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放宽经适房准入标准
2011-03-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朱楠 ○编辑 阮奇
⊙记者 朱楠 ○编辑 阮奇
在昨天下午召开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庞元表示,政府决定再次放宽经济适用住房(共有产权房)的申请准入标准。
考虑到今年经济适用住房的可供房源数量将明显增加,上海市政府决定再次放宽经济适用住房。其中,户籍年限、住房困难面积标准、五年内未出售和赠与住房的限制条件、单身人士年龄标准等不作调整。主要放宽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即: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限额调整为39600元(相当于月均3300元)、人均财产限额调整为12万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的收入和财产标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上浮1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限额为43560元、人均财产限额为13.2万元。再次放宽准入标准后,三口之家的月可支配收入限额已接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