流以及股利分红率。另外,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节能环保产业作为七大新兴产业之一,对水务子行业直接构成重大利好。长期来看,今后5-10年伴随水资源的不断缺乏,水务行业受益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蕴含巨大的发展机遇。
2、富阳市水务行业发展概况
根据《富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富阳市水利水务建设坚持以防洪减灾为中心,城市防洪、水库除险加固、富春江标准堤建设为重点,河道整治、小流域治理、农村饮用水工程以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兼顾的方针,继续加大投入。
2009年,富阳市全年完成售水量4045万吨,同比增长9.65%,完成污水处理量2107万吨,污水处理合格率达98%以上。另外,富阳市还投入2.2亿元(其中市级以上财政投入资金9,900余万元)水利建设资金,共动工470处工程,完工350处,完成土石方326万立方米,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1.42万亩,改造中低产田1.5万亩;完成了湖源下干溪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平方公里。
今后几年,富阳市将继续加强水利建设投资,重点开展城市防洪工程、富春江标准堤建设工程、排灌闸站建设工程、水库、塘坝保安和达标工程、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工程、小水电站更新改造工程以及河溪道整治和小流域治理等工程,进一步完善富阳市的供水,污水处理。因此,行业未来增长空间广阔。
(四)房地产开发行业
1、我国房地产业概况
房地产投资是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全国平均水平看,占到固定资产投资的25%左右,在有些城市超过50%。2009年在国家4万亿投资的带动下房地产投资增速犹为明显,全国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6,232亿元,比上年增长16.1%。其中,商品住宅完成投资25,619亿元,增长14.2%,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70.7%。针对快速增长的房地产市场,尽管国家在2009年底出台了一系列遏制房价的政策,然而从宏观经济发展来看,中国经济仍将保持增长的势头,预计未来的10年,在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供应刚性及住房金融进一步发展的推动下,房地产仍将维持平稳的景气度。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并预计到2010年城镇化率达到47%,到2020年我国将达到55%。照此目标计算,未来13年内,中国的城镇化水平将继续以每年1%左右的速度增加,城市人口的快速膨胀仍将继续,带来巨大的新增住房需求。因此,我国房地产市场巨大的未来需求,不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中长期内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机遇依然良好。
2、富阳市房地产开发行业发展现状
随着富阳市经济的发展,以及浙江省、长三角所处区域环境的不断改善,近年来富阳市吸引外来人口的能力也不断加强,建设用地的需求逐渐增大。2009年富阳市政府以主城区和受降、东洲区块为重点建成首期4.6万平方米多层公寓,启动二期5.5万平方米多层公寓,强化规划引导,合理调控土地出让,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发展。2009年房地产开发势头良好,商品房施工面积225.66万平方米,销售面积80.02万平方米,销售金额达61.48亿元。
另外,富阳市为保障低收入群众住房,2008年启动第6期400套经济适用房和第3期100套经济租赁房并加快第五期400套经济适用房建设,完成220户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救助工作。这对推动富阳房地产行业梯度化发展大有裨益。
从地理位置上看,富阳市地处杭州市区的南面,市政府提出要让富阳由郊县向郊区转变,从交通、服务体制、城市品质、思想观念上共同融入到整个大杭州的体系中。富阳市有关产业发展规划指出,房地产业是富阳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支柱产业,是推动新型城市化建设的和对接杭州的“引擎”。“一江两湾三岛”的概念把富阳独有的生态环境资源优势完整地归纳和整合在了一起,中心沿江带有富春江资源、东洲区则有黄公望森林公园、银湖板块,将自然资源与居住条件巧妙地有机地结合起来。这些因素都促成富阳称为目前房地产商们投资开发的热土。地铁4号线的规划、距离杭州主城区35公里左右的路程、320国道线的重新规划和收费站点的取消、山水资源的保护和整治等,种种优势,都让富阳房地产行业蓄势待发。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作为富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的综合性投融资、建设和运营主体,城投公司的设立,使“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司经营”的新机制、新理念有了明确的载体。公司承担了富阳市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投资、经营管理,土地的收储、整理、开发,经济适用房的开发经营,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务事业的投资、管理和其他国有资产的经营等职责。
近几年来,公司各项业务保持较快发展态势,整体经营情况良好。2007-2009年城投公司先后完成了行政服务中心、新登污水厂一期工程、西大道延伸工程、东吴文化公园、恩波广场二期工程、汽车南站建设、杭富沿江公园拓宽改造工程和城市西郊森林公园等重点工程的建设。自公司成立以来到2009年止,城投公司共完成项目总投资35.32亿元左右。2009年,城投公司完成12.54亿元投资,重点建设横凉亭路绿化改造、东大道地下道路工程、江南区块截污纳管工程、东洲中心路以及富阳市鹿山新区文化中心等项目。
由于公司在富阳地方建设中一直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富阳市辖区范围内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具有重要的社会地位和垄断地位的优势。因此,公司基本没有外来竞争,市场相对稳定,具有持续盈利的能力。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竞争优势
