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添利A
基金份额折算和申购与赎回结果及添利B复牌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1年2月28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thfund.com.cn)发布了《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添利A份额开放申购与赎回的公告》(简称“《开放公告》”)、《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添利A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简称“《折算公告》”)和《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添利B份额(150027)的交易风险提示公告》(简称“《交易风险提示公告》”)。2011年3月2日为添利A的首次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及开放申购与赎回日,2011年3月2日至2011年3月3日添利B实施交易停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添利A的基金份额折算结果
根据《折算公告》的规定,2011年3月2日,添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801370元,据此计算的添利A的折算比例为1.00801370,折算后,添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1份添利A相应增加至1.00801370份。折算前,添利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999,793,524.18份,折算后,添利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015,819,269.04份。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添利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投资者自2011年3月2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其原持有的添利A份额的折算结果。
二、本次添利A开放申购与赎回的确认结果
经本公司统计,2011年3月2日,添利A的有效申购申请总额为1,383,700,322.63元,有效赎回申请总份额为644,581,461.94份。
根据《开放公告》的规定,所有经确认有效的添利A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据此确认的添利A赎回总份额为644,581,461.94份。
添利B的份额数为999,979,831.67份。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年内,添利A的份额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2倍添利B的份额余额(即1,999,959,663.34份,下同)。
对于添利A的申购申请,如果对添利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添利A的份额余额小于或等于2倍添利B的份额余额,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添利A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如果对添利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添利A的份额余额大于2倍添利B的份额余额,则在经确认后的添利A份额余额不超过2倍添利B的份额余额范围内,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按比例进行成交确认。
在发生超额申购时,申购申请的比例确认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申请的确认比例=【1,999,959,663.34-(添利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有效赎回申请份额)】/比例确认前申购金额
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投资者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申购申请的确认比例
当发生比例确认时,添利A的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申购申请确认金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经本公司统计,本次添利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经确认后,添利A的份额余额将大于2倍添利B的份额余额,为此,基金管理人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按照上述的计算方法进行了比例确认。本次添利A申购申请的确认比例为45.43%。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于2011年3月3日根据上述原则对本次添利A的全部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了确认,并为投资者办理了有关份额权益的注册登记变更手续。投资者可于2011年3月4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请与赎回的确认情况。未获成交确认的申购资金将于2011年3月3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销售机构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自2011年3月3日起7 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本次添利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本基金的总份额为2,999,801,121.66份,其中,添利A总份额为1,999,821,289.99份,添利B的基金份额未发生变化,仍为999,979,831.67份,添利A与添利B的份额配比为1.99986162∶1。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添利A自2011年3月3日起(含该日)的年收益率(单利)根据添利A的首次开放日,即2011年3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3%的1.3倍进行计算,故:
添利A的年收益率(单利)=1.3×3%=3.90%
添利A的年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
三、添利B复牌
根据《交易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鉴于本次添利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已经结束,且本基金管理人已对本次添利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的结果进行了公告,添利B(150027)将于2011年3月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复牌。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