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两会特别报道
  • 3:两会特别报道
  • 4:两会特别报道
  • 5:两会特别报道
  • 6:产经新闻
  • 7:财经海外
  • 8:观点·专栏
  • 9:公 司
  • 10:公司纵深
  • 11:公司·价值
  • 12:理财一周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资金·期货
  • A6:路演回放
  • A7:市场·观察
  • A8: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B1:披 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上接B11版)
  •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  
    2011年3月4日   按日期查找
    B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12版:信息披露
    (上接B11版)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上接B11版)
    2011-03-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 规避财务风险,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ST钒钛 公告编号:2011-12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3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会议,决定于2011年3月24日上午9:00在四川省攀枝花市攀钢文体楼11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3月24日上午9: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出席对象

    (1)2011年3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攀钢文体楼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如下:

    1、《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报告》;

    2、《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报告》;

    3、《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预测公司2011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计提2010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转)销明细情况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帐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1年3月21日至3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地址:攀枝花市东区向阳村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630室

    邮编:617067

    传真:0812-3393992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受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四、其他

    1、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联系人:岳群文 石灏南

    联系电话:0812-3393695

    2、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ST钒钛 公告编号:2011-13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由于2008 年、200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于2010年4月28 日开始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特别处理。

    根据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本公司2010 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瑞岳华审字【2011第00849号】),本公司2010 年度的净利润1,062,104,002.2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60,623,590.0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746,345,532.30元。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特别处理的情形已消除。本公司将根据上述情况以及 《上市规则》第十三章第13.2.9 条、第13.3.5条的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行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特别处理,恢复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本公司是否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特别处理,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2010 年度工作中,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行政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参会情况

    2010年度,我们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对会议议案进行认真研究审议;积极与公司高管沟通,了解掌握公司各方面的经营信息,维护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保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度董事会召开次数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
    白荣春8800
    王 喆8701
    董志雄8800
    严晓建8800
    赵 沛660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遵守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则,在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我们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作出独立判断,审慎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我们共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和相关说明:

    (1) 2010年2月10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发表了《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董事意见》;

    (2)2010年4月24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就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日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续聘2010年度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等因素追溯调整期初数和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3)2010年8月10日,独立董事就公司截止 2010年 6 月 30 日的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0年12月10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预案的意见函》。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积极了解公司经营发展动态。我们认真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定期审阅公司提供的信息报告,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与发展的实际情况,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投资、重要经营业务发展情况等重大的经营活动,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和建议。

    2、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等事项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检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深入了解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情况,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2010 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保持平稳,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有序,能够按照监管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职责。

    4、监督和核查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11年度,我们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勤勉尽责、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尤其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白荣春、王喆、董志雄、严晓建、赵沛

    2011年3月2日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3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参加了此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做如下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的意见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截止2010年12月31日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审慎调查。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证监发[2003]56号文和证监发[2005]120号文的规定,规范了公司对外担保制度,落实了公司对外担保审批程序,并严格控制了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二、关于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意见

    (一)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对本公司2010年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也未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二)预计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测公司2011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预测2011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0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与公司管理层和有关管理部门交流,查阅公司的管理制度,我们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重大投资、重大风险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公司不断加强内部控制,促进了公司稳步、健康、快速、高效发展。

    四、关于公司续聘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的财务审计是客观、公正的,公司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保持了公司财务审计的连续性。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期初数的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期初数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下发《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的通知》(财会〔2010〕15号)的规定,进行的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关期初数的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关于201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转)销的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10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转)销明细情况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 规避财务风险,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白荣春 王 喆 董志雄 严晓建 赵沛

    2011年3月2日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09]34号)、《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深圳证券交易所2010年1月13日发布的《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1号——年度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法律法规,公司监事会对《2010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期初数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的充分有效。公司没有违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二、对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期初数的意见

    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下发《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的通知》(财会〔2010〕15号)的规定,进行的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关期初数的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对计提2010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转)销的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3月2日