1、发行人所处经营环境的区域优势
富阳市地处浙江省西北部,属杭州市所辖八区五县(市)之一。市境东接萧山区,南接诸暨市,西倚桐庐县,北与临安市、余杭区接壤,东北与杭州市西湖区毗邻。全市辖17个镇,8个乡,面积1831.2平方公里。
近年来,富阳市综合实力稳步提升,积极引导产业转型。2008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340.6亿元,增长18%(按可比价增长12%);地方财政总收入45.1亿元,增长16.3%,其中一般预算收入23.6亿元,增长15.3%;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47.9亿元,增长13.4%。工业经济平稳增长。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着力化解土地、资金等要素制约,完成工业投入85.5亿元,增长13.1%。工业总量首超千亿,达到1,136.2亿元,增长18.7%,企业规模不断壮大,全市销售超亿元企业162家、超20亿元企业2家、超60亿元企业1家。2家企业集团进入全国大企业集团竞争力500强,3家企业跻身全国电子百强企业。
2009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356.4亿元,增长8.1%;地方财政总收入50.1亿元,增长11.2%,其中一般预算收入27.57亿元,增长16.9%,列浙江省第9位;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8.07亿元,增长13.5%。工业总产值继续超千亿,达到1,151.7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产值911.11亿元。企业规模不断扩大,新增规模企业69家、超亿元企业40家,有3家企业跻身全国大企业集团竞争力500强,新认定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11家。
从富阳市的产业结构来看,以通讯器材、造纸、机械电子和建材等为主,产品销售市场以国内市场为主,市场占有率居前。除此以外,富阳市的现代服务业也在蓬勃发展,主要以商贸流通、运动休闲、房地产为重点,以现代物流业为依托,文化创意、金融保险、信息中介等其它产业为辅。2008年全年实现服务业增加值100亿元,增长15%,2009年全年实现服务业增加值116.8亿元,增长18.5%。
“十一五”期间,富阳市政府计划大力提升综合竞争力,承接上海大都市辐射,不断优化政府产业结构,持续扩张高新技术产业规模,提高现代服务业比重和都市型农业效益,确保经济总量在杭州五县市中的领先地位。2010年,计划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人均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3%,自营出口年均增长15%;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36%,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0%,非农从业人员比重达到85%。
随着长三角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轨道交通、信息网络、人才科技等覆盖范围进一步外拓,富阳市经济与城市建设快速发展以及富阳市财政实力不断增强的大环境下,发行人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类企业,将进入一个持续、稳定、快速的发展阶段。
2、发行人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能力强
城投公司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优良的业绩,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在长期城建投资建设与运营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一套在现有体制下降低投资成本、保证项目质量、缩短工期的高效管理程序。
自2000年10月成立以来,公司承担了富阳市城市道路、桥梁、公园、广场、绿化、路灯及公共事业等大量基础设施的建设。最近几年是富阳市城市化建设快速发展的几年,公司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1)拓展新城,完善路网。先后完成公园西路、二环路、金桥北路、大桥路、中埠路、鹿山路、东洲中心路、富源路等骨架道路,进一步改善了区域交通,有效地缓解了行路难问题。
(2)加快旧城改造、提高城市品位。先后完成东吴文化公园、郁达夫公园、恩波广场、花坞路改造、桂花路及桂花西路改造、西堤路及西堤北路改造、苋浦西路、秦望广场等城市公园、广场及道路的改造建设,有效地增加了百姓娱乐休闲的场所,缓解了城区的行车难、停车难问题,进一步改善了人居环境。
(3)节能减排,完善区域环境。先后完成八一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城区截污纳管工程、金家墩区块截污纳管工程以及目前正在实施的大源、灵桥、春南区块的市政配套管网建设。初步建立了污水收纳管网系统,美化了城市的环境,为“国卫复评”、“环保摘帽”奠定基础。
(4)发展区域交通,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主动融入杭州,打造杭州卧城”的方针。启动了鹿山大桥、320国道外移及综合整治、东大道地下隧道、受降银湖新区科创路、科创西路、科职院配套高科路等工程建设,大大拓展了城市发展的空间,为尽早实现富阳市与杭州之间的无缝对接推波助澜。
3、发行人具有雄厚的实力和较强的融资能力
公司成立以来与多家国内大型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具备很强的融资能力,2006-2009年,公司共累计获得银行授信额度53.6亿元。其中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授信额度20亿,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及其他商业银行授信33.6亿。
4、大量的土地储备
发行人通过政府赋予的土地开发职能,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对纳入城市规划的国有存量土地和集体土地在年度用地指标内进行收购储备并进行一级开发。目前,发行人子公司拥有1790亩的优质土地资源,在当前沿海城市土地普遍稀缺,特别是浙江省土地供给高度紧张的背景下,发行人充足的土地储备,为公司的长久持续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5、政府大力支持为发行人的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发行人作为富阳市政府批准设立并授权经营、收益、投资国有资产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富阳市政府重点构建的综合性投资、建设与经营主体,在政策优惠、项目资源等方面持续获得政府的大力支持。
