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挂钩物价”今年全面铺开
2011-03-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梁敏)
社会保障标准有望“跑赢”CPI。记者2日获悉,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五部委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2011年年底前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逐步实现各项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提高幅度与经济发展速度、居民收入增长水平基本同步的目标。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明确责任、改善民生;短期波动、发放补贴;持续上涨、调整标准”的要求,建立联动机制。通知明确了联动机制的保障对象、启动条件、联动措施和补贴标准。
通知指出,各地要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或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月度涨幅作为依据,启动机制的临界条件可参考当地政府每年提出的预期价格调控目标自行确定。在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或CPI月度涨幅达到临界条件时,启动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反之则取消补贴。
通知明确,各地要按照城乡低保标准的一定比例确定城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标准,补贴标准要保证不低于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实际影响。(梁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