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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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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1-03-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11版)

      盈利预测情况

      根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公W(2010)E1083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2010年度预测净利润28,800.11万元,其中购买资产远东电缆、新远东和复合技术2010年度预测净利润26,823.60万元。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之利润补偿协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之利润补偿协议》项下“利润预测数”确定的说明》和北京岳华德威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岳华德评报字(2009)第024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购买资产2010年度、2011年度和2012年度预测净利润分别为20,002.19万元和25,971.47万元和33,927.46万元。

      实际盈利情况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0年度本公司购买资产(电缆业务)实现净利润27,945.71万元,超过《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之利润补偿协议》中约定的20,002.19万元,超过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中2010年度预测净利润26,823.60万元,购买资产2010年度盈利预测已经实现。

      7.7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与上海同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诉讼事项

      2008年10月8日,远东电缆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无锡中院”)提起民事诉状,请求判令被告上海同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同在”)返还原告定金48,984,006.50元,退还原告平仓盈利和平仓释放的保证金合计12,183,693.80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2008年10月14日,无锡中院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对远东电缆与上海同在纠纷一案立案受理。

      2008年11月4日,无锡中院出具民事裁定书,驳回上海同在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上海同在于2008年11月16日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苏高院”)递交民事上诉状,请求裁定撤销无锡中院作出的驳回上海同在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之民事裁定书;裁定将本案移送至上海同在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08年12月5日,上海同在以远东电缆未按照该远期商品购销合同及补充协议履行付款提货义务为由,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递交民事诉状,请求判令远东电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上海同在直接损失1,046,194.04元;判令远东电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原告可得利益损失203,412,839.58元;判令远东电缆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2008年12月15日,上海高院出具应诉通知书,受理上海同在诉远东电缆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08年12月17日,远东电缆向上海高院递交管辖权异议书,认为上海高院对上海同在诉远东电缆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具备管辖权;2009年2月24日,上海高院裁定:远东电缆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江苏高院处理。

      2009年3月4日,上海同在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裁定撤销上海高院作出的[2008]沪高民二(商)初字第8号《民事裁定书》;请求裁定本案由上海高院管辖;请求裁定无锡中院将其受理的(2008)锡民二初字第160号案件移送上海高院合并审理。

      2009年4月19日,远东电缆和上海同在签署《谅解补充协议》,双方同意撤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5月8日裁定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同意撤诉。远东电缆于2009年5月27日向无锡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上海同在与远东电缆签订的《远期商品购销合同书》以及其后签署的两份补充协议及《谅解补充协议》无效,由上海同在返还资金77,045,815.30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请求判令广州金创利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上海同在提出了管辖权异议,无锡中院于2009年6月25日裁定驳回;上海同在又于2009年7月6日向江苏高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无锡中院做出的裁定。2009年7月21日,上海同在就本案向江苏高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撤销谅解补充协议,远东电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上海同在损失人民币203,412,839.58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江苏高院于2009年8月28日做出裁定,驳回上海同在关于管辖权异议的上诉,并令无锡中院将(2009)锡民二初字第0022号案移送合并审理。

      2010年12月,本公司收到江苏高院(2009)苏民二初字第0002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海同在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58,864元由上海同在承担。

      2. 庆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停业整顿工作组的诉讼事项

      本公司与庆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庆泰信托”)停业整顿工作组投资合同纠纷一案,已经最高人民法院(2008)民二终字第9号《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第9号判决书”)和(2009)民申字第1078号《民事裁定书》裁决确认。公司与青海省政府庆泰信托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庆泰处置组”)沟通协商,于2010年7月9日签署了《债务清偿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根据庆泰处置组有关会议纪要精神,债权人庆泰信托重整管理人(甲方),债务人本公司(乙方),庆泰处置组办公室(丙方)三方确认:乙方实际所欠甲方债务款项为人民币30,918,260元(其中本金2,000万元,利息自2004年1月1日计算至2010年6月30日为9,954,000元,投资收益85万元,案件受理费114,260元),甲方、丙方有条件同意减让乙方的部分债务,即乙方只向甲方清偿500万元,其余债务款项有条件予以免除。乙方承诺:为充分发挥青藏高原特色资源优势和生物园区集群优势,确定在西宁市生物园区投资贰亿元人民币建设“三普药业异地GMP改造扩建项目”,且在2015年建成投产。甲方在乙方支付500万元款项至甲方指定账户的十五个工作日或一个月内,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对第9号判决书终结执行。