目前,发行人已经营多种业务包括市政工程、交通、水务、土地资源整合与运作、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各项业务具有显著的协同效应,包括在赢得政府项目中的协同效应与在运营和管理中的协同效应,具备一定的综合经营优势。同时,发行人在所从事的各项业务中具备较强的区域专营优势,保障了发行人稳定的收入来源。
除此之外,富阳市政府还赋予发行人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将获得富阳政府长期持续的政策支持,这为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状况及发展规划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及状况
自成立以来,发行人已发展成为集“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于一体的集团型公司。发行人作为富阳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载体,在业务模式上以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土地资源整合与运作为核心,同时利用政府资源的垄断优势,在政府公共资源配置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和政府公用产品服务价格的审定下,科学合理地制定公司年度生产计划,通过合法经营取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实现经营利润,同时承担相应的经营风险和法律责任,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
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水利、交通建设)、房地产经营和土地收储、整理、出让。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发行人通过依靠政府垄断资源承建城市基础设施并运营公路、水厂、污水处理厂等获得经营性收入。自成立以来至2009年末,城投公司共完成项目总投资约35.32亿元。基础设施方面,公司先后完成了公园西路、二环路、金桥北路、大桥路、中埠路、鹿山路、东洲中心路、富源路等骨架道路。完成了八一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城区截污纳管工程和金家墩区块截污纳管等工程建设。
房地产经营方面,发行人通过承担保障性住房建设,为低收入群众提供了保障性住房从而获得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返回收入,2009年发行人经济适用房销售收入达到8,758.34万元。
另外,土地收储、整理、出让方面,发行人通过政府所赋予的土地收储职能,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对富阳市纳入城市规划的土地进行整理开发,并在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地价评估部门对拟出让地块进行地价评估后,交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招标出让,获得土地出让收入。今后,随着城投公司运作能力的进一步加强,公司还将承建富阳市更多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将收储、开发更多的土地,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来自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工程项目收入、自来水供给收入、污水处理收入以及房屋销售和物业出租收入,2007-2009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来源及状况见下表。
表10-1 2007-2010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状况表
单位:万元
行业种类 | 2010年 | 2009年 | 2008年 | 2007年 |
土地开发收入 | 71,588.86 | |||
经济适用房销售收入 | 856.81 | 8,758.34 | 10,398.67 | 297.72 |
污水处理费收入 | 2,113.57 | 31.89 | 57.37 | 42.17 |
自来水费收入 | 6,278.57 | 5,807.03 | 4,516.65 | 4,148.38 |
工程结算收入 | 3,473.07 | 5,955.99 | 2,796.75 | 3,199.75 |
合计 | 84,310.87 | 20,553.25 | 17,769.44 | 7,688.03 |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为经济适用房的销售收入、自来水供给收入以及工程结算收入。2009年经济适用房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42.61%,自来水供给收入和工程结算收入分别占主营业务收入的28.25%和28.98%。2010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迅速,增长近四倍,其中84.88%来自土地开发收入。
随着富阳市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人口和企业的不断聚集,公司自来水供应以及污水处理市场日益广阔,自来水供应和污水处理收入较目前水平将有所增长;随着富阳市地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土地出让收入将出现爆发式增长。同时,公司未来仍将继续承建富阳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其代建项目收入也将继续增加,这些都将极大地提升公司自营业务收入水平和资产盈利能力。
(三)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
根据市政府“十一五”规划,城投公司将以“加快发展、协调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主线,以体制与科技创新为动力,为富阳城市面貌、交通、环境的改变,为保障富阳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1、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行业
发行人按照接轨长三角、全面融入杭州大都市要求,将健全交通、给排水、能源、防灾、信息等网络,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设施先进、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体系。对外形成与杭州主城一体的交通网络,对内强化城乡一体的交通组织并在主城区完善城市道路体系,形成以“一环三横三纵”的城市网络。
未来几年,发行人将承接杭千高速、320国道、05省道和杭富沿江公路、鹿山大桥、迎宾大道等主干线的建设工程项目和富阳客运南站、物流中心和交通智能中心等站场系统建设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23.94亿元。另外,结合杭州“交通西进”战略,打通和改造320国道与02省道连接线、23省道、胥高线、横大线等通达周边县(市)的干线公路,实现与萧山、余杭、临安、桐庐、诸暨等周边区(县、市)的交通对接。
2、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
城建方面,发行人本着坚持老城提升和新城拓展相结合的方针,将不断完善富阳市城市功能,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在道路建设及维护方面,加快东大道“城市客厅”综合体建设,全面完成征地拆迁,实质性推进城市隧道项目建设。完成高科路等配套设施建设;在污水治理和自来水供应方面,加快推进江北水厂扩建、富阳至新登供水管道工程;到2010年,使富阳城市化率达到60%,基本形成内外联结、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水电、交通、信息、环卫等基础设施。
3、房地产开发行业
根据政府的政策规划,房产开发要坚持对接、扩容、调控并举,着重开发近杭、沿江和新登等三大区块。对接杭州网络化大都市建设,在受降开发基础上向高桥与东洲两地扩展,开发高品位住宅与度假房产,完善交通、商贸、学校、医院等配套设施,成为杭州主城近郊集居住、休闲、娱乐、度假为一体的人居佳区。扩容开发沿江地区,培育主城沿江房产市场,加快场口组团开发,以集聚本地居民为主,拓展城市新区范围;适度开发新登区块,满足周边乡镇居民居住需求。加强土地资源供应、房地产市场风险预警和监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供给等方面的调控,切实解决群众“住房难”问题。
4、水务行业
以《富阳市四线供水规划》为指导,发行人将推进城镇供水系统向农村地区延伸。统筹考虑水源地、取水工程、污水处理、输配水管网和排水排污设施布局,形成分源一体化供水网络以及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污水处理系统。强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污水回用,按照“统一规划、集中分片治理”原则,实施富阳市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完成江南片污水处理工程,其他建制镇根据实际情况单独设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财务概况
发行人2007年~2009年三年连审合并财务报表及201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由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文中2007年~2010年的财务数据均来源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表11-1 发行人2007—20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0年末 | 2009年末 | 2008年末 | 2007年末 |
资产总计 | 1,295,940.49 | 1,009,863.70 | 769,483.11 | 477,887.90 |
流动资产 | 586,802.56 | 465,170.40 | 324,766.14 | 87,994.94 |
负债合计 | 632,091.39 | 516,498.50 | 338,551.14 | 269,590.01 |
流动负债 | 266,579.52 | 168,553.05 | 139,147.53 | 152,601.87 |
所有者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 661,565.14 | 491,078.96 | 428,645.74 | 206,011.65 |
项目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2007年度 |
主营业务收入 | 84,310.87 | 20,553.25 | 17,769.44 | 7,688.03 |
利润总额 | 14,043.05 | 18,085.02 | 13,665.20 | 11,240.95 |
净利润 | 13,957.49 | 17,502.79 | 13,433.62 | 10,906.05 |
可分配利润 | 73,520.85 | 61,313.64 | 44,838.15 | 32,495.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07.57 | -72,727.54 | 24,835.65 | 34,546.8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0,835.14 | -105,863.38 | -46,098.10 | -43,610.2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5,288.26 | 234,999.92 | 58,680.77 | 14,025.79 |
表11-2 发行人2007—2010年有关财务指标
项目 | 2010年 | 2009年 | 2008年 | 2007年 |
流动比率 | 2.20 | 2.76 | 2.33 | 0.58 |
速动比率 | 1.37 | 1.44 | 0.74 | 0.46 |
资产负债率 | 48.95% | 51.37% | 44.29% | 56.89% |
利息保障倍数 | 1.50 | 1.93 | 2.28 | 2.28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908.15 | 39.42 | 20.56 | 16.14 |
存货周转率 | 0.24 | 0.08 | 0.13 | 0.59 |
总资产周转率 | 0.07 | 0.02 | 0.03 | 0.02 |
主营业务利润率 | 35.61% | 7.02% | 3.99% | -12.47% |
净资产收益率 | 2.42% | 3.81% | 4.23% | 5.78% |