      本公司已按照协议书约定于2010年7月15日将500万元清偿款支付至指定账户。

      3.与青海省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事项

      2009年7月,本公司就青海省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欠款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归还欠款人民币2,000万元及逾期付款的滞纳金人民币194.70万元。公司于2010年6月收到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青民二初字第9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51,535元由公司承担。

      2010年12月,本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0)民二终字第99号《民事判决书》:撤销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青民二初字第9号民事判决,判决青海省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给付本公司欠款2,000万元,二审案件受理费各151,535元,由青海省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7.8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3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7.8.4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9公司是否披露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或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否

      §8 监事会报告

      8.1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各方面进行了监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现其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亦未发现其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8.2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有关财务数据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审核验证,在所有重大方面均能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8.3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方案的实施有利于拓展公司经营范围、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方案的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

      8.4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并根据市场机制来运作,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9 财务会计报告

      9.1 审计意见

      ■

      9.2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王宝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太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志意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王宝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太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志意

      合并利润表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212,767,997.65元。

      法定代表人:王宝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太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志意

      母公司利润表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王宝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太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志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王宝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太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志意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王宝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太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志意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见附表)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见附表)

      

      9.3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9.4本报告期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9.5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9.5.1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说明

      本期本公司购买了实际控制人远东集团持有的远东电缆、新远东及复合技术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视同该参与合并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期初合并报表金额按相关规定重新编制。

      9.5.2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王宝清

      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3月1日

    项目上年同期金额

    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0,000,000.003,020,000.00 131,770.77 -61,340,696.3361,811,074.4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0,000,000.003,020,000.00 131,770.77 -61,340,696.3361,811,074.4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3,020,000.00 -26,691,318.02-29,711,318.02
    (一)净利润 -26,691,318.02-26,691,318.02
    (二)其他综合收益 -3,020,000.00 -3,020,000.00
    上述(一)和(二)小计 -3,020,000.00 -26,691,318.02-29,711,318.02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20,000,000.00 131,770.77 -88,032,014.3532,099,756.42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上年同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0,000,000.00497,634,558.30 41,118,091.83 321,605,572.62 1,629,471.78981,987,694.5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0,000,000.00497,634,558.30 41,118,091.83 321,605,572.62 1,629,471.78981,987,694.5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22,539,105.94 20,255,123.11 159,194,814.67 -278,946.23201,710,097.49
    (一)净利润 204,835,379.48 -278,946.23204,556,433.25
    (二)其他综合收益 -2,846,335.76 -2,846,335.76
    上述(一)和(二)小计 -2,846,335.76 204,835,379.48 -278,946.23201,710,097.49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25,385,441.70 -25,385,441.70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25,385,441.70 -25,385,441.70
    (四)利润分配 20,255,123.11 -20,255,123.11
    1.提取盈余公积 20,255,123.11 -20,255,123.11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20,000,000.00520,173,664.24 61,373,214.94 480,800,387.29 1,350,525.551,183,697,792.02

    项目本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0,000,000.00520,173,664.24 61,373,214.94 480,800,387.29 1,350,525.551,183,697,792.0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0,000,000.00520,173,664.24 61,373,214.94 480,800,387.29 1,350,525.551,183,697,792.0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307,432,684.00-227,606,348.24 222,449,656.62 -46,002.85302,229,989.53
    (一)净利润 302,449,656.62 -46,002.85302,403,653.77
    (二)其他综合收益 -173,664.24 -173,664.24
    上述(一)和(二)小计 -173,664.24 302,449,656.62 -46,002.85302,229,989.53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307,432,684.00-227,432,684.00 -80,000,000.00
    1.所有者投入资本 307,432,684.00-307,432,684.00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80,000,000.00 -80,000,000.00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427,432,684.00292,567,316.00 61,373,214.94 703,250,043.91 1,304,522.701,485,927,781.55

      法定代表人:王宝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太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志意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金额

    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0,000,000.00 131,770.77 -88,032,014.3532,099,756.4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0,000,000.00 131,770.77 -88,032,014.3532,099,756.4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07,432,684.001,012,827,105.84 -9,968,484.211,310,291,305.63
    (一)净利润 -9,968,484.21-9,968,484.21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9,968,484.21-9,968,484.21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307,432,684.001,012,827,105.84 1,320,259,789.84
    1.所有者投入资本 307,432,684.001,012,827,105.84 1,320,259,789.84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427,432,684.001,012,827,105.84 131,770.77 -98,000,498.561,342,391,062.05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宝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太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