1、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少数股东权益)/总资产
4、 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总额)/利息支出总额
5、 应收账款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6、 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7、 总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8、 主营业务利润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
9、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所有者权益
二、发行人财务分析
(一)概述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总额为129.59亿元,合并负债总额为63.21亿元,合并所有者权益为66.38亿元,其中归属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66.16亿元。2010年度,公司实现合并主营业务收入8.43亿元,合并利润总额1.40亿元,合并净利润为1.39亿元。
(二)营运能力分析
表11-3 发行人2007-2010年营运能力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0年 | 2009年 | 2008年 | 2007年 |
资产总计 | 1,295,940.49 | 1,009,863.70 | 769,483.11 | 477,887.90 |
应收账款 | 96.49 | 89.19 | 953.62 | 775.18 |
存货 | 220,881.75 | 222,737.33 | 221,829.63 | 17,594.27 |
主营业务收入 | 84,310.87 | 20,553.25 | 17,769.44 | 7,688.03 |
主营业务成本 | 54,081.46 | 18,241.45 | 16,155.28 | 8,463.08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908.15 | 39.42 | 20.56 | 16.14 |
存货周转率(次) | 0.24 | 0.08 | 0.13 | 0.59 |
总资产周转率(次) | 0.07 | 0.02 | 0.03 | 0.02 |
随着富阳市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及公司的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资产规模呈现不断上升趋势。2007-2009年,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从47.79亿元发展到100.99亿元,年均增长45.37%,2010年达到129.59亿元;2009年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由2007年的20.60亿元增长至2009年的49.11亿元,2010年增加至66.16亿元。这主要得益于富阳市政府对富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整合和扶持。2008年底富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组建了3家全资子公司,不仅大大增加了公司的净资产,也为公司的进一步扩张和完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根据富阳市政府[2008]120号文,富阳市人民政府于2008年将评估价值2,041,734,856元的资产注入富阳市地产经营有限公司,列入富阳市地产经营有限公司资本公积。
此外,公司近几年应收账款周转率都处于良好的水平,说明公司的应收账款流动性较好,具备良好的流动资产运营管理能力,特别是2010年由于主营业务收入的迅猛增长,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提升;2009年公司存货周转率较以前年度有明显下降,说明公司业务扩张较快,承建的项目比以前年度有明显增加,2010年随着公司业务量的增加,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的同比增长,致使2010年公司存货周转率较2009年有所增长;在总资产周转率方面,由于公司所投资的项目大多具有公共事业性,主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均处于开工在建状态,尚未能产生收入,反映了公司高速发展的现状。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稳步增长和后续政府支持政策逐步得到落实,公司的总资产周转率将有大幅度改善。
(三)盈利能力分析
表11-4 发行人2007-2010年盈利能力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0年 | 2009年 | 2008年 | 2007年 |
主营业务收入 | 84,310.87 | 20,553.25 | 17,769.44 | 7,688.03 |
净利润 | 13,957.49 | 17,502.79 | 13,433.62 | 10,906.05 |
可分配利润 | 73,520.85 | 61,313.64 | 44,838.15 | 32,495.13 |
净资产收益率(%) | 2.42% | 3.81% | 4.23% | 5.78% |
发行人作为富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主体,其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城建项目工程承包、经济适用房销售、供水和污水处理。2009年经济适用房的收入占公司整个主营业务收入的42.61%,自来水供水和工程承包收入分别占到主营业务收入的28.25%和28.98%。2010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迅速,增长近四倍,其中84.88%来自土地开发收入。
从公司总的盈利情况来看,近三年公司平均净利润为1.5亿元,超过债券每年的预计利息。但净资产收益率仍处于较低水平,原因在于公司近年资产规模迅速扩大,主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均处于开工在建状态,尚未能产生收益。今后随着建设项目的完工投产,这一状况将得到根本改善。(下转B6版)
发行人:富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